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活出主的荣耀在2008-10-30 9:07:00的发言: 大家好!我想问2个问题,有关马可福音16:17和说方言的: 1、有的人认为,根据马可福音第16:17(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耶稣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信徒理应有说方言的能力。大家怎么理解这句经文?
________这里不能理解为:只要是在信徒就必须拥有说方言的能力.而是说,方言是一种属灵的恩赐,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当有需要时,圣灵就赐下方言,比如,有见证说到某弟兄到西藏去宣教,他不会当地的话,但当他路遇一藏人时,突然就用藏语跟他传福音,这就是方言的恩赐了.在使徒行传第2章,五旬节的时候,圣经上说,他们就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2:4).还有一种方言是天使的语言(林前13:1).有一个原则必须注意,方言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方言不是人教会的,方言不是学回来的.方言也有真假的方言,所以圣经上说到辨别诸灵的恩赐.(林前12:10)在林前12章里说到,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你们要切切求那更大的恩赐.
2、也有教会说方言是圣灵充满的标志,人只受水洗还不够,还需要接受圣灵的洗礼。而圣灵充满(圣灵的洗礼和圣灵充满是一回事吗?)的标志就是会说方言。可是当我请牧师或兄弟姐妹在我身上按手,求主赐给我方言时,却依然得不到方言。他们说,那是因为我里面没有倒空,我还有一些不洁的心思意念或者未认的罪。我承认自己是有一些不洁的心思意念,但是,我想知道的是,信徒是否一定有必要被圣灵充满?而圣灵充满的标志,一定就是方言吗?哥林多前书第12章30节说”岂都是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你们要切切地求更大的恩赐“。如果单看这节经文,又让人觉得方言也并不是每个信徒都必须掌握的,因为神在教会设立各样的职分,说方言只是其中一种而已(参见林前12章28节)。然而同样在林前,14章15节,保罗又说”我愿意你们都说方言,更愿意你们作先知讲道,因为说方言的,若不翻出来,使教会被造就,那作先知讲道的,就比他强了“。这节经文虽然是在强调”做先知讲道胜过说方言“,但并没有否定说方言,甚至说”愿你们都说方言“。这就把我搞糊涂了。那每个信徒是不是都要学会说方言呢?还是我们不能断章取义,要看到保罗这句话后面强调的是做先知讲道,而不是片面强调大家都要说方言?
________圣灵重生了你,你就是受了圣灵的洗.圣灵充满的外显之一是方言,但并不是说,圣灵充满就一定要说方言,没有方言就没有圣灵充满.说方言只是一种小的恩赐,我们要切慕各种属灵的恩赐,但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你所问的信徒是否一定有必要被圣灵充满,经上说,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可见神对我们的要求是要被圣灵充满.要被圣灵充满,有三个意思,即:
1.是被动式,是圣灵主动的充满我们,使我们被圣灵支配而有所行动。
2.是命令式,虽是被动的,但我们却有责任去“要”、去“求”。
3.是现在式,表明我们要继续的不断的被充满。
保罗讲到在教会里聚会里讲方言有什么规矩(详见林前14:26_33),圣经上说,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方言.
我现在真的很苦恼。因为让我重生得救的教会近来就比较强调圣灵的充满和方言。可是我昨晚在网上查资料,貌似方言也并不是每个信徒必须具备的东西。其实我现在在想要不要换一个教会,换一个不那么强调方言的教会。但是如果换教会,我也会比较难过,因为毕竟是现在的教会让我认识了主,而我也在这个教会呆了那么长时间,和兄弟姐妹们有了较深的交往。只是我真的不想有那么大的压力。在那里我感到一种期望,就是我最好会说方言、在特别聚会上有较为强烈的属灵感受(比如被圣灵击倒,或者心里有很大的喜乐等)。当然,他们并不强迫我,只是看着周围的兄弟姐妹们许多都会说方言,在特会上也有较强的属灵感受时,我觉得很难过。我知道自己并不是完全圣洁的,也有很多不好的心思意念。所以如果主不赐给我方言,貌似也是合情合理的。可是,难道人会说方言就一定要完全圣洁吗?使徒行传中那些说方言的人,是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心思意念都洁净了吗?还是神随己意就把方言赐给了他们?此外,在看了网上对方言的辨别性文章后,我又觉得好像又不能太过于看重这些。我想听听大家对方言的意见。还有,大家觉得我是否有必要换教会呢? _________要在一个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的教会里接受牧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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