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4952|回复: 12
收起左侧

[求助]该不该去神召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5 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现在在国外读书,去的是一个神召会,牧师是新加坡人。我是初信,当时只问他们是不是基督教。后来有国内的朋友跟我说神召会不太好,是灵恩派的。我于是问了那个牧师,他没说他们是灵恩派,但他说他们确实是追求讲方言等圣灵恩赐的,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做见证传福音。但是我们平时做礼拜的时候还是挺正常的,我觉得他们可能是比较保守的灵恩派。那我要不要继续去他们教会呢?我本来这个月要受洗了,但我妈妈说还是先等一等,灵恩派的教会总归不太好,让我暑假回国的时候再受洗。我真的不太懂,我觉得那个牧师也很好,讲的也是圣经的道,但是又觉得他们是灵恩的或许不太好,反正就是很迷茫,请大家给我点意见啊,谢谢!

 

(这是他们网站上写的基要信仰)

 

1. 全 部 新 舊 約 聖 經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 在 完 備 救 贖 的 真 理 上 毫 無 謬 誤 , 是 神 聖 言 , 是 基 督 徒 的 信 仰 和 生 活 的 最 高 權 威 與 準 則 ( 提 後 三 : 15-17 ; 帖 前 二 : 12 ; 彼 後 一 : 21 ) 。

2. 只 有 一 位 永 活 真 神 , 創 造 天 地 的 主 , 人 類 的 救 贖 者 , 永 恆 地 以 聖 父 、 聖 子 、 聖 靈 三 個 不 同 的 位 格 存 在 ( 申 六 : 4 ; 賽 四 十 三 : 10,11 ; 太 廿 八 : 19 ; 路 三 : 22 ) 。

3. 耶 穌 基 督 是 三 位 一 體 獨 一 真 神 的 第 二 位 , 是 神 的 兒 子 , 為 父 所 差 , 由 聖 靈 感 孕 , 藉 童 貞 女 馬 利 亞 所 生 ( 太 一 : 23 ; 路 一 : 31,35 ) 主 耶 穌 過 了 一 個 無 罪 的 生 活 ( 來 七 : 26 ; 彼 前 二 : 22 ) , 在 世 廣 行 神 蹟 奇 事 ( 徒 二 : 22 , 十 : 38 ) , 為 擔 當 世 人 的 罪 , 在 十 字 架 上 受 苦 、 受 死 , 被 埋 葬 ( 林 前 十 五 : 3 ) ; 第 三 天 神 叫 祂 從 死 裡 復 活 ( 太 廿 八 : 6 ; 路 廿 四 : 39 ; 林 前 十 五 : 4 ) , 將 祂 升 高 , 坐 在 父 神 的 右 邊 , 成 為 人 類 救 贖 的 根 源 ( 徒 一 : 9 , 11 , 二 : 33 ; 腓 二 :9-11 ; 來 一 :3 ) 〕 。

4. 人 乃 依 照 神 的 形 像 樣 式 被 造 , 全 然 良 善 正 直 , 但 卻 自 願 陷 在 罪 中 , 從 而 帶 來 肉 身 及 靈 性 的 死 亡 , 與 神 分 離 ( 創 一 : 26-27 , 二 : 17 , 三 : 6 ; 羅 五 : 12-19 ) , 人 無 法 靠 自 己 的 能 力 自 我 救 贖 。

5. 人 的 罪 得 赦 免 的 唯 一 方 法 , 是 藉 著 悔 改 和 信 靠 神 兒 子 耶 穌 基 督 的 寶 血 ( 路 廿 四 : 47 ; 約 三 : 3 ; 羅 十 : 13-15 ; 弗 二 : 8 ; 多 二 : 11 ; 三 :5-7 ) 。

6. 召 會 奉 行 兩 項 聖 禮 , 其 一 為 洗 禮 , 我 們 認 定 全 浸 於 水 中 的 方 式 , 象 徵 向 世 界 全 然 死 去 , 與 基 督 一 同 復 活 , 得 新 生 命 ( 太 廿 八 : 19 ; 可 十 六 : 16 ; 徒 十 : 47 , 48 ; 羅 六 : 4 ) 。 但 在 特 殊 情 況 下 , 亦 接 受 以 灑 水 形 式 代 之 ; 其 二 為 聖 餐 禮 , 我 們 認 定 餅 與 酒 或 葡 萄 汁 乃 象 徵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身 體 和 寶 血 , 信 徒 一 同 領 受 , 記 念 祂 的 受 死 , 直 等 到 祂 再 來 ( 林 前 十 一 : 23-26 ) 。

