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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千载悬疑》第一章 有何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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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我在洛杉机与一班人交谈,我问他们:“你们认为耶稣是谁?”他们都认为他是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我亦同意这一点。耶稣不错是一位伟大的宗教领袖;但我相信他的伟大并不止于此。

 

       一直以来,人对“耶稣是谁?”这问题都是意见纷纭的。为什么一个人会引起那么多的冲突?为什么他的名字比其它任何宗教领袖的名字更令人不安?为什么谈论神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不快,但当你提起耶稣的时候,他们却立刻想转开话题,或是变得紧张起来呢?我曾在伦郭与一位计程车司机谈及耶稣的一些事,当时他立即就说:“我不喜欢谈论宗教,特别是耶稣。”


   耶稣与其它的宗教领袖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什么释迦牟尼、穆罕默得、孔夫子的名字不会冲撞人?原因是他们都没有自称为神。这就是他与其它宗教领袖完全分别开来的原因。

 

       认识耶稣的人很快就知道他自称的身份是何等惊人。他所自称的明显地表示出他不止是先知或教师那么简单。他明显地自称为神。他以自己为人与神发生关系的唯一途径、赦罪的唯一源头,救恩的唯一道路。

 

       对很多人来说这是排除异己、心胸狭窄,他的话语又难以相信。但问题并不是我们喜欢信什么,而是耶稣说自己是谁。

 

       那么,新约文献到底又怎样说呢?我们常常会听到有关“基督的神性”一词,那就是说耶稣基督是神。


       史特郎(A.H.Strong)在他的系统神学中解释神是"无限及完美的灵,是万物的源头、支持和归宿。”这样的定义是足以为所有的有神论者,包括回教徒和犹太人所信服的。有神论以神为有位格的,而宇宙又是他所计划和创造。神每时每刻都在支撑及掌管一切。基督教神论再加上了一句:“他以拿撒勒人耶稣的身份成了肉身。”


       耶稣基督其实是一个名字,一个称号。耶稣这名字是由耶书亚或约书亚的希腊文演变出来,是“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拯救”的意思。基督这称号是由弥赛亚(或希伯来文Mashiach"受膏者"──但九26)的希腊文产生出来。君王和祭司这两个位份都包括在"基督"这称号之内。耶稣的称号确定了他就是那位旧约预言所应许的祭司和君王。这一点对于正确了解耶稣和基督教都是非常重要的。

 

       新约圣经清楚表明了基督是神。新约给基督的名称是只有神才配受的。例如、耶稣在一节经文中直接被称为神──“等候那有福的盼望,就是我们伟大的神,救主耶稣基督荣耀的显现”(多二13;参看约一1;来一8;罗九5;约壹五20、21)。圣经描写他的特性是只有神才能有的。新约论述耶稣为自有的(约一4;十四6);无所不在的(太二十八20);无所不知的(约四16,六64;太十七22-27);无所不能的(启一8;路四39-55,七14、15;太八26、27);并且是永活的(约壹五11、12、20;约一4)。


       耶稣所受的尊崇和敬拜是只有神才配受的。在与撒但的一次对抗中,耶稣说:“经上记着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太四10)。可是他自己也如神一样接受敬拜(太十四33,二十八9),有时他甚至要人像敬拜神一样的敬拜他(约五23;参来一6;启五8-14)。  

 

       大部分跟随耶稣的都是只信一位真神敬虔的犹太人。他们都坚守一神论,但他们却承认他是道成了肉身的神。 

 

     保罗长期受拉比式的训练,应该是更难宣认耶稣为神,去敬拜一个拿撒勒人,并称他为主的,然而他正是这样作了。他曾说:“圣灵既然立你们为全群的监督,牧养上帝用自己的血所赎来的教会,你们就应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徒二十28)。当他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承认了神的羔羊(耶稣)就是神自己。

   基督问彼得他是谁,彼得承认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十六16)。耶稣当时的反应并不是更正他的结论,而是宣告它的真确性和来源。“约拿的儿子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人指示你的,而是我在天上的父启示你的”(太十六17)。  

 

       耶稣的一个好朋友马大对他说:“我信你是基督(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十一27)。又有一个叫做拿但业的,他本来不相信拿撒勒会出什么好东西;但后来他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以色列王”(约一49)。


