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是这节经文的原意:
按罗马例,当时的士兵有权要求平民为其拿行李走一里,所以这里的意思引申开来,就是要顺服权柄,甘心的顺服(人家要你走一里,你就走二里,这是意为甘心情愿);
还有一说是按犹太人例,当时的外乡客人有权利要求当地人为其带路,行程是一里,超过一里,客人就没有权利要求带路人了.那么,如果这个客人有需要(比如对前路仍是不明等),那么,带路的人应该本着爱心再带其走一段路.这里的意思是,要本着爱人的原则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是舍已的爱人的功课.
这里经文的意思,与必要时为自己答辩与谋求公正的教训并无冲突,也与看到别人犯罪时,制止别人犯罪不冲突.
二,再者,说到不与恶人作对,接下来的经文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即太5:43-48,这里是爱心的教导,
另外一句话,即"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伸冤在神,神必报应"!这里也告诉我们神的公正.所以不必自己去争什么.
在太5:38-41里的教训,我们凭着自己是绝对做不到的,在这里我们应该看到靠着自己的力量去达到神的要求真的是天大的笑话,所以只能仰赖主恩.
三,如果引用这节经文,与勉强你犯罪的人一同犯罪,这种引申根本就是魔鬼理论,没有丧失理智的人,都不会如此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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