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是赞同llszhb的看法,不赞同其他弟兄姊妹所说那些什么大概的计算或者模棱两可这些猜测看法。我们必须得承认自己的无知及愚拙,但我们查考圣经一定要建立在圣经权威的基础上进行,——圣经一定是无误的!以至我们对圣经的态度一定要严肃且尊重。我回答430年这个问题,小弟兄不希冀他人认同与否,只当一个分享性交通:
430年这个问题的核心与关键是在三处经文:
加拉太书3章17节: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出埃及记12章40节: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创世纪15章13节: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这三处经文粗看起来有冲突,其实如果仔细思想还是无误的。
首先我们看几个确切数据:
1、 从亚伯拉罕75岁得应许(创12:4)到亚伯拉罕100岁生以撒(创21:5);——亚伯拉罕25年。
2、 以撒60岁生以扫与雅各(创25:26);——以撒60年。
3、 雅各130岁去埃及见法老(创47:7—9);——雅各130年。
从亚伯拉罕得应许那一天开始,最后雅各见法老那一年,也就是“以色列”全家搬到迦南地的那一年,这三代人之前在迦南住了215年,而以列民全家在埃及歌珊地寄居也是住了215年。所以加3:17节结论:从亚伯拉罕到颁布律法刚好是430年,这430年由两个215年所组成。
而出埃及记第12章40节所说的430年,在另外两种圣经译本七十士、古叙利亚都是写215年,依照这两个译本,这四百三十年包括了族长时期及寄居埃及的时代总年数。可能有些人会认为说,出12:40明明写着“住在埃及共有430年”,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那个时候的迦南还算不上真正“应许的迦南”,这三代人不过是寄居在那里,真正迦南的主人还是迦南七族,那些没文化文明的土族蛮荒人。如果查考古时地图,我们会发现,绕过歌珊地沿地中海边缘而上,可能当时迦南这块小地方属于埃及的边远版图,可能因为迦南人很凶蛮,埃及人也没法管理。结论:迦南是在应许里被分别出来的。所以出12:40与加3:17节没冲突。
至于创世纪15章13节的400年与加3:17及出12:40节的430年是否有冲突?差了整整30年。创世纪经文是这样写的“那地人苦待他们400年”,如果两处经文都没错的话,那么还有30年就不属于“苦待”,换句话说,就是那30年的苦是自愿受苦的,不是他人加在他们身上的。可能,我们要找出这30年,且要问为什么这30年不是苦待的。
我个人的读经的亮光是这样的:这30年是约瑟的30年。创41:46节告诉我们,约瑟见法老刚好是30岁,也就在那一年约瑟做了宰相,约瑟30年的“苦”结束了。而约瑟的苦好像都是别人加在他身上的,难道这个苦还不算“苦待”??!因为约瑟预表主耶稣,约瑟这一生太像主了!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上,他所受的一切苦,甚至在十字架上的那个苦,从一个层面看,他所受都是我们的罪人归在他身上的,从另一个层面看,也是神救赎旨意中所必须成就的。所以主耶稣的苦,是甘愿的苦,不是苦待。而约瑟的苦也是甘愿的苦。以至,创世纪15章13节是400年而不是430年。
愿荣耀归于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