       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的时候,他呼求说:“主耶稣啊,求你接收我的灵魂!”(徒七59)。希伯来书的作者称基督为神:“但是论到儿子,却说:‘神啊,你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来一8)。当耶稣受了洗、起来祷告的时候,"圣灵仿佛鸽子,有形体的降在他身上;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路三22)。


       还有众所周知的“怀疑者”多马的自白。他说:“除非我亲眼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我的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决不相信。”我与多马认同。他说:“看,不是每天都有人从死人中复活,或是自称成了肉身的?我需要证据!”多马在其它门徒面前表明了他对耶稣的怀疑后八日,“耶稣来了,站在他们中间说:‘原你们平安。’然后对多马说:‘把你的指头放在这里,看看我的手吧!伸出你的手来,探探我的肋旁!不要疑惑、只要信!’多马对他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说:‘你因为看见我才信么?那些没有看见就信的人,是有福的’”(约二十26-29)。耶稣接纳多马对他的宣认。他责备多马的不信,但没有责备他的敬拜。  

 

       批评家或许会指出这些只是别人对基督的认识,而非基督本人之原意。学者的指控多是说与基督同时代的人误解他一样,我们今天也是如此。换句话说,耶稣其实没有自称为神。

       我却认为他实在是这样自称,而且我相信基督的神性是直接出自新约圣经的每一页。我们有充分的资料,而它们的意思也是明显的。一位曾经彻查圣经,为要证实基督是否曾自称为神的商人说:“任何曾经查看新约而不以耶稣曾自称为神作结论者,他就好象一个人,在天朗气清的日子站于户外,却说自己看不见太阳一样。”


       我们在约翰福音中看见耶稣对抗一些犹太人的场面。事情发生于一个安息日,当时耶稣医好一个跛子,然后叫他拿起褥子走。“从此犹太人就迫害耶稣,因为他常常在安息日作这事。耶稣却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上帝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上帝当作平等”(约五16-18)。


        你或许会说:“就算是说‘我父工作直到现在,我也作工’那又怎样?这并不证明什么。”我们研究一份文献的时候,必须考虑它的言语、文化、特别是写作的对象。这里是犹太的文化背境,对象是犹太的宗教领袖。让我们来看看两千年前犹太人在他们自己的文化里怎样理解耶稣的话。“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神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神当作平等”(约五18). 为什么他们会有这样激烈的反应? 

 

        原因是耶稣说“我父”,不是说“我们的父”然后再加上“作工直到现在”。耶稣用这两句话是以自己与神同等,与神作同样的事。犹太人并没有以神为“我父”;如果是有,他们也会加上“在天上”这三个字。但耶稣没有这样做。当他称神为“我父”的时候,他知道犹太人是不可能误解的。耶稣更暗示说当神在工作时,他──就是子──也在工作。在这里,犹太人明白他是在暗示自己是神的儿子;因此犹太人仇恨的心就越发加增。起初他们只是想逼迫他,但这事以后他们就开始想要杀他。  

 

        耶稣不单称神为自己的父,以自己和神为同等,他更称自己与父原为一体。有一次在献殿节的时候,耶稣在耶路撒冷被一些犹太人领袖盘问有关他的基督身份。耶稣最后对他们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犹太人又拿起石头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把许多从父那里来的善事显给你们看,你们因那一件要用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对他说:‘我们不是因为善事用石头打你,而是因为你说了僭妄的话;又因为你是个人,竟然把

自己当作神’”(约十31-33)。  

 

        我们也许会希奇为什么他们对耶稣的话会有如此强烈反应。倘若我们研究一下希腊文的话,我们会发现一个饶有趣味的含义。希腊文学者罗拔逊(A.T.Robertson)写道,那"一"字在希腊文是中性名词,不是男性名词;它不是指在位格或目的上的合一,而是指“本体或本质”上的合一。罗拔逊还说:“这爽脆的声明是基督自称他自己(子)与父的关系之最高峰。这激起了法利赛人不可抑止的怒气。”

    在听见这话的人思想中,基督之自称为神是无可置疑的,墨尔硒莱理大学校长毛里斯(Leon Morris)写道:“犹太人只能够以耶稣的话为亵渎神的话,他们继而起来亲手执行审判。因为在摩西律法中规定,亵渎神的要被用石头打死(利二十四16)。但他们没有循律法途径行事。他们没有预备进行起诉,使执法者能进行审讯。他们在盛怒中准备自行兼任审判官和行刑者。”  

 

         耶稣是因“亵渎神”而面临被石头打死的威胁。犹太人肯定明白耶稣说的是什么;但我们也许会问,他们究竟有没有停下来考虑一下他的自称是否属实呢?  

