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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这样有没有得救?(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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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要指出一个很重要很重要,但却是很常很常被忽略的核心问题:
  上面问题的对象,是针对『别人』,还是针对『自己』?
  
  因为,对象不同,答案会有别。
  
  我们坚信:圣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一个人,如果真正得救了,那他就永远得救,不会再沈沦。
  就如彼得,他已经得救,却依然犯下大罪,但他犯罪时,不会从得救的份位失落。
  一个人,如果死亡时沈沦,那表示他从没真正得救过。
  就如犹大,他从没真正得救过,虽然他生前也有很多好像得救的表现。
  
  圣经也说:真正得救的人,会有好行为出来。
  『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7-20)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
  
  真正的问题来了:
  如果一个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这人有没有得救?
  
  我要指出一个很重要很重要,但却是很常很常被忽略的核心问题:
  上面问题的对象,是针对『别人』,还是针对『自己』?
  因为,对象不同,答案会有别。
  
  一、 对别人
  如果别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这人有没有得救?
  很多重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信徒,常会说这些人『有得救』;
  很多重视『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的信徒,常会说这些人『没得救』。
  我不是说每个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信徒,或是每一个相信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信徒,都会这样认为。
  事实上,『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和『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这两个教义,都必须同时成立,所有信徒也都必须接受:
  一次得救,必定永远得救;
  真正的信主,一定会带出好行为。
  
  但问题是,我们能不能依据一个人在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就说他没得救?或是说他有得救?
  我们如何判定别人有没有得救呢?
  
  事实上,我们根本没办法从别人的行为,来判定他到底有没有得救。
  理由有三个。
  1.最主要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真正从内心信主(认罪、悔改、信耶稣)过。
  除了上帝,谁能知道人心最深、最隐密处呢?
  我们有谁敢说自己可以绝对正确看透人心最隐密的真正那一面呢?
  如果别人真的曾经真正从心里信主过,那么,即使我们现在看到他们没有好行为,我们也不能说他们就没得救。
  2.因为,我们怎知他现在的坏行为,是不是犯罪时的大卫王、是不是犯罪时的彼得?
  3.也因为,我们怎知他现在和过去相比,行为上都没有进步?
  搞不好他过去更坏,虽然现在他信主之后只进步百分之一,但也是有进步啊,只是我们外表未必能看得出来而已。
  我们敢说自己已经可以完全清楚看清对方所有的好行为了吗?会不会对方有一些好行为,是我们没看见的?
  
  我们别忘了,圣经也不断要求我们『不要论断人』,也要求我们要『宽以待人』。
  我们可以说这人行为不合圣经、这人行为不对;
  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就说别人没得救。
  我们可以针对对方的『罪』、『罪行』来纠正;
  但却不可以因此就判定对方这『罪人』没得救。
  判断是不是罪,是我们该努力做的;
  判断别人是不是得救的罪人,不是我们该去碰的。
  
  我们可以这样认定:
  那些信主之后,有好行为的人,比较『可能』是真正得救的;
  那些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的人,比较『可能』是没真正得救的。
  我们只能说『可能』,却无法说『一定』。
  当然,如果对方不信真正神人二性的耶稣,不信罪、十字架、救赎、、、这类信仰核心,那我们当然可以直接说对方没得救。
  像那些新时代运动者、异端就是一例。
  我们这篇文章所描述的,不是这类人,而是指他接触的、信的,是正确的福音,也曾公开做信仰告白的人。
  
  我要提醒大家,请务必仅记这两个原则:
  1.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2. 『罪』与『罪人』要尽量分开处理,不要把罪和罪人搞混处理。
  
  二、 对自己
  我们对别人,不能轻易说对方没得救;
  但是,对自己呢?我们能不能从自己信主后的行为,判断自己有没有得救?
  
