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足中国在十二月
慕拉第首先踏足中国是1873年十二月,她来到山东省的登州府(烟台市),那是北方饥荒最严重的一年,她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饿死在街头,心中激起强烈的同情心。她向家人和朋友要钱来救援灾民。关于其中一份捐款,她写了这样一封信给美南浸信会海外宣教部主任Tugger博士∶「您给我的五元五角钱是这样使用的∶我把五元钱给了两年来一直分发食物给灾民的Richards先生,剩下的五角我给了街头饥饿的乞丐。」
慕拉第学会了中文,她为没有读书机会的女孩子办了一所学校,并且追随其它宣教士到农村传福音。她走遍许多乡村,发觉自己最热爱的不是教书,而是传福音。她的姊姊和妹妹都无法适应在华的宣教生活,先后返回美国,唯有慕拉第继续下去。每到农村,常有人围着她,她每天都有回答不完的问题,都有走不完的村落,天天都要讲到口干喉哑,真是工作艰辛,然而妇女们对她教导的回应,以及福音得到广传,又使她感到无比欢欣。
当时宣教工作主要由男宣教士去做,但他们最终发觉只有女人能够接触女人,所以很需要慕拉第这类单身女宣教士,但在工场上,仍是由男宣教士指挥一切。慕拉第经常致函差会,要求给予女宣教士有平等的声音和服侍的自由。她也要求差会差派更多宣教士来中国,并鼓励美南浸信会的妇女们在各堂会组织宣教部,用来支持宣教士,甚至产生宣教士。结果诞生了妇女宣教士联会,为宣教筹募了许多经费。第一次「圣诞节宣教奉献」筹了$3,315.26(美元),足够差出三位新宣教士去中国。而为了纪念慕拉第领导妇女们第一次成功支持美国海外宣教事工的圣诞节奉献,每年的圣诞奉献就称为慕拉第圣诞奉献,至今总共筹募超过二十亿美元。
慕拉第初来中国,是抱有文化优越感,视中国人为低下民族,坚持美式衣着,有异于异教的中国人。但后来她发觉,少一点西化,多一点认同中国人,就能减低华人对外国人的好奇或敌意,而向福音开放。她开始穿唐装,采纳中国风俗,学习对中国文化敏锐一点,以致尊重及欣赏中国文化和学问。结果换来中国人对她的爱戴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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