7. 眾 聖 徒 應 依 從 聖 父 的 應 許 , 按 照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吩 咐 , 一 如 初 期 召 會 , 熱 切 尋 求 聖 靈 與 火 的 施 洗 , 從 而 得 著 屬 靈 的 能 力 , 事 奉 神 , 成 為 祂 的 見 證 , 並 且 善 用 恩 賜 為 主 作 工 ( 路 廿 四 : 49 ; 徒 一 : 4 , 8 ; 林 前 十 二 : 1-31 ) ; 蓋 此 經 歷 實 異 於 藉 聖 靈 重 生 , 且 發 生 於 藉 聖 靈 重 生 其 後 。

8. 聖 靈 施 洗 乃 給 予 所 有 的 信 徒 ; 而 信 徒 受 靈 洗 是 憑 著 起 初 原 有 的 証 據 , 即 聖 靈 賜 給 他 們 口 才 , 說 起 方 言 來 ( 徒 二 : 4 , 十 : 46 , 十 九 : 6 ) ; 唯 是 項 經 歷 , 與 「 說 方 言 的 恩 賜 」 之 使 用 及 目 的 有 別 。

9. 成 聖 乃 離 開 罪 惡 , 委 身 神 的 行 動 。 信 徒 接 納 基 督 的 死 與 復 活 , 憑 著 信 心 及 聖 靈 的 大 能 , 全 然 委 身 , 活 出 聖 潔 的 生 活 ( 羅 六 : 1-11 , 13 ; 八 : 1 , 2 , 13 ; 羅 十 二 : 1-2 ; 加 二 : 20 ; 腓 二 : 12-13 ; 帖 前 五 : 23 ; 來 十 二 : 14 ; 十 三 : 12 ; 彼 前 一 : 5 ) 。

10. 召 會 是 基 督 的 身 體 , 神 藉 著 聖 靈 居 於 其 中 , 從 而 履 行 大 使 命 ( 弗 一 : 22-23 , 二 : 22 ; 來 十 二 : 23 ) , 成 全 神 救 贖 的 計 劃 。

11. 神 呼 召 召 會 , 賦 予 弘 揚 福 音 ( 可 十 六 : 15-20 ) , 施 行 聖 禮 、 宣 傳 聖 道 、 敬 拜 神 ( 約 四 : 23-24 ) , 建 立 召 會 、 牧 養 信 徒 ( 弗 四 : 11-16 ) 等 諸 使 命 。

12. 神 蹟 醫 病 包 含 在 基 督 的 救 贖 之 內 , 疾 病 得 治 乃 信 徒 的 權 利 ( 賽 五 十 三 : 4-5 ; 太 八 : 16-17 ; 雅 五 : 14-16 ) 。

13. 主 再 臨 時 , 在 基 督 裡 睡 了 的 必 然 復 活 , 仍 然 存 活 的 , 必 然 身 體 改 變 。 對 召 會 而 言 , 此 乃 眾 信 徒 渴 求 有 福 的 盼 望 ( 帖 前 四 : 16-17 ; 羅 八 : 23 ; 多 二 : 13 ; 林 前 十 五 : 51-52 ) 。

14. 基 督 再 臨 包 括 了 聖 徒 被 提 , 與 主 一 同 重 臨 大 地 , 一 同 執 掌 王 權 一 千 年 , 以 色 列 全 家 得 救 , 建 立 普 世 和 平 國 度 ( 亞 十 四 : 5 ; 太 廿 四 : 27 , 30 ; 啟 一 : 7 , 十 九 : 11-14 , 廿 : 1-6 ; 結 三 十 七 : 21-22 ; 番 三 : 19-20 ; 羅 十 一 : 26-27 ; 賽 十 一 : 6-9 ; 詩 七 十 二 : 3-8 ; 彌 四 : 3-4 ) 。

15. 罪 人 必 先 復 活 , 按 其 工 作 接 受 審 判 , 名 字 沒 有 被 記 在 生 命 冊 上 的 , 必 受 火 湖 的 永 死 ( 太 廿 五 : 46 ; 可 九 : 43-48 ; 啟 十 九 : 20 , 廿 : 11-15 , 廿 一 : 8 ) 。

16. 新 天 新 地 , 是 神 為 聖 徒 預 備 , 有 形 質 的 永 恆 天 家 , 有 義 居 在 其 中 ( 彼 後 三 : 13 ; 啟 廿 一 ; 廿 二 章 ) 。

以 上 十 六 條 信 綱 , 乃 普 世 神 召 會 的 基 本 信 仰 , 既 與 基 督 教 正 統 信 仰 一 致 , 更 兼 具 五 旬 宗 信 仰 和 神 召 會 精 神 。 理 當 為 香 港 神 召 會 協 會 轄 下 各 屬 堂 的 信 仰 規 模 , 協 會 同 工 更 應 信 守 , 並 傳 揚 推 動 本 宗 優 良 傳 統 及 精 神 。