 

         耶稣不断自称在本质及本性上与神为一。他曾坦然地说:“如果你们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了”(约八19);"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十二45);"恨我的,也恨我的父"(约十五23);"使所有的人尊敬子好象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那差他来的父"(约五23)等。这些经文明显指出耶稣没有把自己看作一个普通人;他以自己为与神同等的,那些以为耶稣不过是比别人更接近或亲近神的,应该考虑一下他自己所提出的一个声明:“假若你不尊敬我如同尊敬父,你就是不尊敬我们。”

         有一次,我在西维珍尼亚大学讲授文学课时,一位教授打断我的话题说只有约翰福音才有记载耶稣自称是神,而约翰福音又是最迟写成的福音书。他说最早写成的马可福音从未提到耶稣自称是神。他这样说显示出两个可能:此君从来未读过马可福音;或他没有留心去读。

 

         我翻到马可福音,在那里耶稣自称能够赦罪。耶稣看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孩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又路七48-50)根据犹太人律法,只有神才可以赦罪;以赛亚书四十三25将此限为神独有的特权。文士问道:“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话?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一位以外,谁能赦罪呢?"(可二7)然后耶稣问他们那一样容易说──"你的罪赦了";或是"起来行走?"  

 

         根据威克里夫圣经注释,这是“一个不能回答的问题。它们两者都容易出口;但若要有相随的实效则说任何一句都需要属天的能力。一个冒充的为了避免被人识破会说前者。耶稣却继而医治那病,以致众人晓得他有权柄处理其病因。”他就是因此被宗教领袖指为僭妄。查法(Lewis Sperry Chafer)写道:“世界上没有人有权柄可以赦罪的。除了那为众人所得罪的那一位以外,没有人能够赦罪。基督赦罪时,他不是在运用人的特权。正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够赦罪,而基督又曾赦罪,所以,唯一的结论就是他是神。”


         这赦罪的观念曾一度令我甚觉烦扰,原因是我不明白。一天上哲学课的时候,我引用了上述马可福音的经文去回答一个有关基督神性的问题。当时有一位助教诘难我的结论。他说他也会饶恕人,但那并不代表他自称是神。当我思想他所提出的质询时,我就顿时明白那些宗教领袖会反对耶稣。是的,你可以说:“我饶恕你”,但只有那些被得罪的人才能够说这话。换言之,如果你得罪我,我可以说:“我饶恕你”。但基督当时的情形却不是这样。那瘫子是得罪了父神,然而耶稣却用自己的权柄说:“你的罪赦了。”不错,我们可以饶恕那些得罪我们的人,但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赦免那些得罪神的人。而那正是耶稣所作的。


      一个由拿撒勒来的木匠竟作这样大胆的自称,怪不得犹太人大为气忿了。耶稣这赦罪的能力是他运用那只属于神的特权的一个好例子。 

 

         同样,在马可福音我们看见耶稣的受审(十四60-64)。"大祭司站起来,走到中间,问耶稣:‘这些人作证控告你的是什么呢?你怎么不回答呢?'耶稣却不作声,什么也不回答。大祭司又问他:‘你是那受人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耶稣说:‘我是。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大祭司就撕开自己的衣服,说:‘我们还有什么证人呢?你们都听见这亵渎的话了。你们认为怎么样?’众人都定他该死的罪。”

     起初耶稣不肯作答,所以大祭司便使他立誓。在誓言下耶稣不得不答。他被查询:“你是那受人称颂者的儿子基督吗?”他回答:“我是。” 

 

         耶稣的证供分析显示他自称是:  

        1.那受人称颂者(神)的儿子;2.那将坐在权能者右边的,和3.那位将驾云降临的人子;这里每一点都确实表明他是弥赛亚。  

 

