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中的“愤青”常常以自己“爱神”、“属灵”、“信仰纯正”、“为教会担忧”自居,并以自己所特有的标准去判断何谓“爱神”,何谓“属灵”(虽然他们声称自己是以圣经为标准,但实际却未必,因为常常会有许多人为的因素)。于是,任何与他们的标准不符的言行,都被他们否定,都会被指为“不爱神”、“不属灵”、“没生命”,甚至贴上“撒但”和“魔鬼”的标签,戴上“犹大”和“异端”的帽子。虽然教会中的“愤青”还没有上升到发生肢体冲突的地步,但从他们的言语中却可以看到浓烈的“火药味”。在基督教的网络论坛及博客上,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回帖,“愤青”们一旦对他人的观点有了异议,就指责别人“还没有生命”,是“异端”,甚至是“撒但的差役”,其理由虽然是“纯洁论坛”、“维护信仰”,但其结果却并不是如此。更有甚者,教会的“愤青”们常常喜欢用宗派或组织划界,认为某些宗派或组织是正确的,而某些宗派或组织是错误的,而且把这个界线划得泾渭分明,划得不可逾越,甚至如躲避瘟疫般避之不及,根本没有对话和交流的可能,即便开口说话,就是轻蔑,就是鄙视,就是谩骂,就是定罪、就是咒诅。基督徒应该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敏感的是非观,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到教会及社会的不足之处,进而努力将之改变。但是,单是凭着“愤”,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因为这“愤”只是停留在肤浅的感性层面上,真正要解决问题,却须要进行理性的思考,才能得出应对的办法。
我们不妨看看耶稣的态度。耶稣生活的时代,是一个问题十足的时代,无论社会还是教会(指当时的犹太教),都存在着种种问题,耶稣也非常准确地发现了这些问题,并且有意将之改变。可是,耶稣所采取的方法,却不是“愤青”式的方法,他没有“愤怒”,也没有随意给人定罪,更没有和谁发生冲突。他所采用的方法,是用自己的宽容和忍耐给人机会,并用自己的言语和行为给人榜样,让他们知道做人要做怎样的人。当然,有人会认为,耶稣也淋漓尽致地骂过法利赛人,也怒不可遏地掀翻了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但这并不是他主要的方法,也并不是他推崇的方法。在他的方法中,更为感人也最为有力的,是他面对耶路撒冷时的哭泣和在各各他山的舍命。
在耶稣的门徒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点“愤青”的影子,而耶稣从来都不同意他们的做法。谁是门徒中的“愤青”呢?彼得、雅各和约翰都可入选,前者曾用刀砍过别人的耳朵,后两者曾希望用火烧灭一个村庄。我们可以相信,他们的行为决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他们的做法其实都是为了“爱神”,彼得是为了保护耶稣,雅各和约翰是因为那个村庄的人不接待耶稣。但是,耶稣并没有买他们的帐,而且严厉地批评了他们。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用神所不喜悦的方式爱神,是神不喜悦的。
笔者无意向教会中的“愤青”“开刀”,因为我并不完全反对“愤青”(这一点在上文中已经有过肯定的文字),只是想提醒教会中的“愤青”要注意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发现教会及肢体有问题时,应当有强烈不满的正气,也有当有坚决反对的勇气,但一定不能使用错误的方法。当用错误的方法解决问题时,很有可能把人绊倒,而圣经告诉我们:“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太18:7)。“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加6:1),这才是我们面对他人错失的有效方法。
最后,让我们一起重温圣经的教训:“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慢慢地动怒,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上帝的义。所以,你们要脱去一切的污秽和盈余的邪恶,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们灵魂的道。”(雅1:19-21)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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