  对这问题,天主教认为,我们到死之前,都无法真正判定自己有没有得救。
  我们必须一直很努力,否则随时可以沈沦。
  得救,是非确定状态,到死才成为确定。
  
  基督教阿民念主义者,强调人的自由意志,有很多,也认为得救者是可以再沈沦,变成不得救的。
  所以,得救是不确定状态的,是会变动的。
  虽然我现在得救,但我不能确定明天我还会不会得救,会不会因为犯大罪而沈沦。
  
  然而,我们已经说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真正得救过,就绝不会再沈沦(虽然还会犯罪);
  那些到死沈沦的,根本从没真正得救过(虽然他们生前有很多好行为)。
  归正神学主张:
  信徒是可以在生前,就清楚知道自己有没有得救的。
  归正神学的重要信仰信条『韦斯敏斯特信条』第十八章二节如此说:
  『那真相信主耶稣,诚实爱祂,以无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今生『可以确实知道』他们是处于蒙恩的地位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31 11:04:36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我们的问题来。
  我们原始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这人有没有得救?』,
  问题对象换成『自己』时,就变成:
  『如果我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那么,我有没有得救?』
  答案是:没有!
  
  我们没办法知道别人内心是否真正认罪悔改信耶稣;
  但我们可以知道自己内心是否真正认罪悔改信耶稣。
  我们没办法知道别人信主之后,行为到底有没有进步;
  但我们可以知道自己信主之后,行为到底有没有进步。
  
  没错,我们无法去省察别人,
  但我们可以不断省察自己,真的很认真且诚实来省察自己。
  如果我们认真省察,那我们真的可以确认自己是否得救。
  不仅是透过省察我们内心、省察我们外在的行为、更是透过圣灵与我们的心同做见证,这是我们何等的安慰与鼓励。
  
  我们千万要记住,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
  但也绝对要记住,真信心必定会带出好行为。
  所以,当我们信主之后,自我省察,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任何行为上的进步,那么,这表示我们的信是假的,绝不是真的。
  
  请小心这两种区别:
  1.信主之后,完全没有任何德行行为上的进步。
  2.信主之后,还会犯罪。
  表面上来看,二者好像差不多,但其实差很多。
  一个真正重生得救之后的信徒,一定会有德行行为上的进步;
  但一个真正重生得救之后的信徒,因为还没到天堂,所以依然还会犯罪。
  会犯罪,不表示德行行为就都没进步;
  德行都没进步,表示根本就没得救。
  
  当我们真正信主得救之后,此时如果犯罪,我们会有内心的痛苦、会认罪悔改。
  但是,这不表示『马上』就一定会痛苦、马上就会认罪悔改。
  有时,悔改是发生在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
  一样是犯大罪,彼得可是犯了三次(三次不认主),犹大可是只犯一次(只卖主一次)。
  问题是,后来,彼得会认罪悔改,但犹大不会。
  犹大知罪,他内心也会痛苦,但他不会为此认罪悔改。
  因为,他从来没得救过,内心没有圣灵内住,所以,他没有圣灵帮助,没有圣灵的感动、管教、提醒、责备、、、、,主耶稣也不为他代求,上帝也不会赐悔改的力量给他。
  而彼得是得救的信徒,所以他犯罪时,圣灵会动工,主耶稣会为他代求,上帝会给他力量,使他愿意悔改归正。
  
  我们虽然可以有得救的确信,但是,这确信是可以消失、减弱的,
  特别是我们在犯罪时、试探来临时、陷入黑暗的景况中时,更容易会如此。
  韦斯敏斯特信条十八章四节如此描述:
  『真信徒对于自己得救的确信可能有种种不同的动摇、减少,或间断。
  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
  或因坠入损害良心而使圣灵担忧的某些特殊罪恶中;
  或因突如其来的试探;
  或神收回祂笑脸的光照,甚至让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无亮光』
  但是,我们不用担心,只要我们继续努力,我们又可以重新获得这种得救的确信。
  
  另外,关于得救的确信,不表示我们信主之后,很快就可以得到。
  我们一定要努力去确认自己到底有没有得救,因为,假如我们没得救,那事情可就严重了。
  但是,这不表示我们很快就可以确定自己有没有得救。
  我们要『尽快』确定,但未必能『很快』就确定。
  韦斯敏斯特信条十八章三节如此说:
  『此无谬的确信并非属于信仰的本质,所以真信徒在获得此确信之前,要长久的等待,经过许多困苦奋斗』
  但是,请我们一定要记住:
  我们虽无法确定知道别人有没有得救,但我们是可以得知自己到底有没有得救的。
  韦斯敏斯特信条十八章三节继续说:
  『然而,真信徒由于圣灵得知神所白白赐给他的事,他可不用特殊的启示,正当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确信』
  
  回到原始的主题来。
  我们要重申这几个重点:
  1.『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真信心一定会带出好行为』,这两个都是完全不矛盾的真理,不可废弃任一种。
  2.别人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我们不能说他就没有得救。
  3.我们自己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我们可以确定自己没有得救。
  4.确定自己有没有得救,是很重要的大事。信徒一定要努力去获得这种确信,而且一定可以获得。
  
  选自《基督教小小羊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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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楼主几个问题

1.是什么力量让你突然意识自己的行为是好还是坏?