         这三点总合起来的效果是非常重要的。公会和犹太法庭都清楚听到这三点,而大祭司的反应是撕裂衣服说:“我们还要什么证人呢?”他们终于亲耳听见了。他自己的话定了他的罪。  

 

         安达逊(Robert Anderson)指出:“没有其它证据比那些忿怒的见证人更具说服力;主之所以自称是神无疑是他的仇敌所采取的行动所致的。我们必须记得犹太人并非一群无知的野蛮人,他们是具有高度文化、极虔诚的民族;而他是因这控诉,在毫无异议的情况下被公会判定死刑的。公会就是他们的国会,由最超卓的宗教领袖组成,包括了迦玛烈和他的高足大数人扫罗这等人。”  

 

         很明显这是耶稣本人要提出的证言。犹太人也实在明白他是自称为神。因此,我们要面对两个可能性:他说了僭妄话;或他真的是神。审他的人清楚看见这一点。事实上,他们钉他十字架又嘲弄他都是因为“他信靠神……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43)


          史域(H.B.Swete)解释大祭司撕裂衣服的意义:“律法是禁止大祭司为私事而撕裂衣服的(利十6;二十一10),但当执行审判时,按传统来说,他却要以此行动来表达他对任何僭妄话的震惊。尴尬的审判者终于可以吁一口气了。因为他再不需要充足的证据,犯人是自定己罪了。” 

 

          我们开始看见这并不是普通的审讯,正如连顿(Irwin Linton)律师指出:“这刑事裁判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是针对罪行,而是针对被告本人的身份。基督的刑事罪名,堂上的证供,罗马政府的盘问及行刑时十字架上的宣判都是有关他真正的身份及尊严。'你们认为基督是谁?他是谁的儿子?'"  

 

          纽约法院的法理学权威基拿(Gaynor)法官在谈及耶稣的裁判时认为,公会对他唯一的提控是亵渎神。他说:“神音书中的记载都非常明显,耶稣受审及被定罪的刑事罪名是亵渎:……耶稣曾自称有超自然的能力,那在人说来是亵渎”(引用约十33)。


          "在大多数案件中,疑犯都是因自己所作的受审,但基督却不是这样。耶稣是为着自己的身份受审。


          耶稣的审判应足以表明他的确自称为神,审判他的人可以见证这点。而且,在他被钉十字架那日,他的敌人承认他曾自称是成了肉身的神。“祭司长,经学家和长老也同样讥笑他,说:‘他救了别人,却不能救自己。如果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他信靠神;如果神喜悦他,就让神现在救他吧,因为他说自己是神的儿子。’”(太二十七41-4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之自称为神清楚地否定了一个流行的谬说,就是单单将耶稣看为一个道德生活严谨的好人,或一个提出很多博大渊深的道理的“先知”。这样的见解往往被认为是“学者”所能接受的唯一结论,或是经理性验证后的必然结果。问题是,大多数点头赞同的人根本从未发现此推理背后的谬论。


         对耶稣来说,人们认识他是谁是最基要的。从耶稣的说话及自称,没有人能说他只是个好人或先知。这样的选择根本不可能,亦非耶稣的原意。

     剑桥大学教授鲁益师(C.S.Lewis)曾经是个不可知论者,他清楚明白这个论点。他写道:“我在这里是要试图消除人对他所常有的愚蠢念头:‘我愿意接受耶稣是一个伟大的伦理教师,但我不能接受他自称是神。’这话是我们绝对不可说的。一个不是神而像耶稣那样说话的人不可能是伟大的伦理教师,他只可能是个疯子──与那些说自己是个荷包蛋的人无异──不然他就是地狱的恶魔。你必须选择,此人是神的儿子,要不然,他就是神经不正常的,甚至是更可怕的东西。”

         然后他再写道:“你可以将他当作疯子关起来,你可将他当作恶魔,唾弃他,杀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脚前称他为主为神。但让我们不要说他是一个伟大教师这些不伦不类的疯话。他没有给我们这样的选择。”

 

     用了二十八年时间对新约经文作批判性研究的荷德(F.J.A.Hort)写道:“他的话都是指着他自己说的,如果说那些是他以先知的身份所讲的抽象真理就完全没有意思了。把他从他自己所说的话中抽出来,那些话就实在难以理解了。”


