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认识“圣乐”的性质 奥古斯丁说:“赞美诗是颂赞神的歌,如果不是颂赞,就不能算赞美诗。”歌尔曼也说:“赞美诗是教会真实生命的记录,教会的中心都反映在赞美诗中。”(当然,自17世纪开始,基督教将赞美的意义扩大,她不只是赞美了,其中也包括有韵律的布道,灵修、圣礼、忏悔、祈祷等美容。) 圣乐,并不泛指诗歌集里的或基督徒唱的(赞美诗集以外还有许多优秀的作品,只不过有的未发现,有的不适合教堂里献唱。)圣乐之所以被称为“圣”,其原意是圣化归神。圣乐是传达神给人们的启示,又表达信徒对神的崇敬、赞美、信靠和祈求。圣乐家麦柯说:“诗与音乐不是宗教生活的装饰品,而是宗教生活的心脏地带。歌唱与信徒的生活密切相关,诗歌是传递信息的有效途径,是激励人心的重要媒介。”因此,圣乐的歌词必须符合《圣经》真理,神学根据,和作者的属灵经历,或受灵感的作品。
以《圣经》为题材创作的歌曲,最能表达神百姓的愿望和理想,唤发信众的感情波澜,促进灵命增长。帕特里克曾经对瓦茨这样评价:“他树立了写赞美诗的典范。他所创作的赞美诗之所以受人欢迎,是因为这些诗与《圣经》完全一致。每首诗都有一定的目的,信徒使用很适宜。”一首被信徒所喜爱优秀的赞美诗,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考验的,她在神学上一定是完整无缺,在信仰上也是纯正的,在生活上也是圣洁的、纯朴的,丰富的道理必然要以有深度耐唱的音乐来承载,赞美的音乐不是一次性的东西,她是经久耐用的,是词、曲作者精心创作的艺术品。 圣乐的内涵与风格是:强调对神的赞美与信徒的传达;但有人认为只要能吸引人归主,不管什么音乐都可以,然而,我们注意到,错误的方法也可能达到一些的效果。流行歌曲也许很感性,令人喜欢、快乐、感动,可达到宣教的目的,但教会千万别忽视人还有理性的一方面,更不能为满足感性而牺牲理性。唐佑之博士说:“宗教固然是有情绪的成份,但是信仰是全人的,应是整个人格的回应。”近年来教会中盛行的音乐,大多是易学易唱的短歌,有些歌词虽取自经文,但音乐却很世俗化,故不能使人进入属灵的境地;虽然也逗人喜欢,感觉到一种“享受”,但不是神同在的享受。因这些音乐起不到净化心灵的作用,它是以“庆祝”取代“崇拜”。相反地,信徒若长时间受这些音乐文化薰陶,必然对音乐的领悟力逐渐减退,甚至会形成对具有挑战的音乐,需要灵与悟性的音乐采取抗拒的态度。圣乐与流行歌曲的悬殊之处,就是歌词与内容;流行歌曲它只要音乐是喜欢的,歌词的达意都无所谓。因它刻意寻求慕者的认同,而采用流行音乐的素材与特色,缺少庄严、肃穆、圣洁的气氛。但圣乐是功能音乐,它有特殊的目的,就是将歌词的意义传达出来,从而达到心灵与诚实的敬拜神。 教会对流行歌曲应抱严谨的态度,有纠正的必要。马革顺教授说:“抽烟喝酒我不反对,但把它当成主食,那可不行。”“教堂音乐”既指适合在教堂内献唱(奏),而不适合在世俗场所演唱(奏);那么,世俗的歌曲也自然不适合教堂献唱(奏)了。因为,音乐在教会崇拜的功能中,不是一种摆设品。 衡量一首歌是否表达纯正的信仰,恭敬神的,音乐质的高低,乃是以它的文法,价值与审美观来判断。音乐素材巧妙的运用,词曲优美的配合,曲式起、承、转、和的结构,多声部富有变化的处理,给人一种高度艺术的满足感。即使是简短的圣诗,只要是信仰与艺术的结晶,就经得起时代的考验,不会因赶不上流行而被淘汰。这就是基督教会在崇拜仪式中,歌颂、祈求神的歌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9 0:17:20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