基督教的上帝观:三位一体神学的东方与西方
作者:石敏敏
一、
认信三位一体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特质,然而三一神学不是其发展始初就已完备的基本教义。经过相当长的发展时期,中间历经极为复杂的挑战、辩论和规范过程,东西方教父始在公元325年确立了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并经过公元381年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的某些增删,最终确立了三一神学的正统表达,史称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Niceno-Constantinopolitan Creed),几近历经400年。此后,奥古斯丁(Augustine)在拉丁基督教神学中重新表述这一信经,表面看只是重复了信经的立场,然而他关于“圣灵乃是从圣父和圣子而出”即“和子”(filioque)的表述,成为公元1054年东西方教会大分裂,即天主教和东正教之分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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