     耶鲁大学基督教历史学家勒陀拉说:“虽然耶稣的教训足以令人景仰,但这并不是真正叫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教训加上他本人才是最重要的。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勒陀拉总括说:“任何细心看过福音书记载的人必定注意到耶稣从不将他自己与他的教训分开。他是一个伟大教师,但他却并不止于此,他那些关乎神的国度,人的行为及神自己的教训都很重要,但在他来说,他的教训若与他本人分割开来必产生绝对性的亏损。”


     耶稣自称为神。他并没有给人其它的选择。他这样的宣称只可以真或假,绝无第三可能,故此我们必须审慎考虑。耶稣问门徒“你们说我是谁?”(太十六15)有几个可能的答案。


      第一,假定他宣称自己是神是假的。如果是假的,我们只有两个选择:他知道那是假的;他不知道那是假的。让我们分别仔细查看每个可能和证据。

         

          他是骗子?
      

          当耶稣宣称自己是神的时候,假如他知道自己其实不是,那么,他便是说谎,蓄意瞒骗他的跟随者。但假如他是个骗子,他也必定也是个伪君子,因为他教训人无论如何都要诚实,但自己却同时生活在一个大谎言中。更有甚者,他是个魔鬼,因他叫人将自己的永恒托付他。假如他不能实践自己所说的,又深知自己不能的话,他就真是个大恶魔。最后,他更是个大傻瓜,因为他的被钉十字架亦是他自称是神。


      很多人会说耶稣是个伟大的伦理教师。让我们现实一点,既然他蓄意在自己最重要的教训上(他自己的身份)误导别人,他又怎能是个伟大的伦理教师呢?

      按理你的结论应该说他是个骗子。然而,这与我们所认识的他及他的生平和教训却毫不吻合。凡宣认耶稣的地方,生命就得改造,国家得以改善,盗贼变为诚实,醉酒的被医治,仇恨的化为仁爱,诡诈的人变得公平。

 

      激烈反对基督教组织的英国著名历史学家历奇威廉(William Lecky)这样写:“经过十八个世纪的各种转变,仍然只有基督教才能给世界提供一个理想品格,它以热切的爱感动人心;表现出它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情势及境况下都能产生作用;它不但是道德最高的形态,更是将理想付诸行动的最隹推动力。……短短三年极短生命的简单记录,比哲学家们的探讨及道德家的呼喊更能改变及软化人。”

      历史学家沙夫(Philip Schaff)说:“这见证者若非属实,则必定是亵渎或癫狂。以耶稣的道德纯全和尊严,亵渎的假设根本不能成立;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作的每一件事,都清楚表明这一点,亦是普世所认可的。以他在各方面所表现的都显出他是智力高明的,若说他在这样重大的事上自欺亦难以令人置信。他的头脑从来都是那么清醒,他镇静面对一切患难与逼迫,有如凌驾于云上的太阳一样;他以最智能的方法答复试探他的问题,他平静地预言自己在十字架的死,第三日的复活,圣灵的浇灌,教会的确立,耶路撒冷的被毁,这一切都照所说的应验了。这样的人会是极端份子或狂人吗?这样自成一格,这样完整,一致,完美,具有属人而超乎人的品格的人,不可能是骗子或是假装的。正如人说,诗人要比诗中的英雄更伟大才行。即是说,扮演耶稣的必须高于耶稣。”

 

      沙夫又提出另一个强而有力的理由反对耶稣是骗子的说法:“按照理则、常识及经验,一个骗徒,一个奸诈、自私的坏人,怎能以完美真确的姿态首尾一致地扮演那在历史上最纯全和高贵的角式呢?他怎能构想得到并完成一个含有无可比拟的恩惠和崇高的道德计划,更在面对时代及同胞的强烈偏见下,为那计划献上自己的生命呢?”


      假若耶稣要人跟从他并信他是神,为什么他要到犹太国,为什么以一个拿撒勒木匠的身份到一个地方及人口数字都小,且完全信奉一神的国家?为什么他不去埃及,甚至希腊?至少那里的人都是多神主义的信奉者,又信神会以不同形态显现啊!

 

       一个好象耶稣那样生活,像他那样教训人,像他那样死的人不可能是骗子。那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呢?