发表于 2009-2-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6346329.blog.hexun.com/13432787_d.html

我建议:离开!您自己分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8.圣灵施洗乃给予所有的信徒;而信徒受灵洗是凭着起初原有的证据,即圣灵赐给他们口才,说起方言来(徒二:4,十:46,十九:6);

 

从现象来推导出真理,这种逻辑本身就是很滑稽的。人是用两只脚走路的,但是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两只脚走路的都是人。圣经说施洗约翰是个被圣灵充满的人,他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吃的是蝗虫野蜜;我们是否也因此得出个结论:圣灵充满的凭据就是“穿骆驼毛衣服,吃蝗虫野蜜”?

 

 

12.神蹟医病包含在基督的救赎之内,疾病得治乃信徒的权利(赛五十三:4-5;太八:16-17;雅五:14-16)。

 

肉体的神医并非属于救赎本身,像拯救及罪得赦免属于救赎本身一样。圣经中从未表示基督是为罪的后果而死,耶稣是为罪本身而死的。疾病却是从罪直接或间接带来的后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马丁路德改革了更正教后先先后后就出现了很多的改革者。就改革出了现在这么多的宗派, 

基督教宗派譜系

→ 1520年-路德會/信義會Lutheran…(獨立支派)

→ 1525年-重洗派 Anabaptist…(獨立支派)

→ 1534年-安立甘教會 Anglican→1612年-浸信會 Baptist→1787年-衛理會/ 衛理公會 Methodist (都是各自獨立派)

→ 1560年-改革宗 Reformed →長老會Presbyterian (都是各自獨立派)

→ 1774年-北美改革長老教會-改革長老教會

→ 浸信會:1639-英國分離派-1672安息日浸信會-1727.1780自由意志浸禮派.

   歐洲重洗派-1840-北美浸信會聯會。1852-浸信會聯會。

→ 1818-1820-美國信義宗派。信義宗兄弟會,福音道路,信義宗自由教會。

→ 1784-美國衛理公會和-1787聖公會-1873-改革聖公會。自由循理會,福音教會。1908-拿撒勒教會。1897-聖徒聖潔會。各弟兄會成立。

→ 1628荷蘭改革宗教會-1867美國改革宗和公理宗教會-1793-德國改革宗教會。1826北美改革宗教會。1628-敬虔派。

→ 美國五旬節派教會: 從循理會聖潔運動-----

   1886-神的教會。1899五旬節聖教會。1914-美國神召會並大會。1917-五旬節基督教會。1924-五旬節教會。1918-四方福音教會。1919-國際神召會。

→ 美國門諾會: 1683-門諾會。  

→ 1844-摩門教-耶穌基督末日聖徒教會

→ 1830米勒爾派-復臨安息日會

→ 改革派們也持有不同的崇拜意見,出現三種崇拜模式:(1)最保守和傳流的是信義宗和聖公會,保持原來的傳流崇拜模式。(2)減半傳統崇拜是長老教會,也叫改革宗。(3)改最大的是:清教徒和各獨立教會,如重洗派和貴格會,發展出浸信會、公理會、及其他自由崇拜的教會。

      

 

      改革过来改革过去这么多年,总的一个原因都是因为崇拜。甚至还有被现在众教会所称的异端如摩门教。为什么人会改革,因为不赞同。保罗所了一句话,不管怎么样福音总算是传开了。每个世纪、每个年代、宗派改革的目的都有好的事情出现,都有上帝的旨意,我们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不是那个宗派的教义和崇拜问题,而是那些宗派能把人带到神所预备的新天新地里,不管你赞同哪个,如果那个宗派不能把你带到神的国,都是个失败者,不管你反对哪个宗派,只要那个宗派能把羊群带向神的家,让样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那个宗派就是成功的。

 

 

我会上传一些有关崇拜方面的东西给大家,希望家能去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某一个局部真理的解释和主张,产生了一种特征。 只要不是极端灵恩,就可以了。五旬宗的教会,强调的是受圣灵的洗,发现并运用你的属灵恩赐,参加教会的事奉。 真理是均衡的,对局部真理的认识,只要不过分的强调,就可以了。因为要和其余的真理达到均衡。  不能偏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要离开父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多多看圣经,求神帮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会有他的地域性,但是宗旨只要不脱离圣经就不算异端,只算支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但我还是初信,对派别什么的一点也不懂,请大家直接告诉我我应该离开吗?要不要在他们教会受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5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思就是你还是离开好,不要在那里受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3 22: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