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问问自己:我能做自己要做的事吗?我能做我要做的人吗?我们往往发现,起初我们都有这样的决心,这样的志向,但是随着不断的失败,我们渐渐开始认同周围的人,周围的事,我们变得和其他人一样圆滑,渐渐不说自己要说的,不敢做自己要做的,我们渐渐在世界中失去了自己,放弃了起初的梦想,放弃了自己,成了另外一个自己不愿意做的人。 做我们想要做的自己,这是多美好的愿望啊。但是面对诱惑,我们往往把持不住自己,被利益美色夺去,被贪婪私欲左右,不得自由,这就是我们的处境。我们可能会放纵自己,然后为自己做的后悔,其实那更本不能让我们得到满足,反而更加加剧我们的不满足,我们被能力、时间、环境拘禁,不得自由。这是我想要做的事吗?往往是做不得不做的事,这是不得自由。 所以我想:真正的自由不只是能做自己要做的,更是能不做自己不想做的。 然而我们能战胜死亡吗?我们能胜过世界的诱惑吗?我们能胜过自己的私欲吗?如果我们想了就能做到,这就是自由!我们要做怎样的人,就能做怎样的人,这就是自由。 神的儿子用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替世界上的人承受了罪的代价就是死亡,所以人就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得以从罪中得了释放。福音就是好消息,就是神赦免人的时候到了,被罪拘押的得到了释放的命令。所以福音就是人得以自由的消息。好比死刑犯还在死牢里,来人报告:你被释放了,你的罪有人替你承担了。你自由了! 然而,人自己很难相信这个福音,有两个原因。其一:不认为自己是被拘押的,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被拘禁的,在困绑中不知道自己被捆绑了。其二:不相信白白的恩典,哪里会有这样的好事呢? 针对第一个疑问: 约 8:32
|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约 8:33
| 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
| 约 8:34
|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 约 8:35
|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 约 8:36
|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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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4:17
| 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他,他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
| 路 4:18
| “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
| 路 4:19
| 报告 神悦纳人的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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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会相信神白白的恩典,所以才需要耶稣来做中保,做死亡的代价,这样人才能相信神确实赦免我们了。另一个方面,神儿子的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圣经记录的内容无非就是劝人悔改,能够相信神的公义神的慈爱。只要你信神藉着自己的儿子的死赦免了我们,神的赦免令对于你就是有效力的,你自由了!并且你可以藉着耶稣支取神的能力。 从此你可以对死亡说不,得到永远的生命。 从此你可以对世界的诱惑说不,你可以胜过一切诱惑。 从此你可以对自己的私欲说不,我要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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