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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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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来不少弟兄姊妹回家过年都会遇到老家一些与我们信仰相冲突的习俗。

 

我的室友目前也有相同的困扰。

 

室友是广东人,老家拜偶像拜得很厉害。过春节,会把每道饭菜都先拿去拜偶像。室友如果回家,将不可避免要面对这个问题。我曾经十一和室友回过她家,那时不是什么节日,但是她家人觉得她回家就是一件大事,然后也把饭菜拿去祭拜。因为去之前,就跟她父母说了我是基督徒,所以她家人准备饭菜就每样两份,一份祭拜,一份不祭拜。室友就和我吃不祭拜的那份。但如果这次春节回去,她家人就恐怕不会迁就她。

 

室友是很清楚知道不可以吃祭拜偶像的食物。所以她本不打算回家。加上公司只放五天假,除去路上坐车的时间,就只有两天的时间与家人相聚。室友便跟家人说放假少,不回去过年,但会寄些礼物和钱回去。可是室友的家人很生气,坚持要她回去。

 

这让室友陷入深深的痛苦中,她不想做得罪神的事,又不想背负不孝的罪名。

 

不知弟兄姊妹们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可以安慰她的话。

发表于 2009-1-1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MM,可是也不能总躲着不回家啊。能不能跟家里直说,不然拖着总是解决不了问题。

 

求主拿去她的重担,让她可以坦然欢欣的和家人团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9 12:04: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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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正如祭偶像的食物一样。保罗说我们的心态是,可以吃,但为了不跌倒弟兄,就不吃。过年也是一样的道理。你可以回去团聚,也可以不选择这个时候。但要是有人因为这事怀疑你的信仰,那你不去做这事就更好了。

 

我个人观点(可能是我信心弱小吧)过年里有很多神不喜悦的事,例如,放鞭炮(驱鬼)、祭祖(偶像崇拜的一种)、大吃大喝、放纵肉体、灯会(很多丑陋的东西)、发红包(爱钱财)什么的。有的人要说我只是把这些看成文化现象,不上升到信仰的层面,但这样的说法有虚无主义、相对主义的嫌疑。我们的神岂是不管这些事的吗?我们做基督徒的,特别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基督徒,要有明确的文化使命感,主的大使命当中就包含了文化的使命,要将各国的文化都基督化。我们岂能轻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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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像不过都是虚空,何必让这种事束缚自己良心呢?我个人建议你在饭桌上公开做完祷告再吃,一来表明信仰,二来分别为圣。关键和神作好交涉,就象乃缦对神说明自己的难处:"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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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0 15:00: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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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叫吃喝的事情夺去了自己在基督里的自由,只要出于信心,凡物在人就都洁净了,偶像岂能和真神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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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不吃与灵性无关,不吃纯属自找麻烦.建议楼主永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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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纯真乃缦在2009-1-19 12:47:00的发言:
偶像不过都是虚空,何必让这种事束缚自己良心呢?我个人建议你在饭桌上公开做完祷告再吃,一来表明信仰,二来分别为圣。关键和神作好交涉,就象乃缦对神说明自己的难处:"惟有一件事,愿耶和华饶恕你仆人:我主人进临门庙叩拜的时候,我用手搀他在临门庙,我也屈身。我在临门庙屈身的这事,愿耶和华饶恕我"

公开祷告表明信仰之后,吃祭偶像之物是否合适呢?

 

《哥林多前书》 10:27 倘有一个不信的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哥林多前书》 10:28 若有人对你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
《哥林多前书》 10:29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
《哥林多前书》 10:30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
《哥林多前书》 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荣耀神而行。

 

不信之人会认为祭偶像之物有特别的意思是里面的,如果他们看到一个信主之人也吃,作何感想?

 

你所用的乃缦之话,表示对这件事的态度是否合适呢?

 

乃缦说,从今以后我不再敬拜别的神,只敬拜耶和华;不给别的神献祭,只献给耶和华。接着他向先知解释,他因为职责的缘故,要在临门庙的偶像前搀扶他的主人,甚至屈身下拜,希望耶和华饶恕他这一点。以利沙不置可否,只差他回去。

倪柝声弟兄对此这样说:乃缦向偶像屈身是他的责任问题。他的主人要拜偶像,他搀扶他的主人,因此也向偶像屈身。实际上他的屈身与偶像没有发生关系。但我们还是不要作这种近乎罪的事。世界上最难的人乃是住在城墙边的人。你要安全,最好不要住在边界上,否则敌人一炮打过来,首先就打到你。你要安全,还是住在离边界远的地方。基督徒最怕的就是作边缘的人,你去作那种近乎罪的事,总是不上算的。比方在德国与法国边界居住的人,常在两国之间走来走去,结果总是吃亏。你若作边缘的人,虽然不一定跌倒,但别人却为你害怕。

 

很多事情,当真是没有办法解决,还是自己害怕背十字架,害怕付上代价或是根本没有尽力的向神寻求过解决之法?每个人自己省察就是了.呵呵.

 

祭偶像之物,在下面三种情况之下,应当不吃:

 

1、对于这类食物疑惑不定,不知是否可吃时,就不应当吃。

2.虽然自信可吃,但会引起别人的误会和议论,就是那些对祭偶像之物具有特别的宗教意识,以为它们能污秽人的人之误会,就当为他们的缘故不吃。

3.祭偶像之物,若是在为庆祝假神诞辰而设的筵席上,信徒绝不可吃。这类筵席就是保罗所说的"鬼筵",信徒绝不应参加的。因为它含有为假神庆祝的意义,它已经不仅是"食物"的问题,而是与假神相交往或表臣服的问题了!所以信徒绝不应参加鬼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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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老一辈的人对过年团聚看得比较重,所以,做子女的尽管体贴父母的心,能够回家应该回家,不要让父母觉得做了基督徒,就成了不孝敬父母之人了.

 

向父母表明不吃祭偶像之物,大部分父母都应该会尊重,如果一定产生分歧,我个人认为应该坚持不要吃(当然不要太麻烦父母另外准备一份,自己无论吃点什么填一下肚子即可).因为父母们对于祭偶像之物都会认为有特别的意义在里面的,原因楼上解释过了.当然,只是个人的建议.

 

既然这是个不小的问题,那么,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为这件事天天祷告,,无论是为家人的得救与向家人传福音的勇气,还是求神为她解决这件事(求神改变她父母的心,不勉强她吃祭偶之物).如果不付上祷告的代价,恐怕明年春节还是得面临同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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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0 15:00: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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