2.你如果一直生活在某种行为状态当中,你怎么来认为这种行为状态是好行为还是坏行为?

3.你在这种行为状态中时,你的内心是否痛苦,是否向上帝悔改过?

4.你是否有过好行为?你是一直行为都不好呢,还是偶尔不好?如果偶尔有过好行为,那你认为这种好行为是从哪里来的?这种偶尔的好行为能否证明你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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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重要的是自己去看圣经啦,去领受上帝的话语和圣灵对自己的带领。

别人的文章都是参考:) 

雅各书

1:19 我亲爱的弟兄们,这是你们所知道的。但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
1:20 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 神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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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主之后没有好行为就要看看他的信是真的还是挂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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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08-10-31 13:06:00的发言:

我问楼主几个问题

1.是什么力量让你突然意识自己的行为是好还是坏?

2.你如果一直生活在某种行为状态当中,你怎么来认为这种行为状态是好行为还是坏行为?

3.你在这种行为状态中时,你的内心是否痛苦,是否向上帝悔改过?

4.你是否有过好行为?你是一直行为都不好呢,还是偶尔不好?如果偶尔有过好行为,那你认为这种好行为是从哪里来的?这种偶尔的好行为能否证明你得救?

我不知道你问这个是什么目的,难道你对“基督徒没有好行为就没有得救'这句话很反感吗?

我既然注明是转帖,这文章当然不是我写的,你盯住我干什么?

 

虽然你硬着心到如今还死抱着天蓬元帅这个偶像的名字不放,你不记得圣经上明说别神的名字连提都不可吗?

我虽然不象忘记背后姐妹那样不认为你有资格称为弟兄,但也不会因为你现在是斑竹,就会象对约拿那样尊重你.

 

你既然对这个文章有看法,我既然是引用者,看来也有义务把这方面展开来谈一谈,也好消除一些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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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点 先说信心和行为的关系,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完全。(雅各书2:26,22)信的什么内容,是信仰;是否信进去了,是信心;信了,如果又证明得出,是信德;这三信合一之信,是为真信!完全的信!在重生问题上的信,也是这个完全的信,而不是残废的信。
  说到重生这个得救之恩,经上明说:“你们得救是本乎(上帝的)恩,也因着(自己的)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以弗所书2:8-9)“既然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马书11:6)
  然而,“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罗马书6:1-2)那种做法,那种“将上帝的恩(包括赦罪之恩、拯救之恩、眷顾之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的做法,是不虔诚人的惯技;他们是偷着进(教会里)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一些人。(犹大书4)
  得救是本乎恩,不在乎行为;然而,却不是不要行为。人本来是缺乏有效行为的能力;但在得救之后,就有可能要求”你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以弗所书4:1)因为我们的重生“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2:10)
  所以,信(有行之信)是因,恩是果;恩是因,行是果;在这个基础上,行(有信之行)是因,恩是果!如耶稣所说:“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所以约翰说:“从他(耶稣)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基督的律法)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翰福音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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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点 再说有关得救的印证的问题

我重生得救是百分之百地靠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宝血,为我个人流宝血而赎罪的功劳;我承认:“主啊,我真是个罪人!”我求告:“主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声明:“这都靠主你的功劳,啊们!”这出乎信心的、心口如一的三句话的真祷告,一个罪奴立刻就重生了。这不是靠主恩得救,难道你靠自己这三句话的言语之劳而得救的吗?
  得救不凭自己之劳,但也并不是可以骗人骗己的;因为要有得救的印证。有的印证是别人无法验证而只留着进天国、得基业的凭据(凭证),那就是圣灵的印记;(以弗所书4:30,1:13-14)但有的印证,却是众目昭彰无可否认的。就如哥林多教会信徒的存在,正是保罗“在主里所作之工”,正是保罗作使徒的印证。这是必须听凭任何人(包括教外人)来验证的,不是由得自己说得天花乱坠的。
  重生是得着生命!生命的存在有内在的印证,那就是生命平安(罗马书8:6)、安息、圣灵的感动与交通;那就是生命的生机,生命点的萌发;那就是内心中展开了顺从圣灵或顺从肉体的争战,喜欢上帝的律与附从犯罪的律的争战。这是凭信心、靠恩典、力图自强,进行占领“内心迦南”的大扫荡。
  重生是得着生命,生命必然生长,必然流露,必有外在的印证,那就是光亮、盐味、香气、果子;那就是新造的人的人生价值,足以使别人得益处,使上帝得荣耀;那就是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的哪怕只有两个小钱的义。
  因此,得救的印证是十分活泼、不断更新的长进,这是众人可以看得出来的。(以弗所书5:15,腓立比书1:25,歌罗西书2:19,提摩太前书4:15,彼得后书3:18)
  重生的人是与上帝性情有份的人(彼得后书1:7);而且,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约翰一书5:18)至少是不肯犯罪,不愿继续犯罪,不以犯罪为光荣、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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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点 就是为什么要强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