          

           他是疯子?


       假若先前的可能是那么难以置信,有没有可能他真的以为自己是神,而其实是弄错了?你可以是真诚的,但你也可能同时是错的。但我们必须记住,要一个以为自己是神,特别是在一个浓厚的一神文化中,去告诉人他们永恒的盼望是在乎信靠他,实在不是轻易就可以幻想得来的;这需要一个完全是疯子的心态。耶稣是这样的人吗?

       以为自己是神的人就像今天有人以为自己是拿破仑一样。他必定是被迷惑了而且在欺骗自己,他很可能会被关起来好叫他不会伤害自己或其它人。然而我们在耶稣身上看不到精神错乱引起的不正常及不平衡。假如他真的有毛病,他泰然自若的表现就确实叫人希奇了。

 

       奈珥和高尔伯(Noyes and kolb)在一本医学书中描写患精神分裂的人是幻想多于实际的。精神分裂者渴望逃避现实的世界。让我们来看看,自称是神肯定会是对现实的一种逃避。

       从耶稣所作的事看来,我们很难想象他是精神上受干扰的人。他曾说过一些历史记载上最精深的话。他的教训曾释放了很多在精神上受捆锁的人。宾诺(Clark H.Pinnock)问:“他是否误信自己的伟大?他是否一个狂想者?一个无辜的骗徒?一个精神分裂者?他教训的技巧和深度只能证明他精神完全健康,恐怕我们也没有他那么正常!”一个加州大学的学生告诉我,他的心理学教授曾在班里这样说:“他给许多病人辅导的方法,不过是拿起圣经读几段基督的教训给他们听。那便是他们所需要的辅导。”

       心理医生腓夏(J.T.Fisher)说:“假如你要集合所有最具资历的心理学家和心理医生所写关于心理卫生的文章;假如你要将它们汇合及提炼以删去多余的辞藻,去芜存菁;假如你请一些当代最高明的诗人去把这些纯正的科学知识精简地表达出来,你会得到一份生硬而不完整的登山宝训”摘要。相比较之下它更是大为失色。基督徒握着这解答人类焦虑空虚的答案快二千年了。这里……有成功人生所需之乐观,心里健康和满足的蓝图。”

        鲁氏写道:“要用比基督徒的解释更简单的方法去解释耶稣的生平、言行及影响,在历史的观点来说是非常困难的。除非耶稣真的是神,否则他的稳健而有深度的伦理教训与伏在他的神学性教训背后的猖獗狂想之间的鸿沟是不可能有满意的解释的。故此非基督徒的假设只能带来毫无结果的迷乱。”

         沙夫这样说:“一个具有这样如蓝天的清澈,山风的鼓勇,刀刃的锋利,全然健康及旺盛的智力,处之泰然,表现得泰然自若的人,会在自己的品格和使命上被这样严重的错觉所迷吗?这岂不是天方夜谈吗?”

 

 

             他是主?

             我个人不能想象耶稣是个骗子或疯子。余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真是基督,正如他自己所宣称的是神的儿子。


          我与很多犹太人讨论此事时,他们的反应都是很有趣的。他们通常会告诉我耶稣是一个有道德、正直的宗教领袖,是个好人,也有人说他是先知。然后我与他们分享耶稣自我宣称的身份,及本章的“三端论法”(骗子、疯子、或主)。当我问他们是否相信耶稣是个骗子时,他们的回答都是个肯定的“不!”然后我再问:“你们是否相信他是个疯子?”答案是“当然不是。”“你们相信他是神吗?”在我还没有时间换气之前已响起一片“绝对不是。”之声,然而,我们就只有这么的几个选择。

         这三个选择的论点在乎它们是否可能,因为很明显的它们三者都有可能。问题是那一个比较接近事实。决定耶稣基督是谁不是闲来无事找来做的一个理性习作。你不能把他当作一个伟大伦理教师一样,弃之不理。这样的选择是不成立的。他只可能是骗子,疯子,或是主和神。你必须选择。正如使徒约翰写:“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更要紧的)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


         事实上各方面的证据都支持耶稣是主。不过有些人因为所涉及的道德含意而拒绝接受这明显的事实。他们不愿意面对称他为主的责任或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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