 

撒但不仅“在我们上帝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启示录12:10),而且也在信徒的良心中进行控告,动摇人对主的信心。人往往有这么个矛盾,要付赎价付不出,白得洪恩又不放心,用人间的世俗概念来理解“一信耶稣就可得救,”实在是困难。因此,就给撒但的试探留了地步。

教会历史上的大黑暗时期,信徒无权阅读圣经,不明白真道。为利混乱真道的神职人员,就把信徒推到一个极不稳定的恐慌状态中,一直为自己的得救问题而忧虑,惶惶不可终日;就以为永生的生命象风前的残烛一般,不知要被吹灭多少次,要买多少次赎罪券,做多少功德,又要恳求神职人员来点亮多少次。
  所以,上帝的忠心仆人释放了圣经中真理的信息,阐明上帝的大能与信实;他永不失信,他守约施慈爱,他既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翰福音13:1)谁也不能从主的手里将我们夺去。经上明说:“……是要叫你们不犯罪(因为已与上帝的性情有份)。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信徒)的罪(在行走永生之道时失足于撒但的泥淖),也是为普天下人(非信徒)的罪!”(约翰一书2:1-2)在他只有一是,决不能忽是忽非。
  所以,“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信息攻破了假先知牢笼人、捆绑人的奸计,使众信徒坚信上帝的大能与信实,不仅得安息也得享安息了!

 

然而,不幸的是那种“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罗马书6:1)的恶酵,却又借此发作,将信徒诱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反正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不会再失落了!尽管去犯罪好了,反正一认罪就得赦免。”竟然如此轻慢主的十字架!
  “抵挡罪恶”而“偶然为过犯所胜”,这是勇士在战斗中的失误、跌倒、受害。然而已经从罪里得释放的光明之子,却又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子上作王,仍在罪中活着;那么,毫无疑问,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12-13,18,23)因为这是赤裸裸地向撒但变节投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 13:36: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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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点 为什么强调说“因信称义,靠恩得救”的问题

 

自古以来,总是有人要贬低基督的十字架。耶稣明明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但总有人要在得救的一个条件之外,还要追加许多条件,如什么仪式、什么规条、什么苦行、什么日子节期、什么保护神、什么赎罪券、什么功德、什么善行……
  马丁?路德这位传道人效法耶稣,揭露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那样,也揭露了教廷的欺骗,拆毁了隔断在信徒与十字架当中的墙。
  重生,百分之百是圣灵的大能!人连创造肉身的生命也无能为力,何况灵的生命呢?
  十字架的救恩,是人人都可以有条件得到的,因此,谁再失之交臂,那就在审判台前无可推诿了。上帝的慈爱与公义,是何等的鲜明!
  同样不幸的另一极端是:只讲救恩,不顾行为!奸盗邪淫,什么罪都犯,还自诩为:靠恩得救!“耶稣都赦免我了!我照样进天国!关你们什么事?!你们论断什么?!”然而,他可能忘了,得救不是人生的终点,更不是犯罪的通行证。
  前面已经讲过的,不再重复。总之,得救是指获得了新生命,进了恩门,站在永生之道的起跑点。追求“上帝的义”的好行为是奔跑永生之道的体现,是永生生命的又一种果子。好行为不可能产生新生命,新生命则不可能不产生好行为。“因为没有好树结坏果子,也没有坏树结好果子。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他来。”(路加福音6:43-4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 13:39: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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