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个时事栏目 现在不知道这样的内容该放那里,先放此寄居
个人感觉蛮好笑的 呵呵
《圣经》的不雅内容被投诉(转载)
最近在香港有三千多人,向有关当局投诉《圣经》含不雅内容,并要求评定《圣经》为第二类别的刊品,不可发布、传阅、展示、借予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 事件最后不了了之,但投诉信内容絶对震撼. 投诉信件内容如下: 敬启者: 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不雅内容 本人现向影视处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大量不雅内容。该刊物内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识不良的情节,其中包括女儿迷奸父亲(创世纪19:31-36)、父亲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士师记19:24-29)、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以赛亚书3:16-17) 、耶和华叫人吃粪便(以西结书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亚11:9)、以西结书5:10)等等。 该等情节远远超出社会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线,严重抵触传统和现今世代的伦理价值,不适合当作第一类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满18岁人士观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灵。本人要求影视处向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呈交由香港圣经公会发行的《圣经》作评级。兹将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经文细列如下,供影视处及审裁处参考: 迷奸父亲 《圣经》中的义人罗得的两个女儿因为无后,相继迷奸父亲,各自还诞下儿子(创世纪19:31-36)。 创世纪19:30-38: 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他和两个女儿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他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于是那夜他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 早前中大学生报中只是两句没有直接描述性行为的「你会唔会幻想过同阿爸阿妈兄弟姐妹做爱?」及「你有冇装过佢地冲凉、换衫、自慰、做爱?」也被视为鼓吹乱伦,评为不雅刊物。圣经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乱伦,还企图把乱伦合理化、正常化!而且有关经文还仔细描述参与乱伦的人脉关系、参与人数、对话及地点,意识严重不良。
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 除了乱伦,《圣经》还描述这个义人为了保护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两个亲女儿送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这被称为唯一义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侧目,亦严重扭曲今天我们社会共同接受与遵守的人伦关系,利用子女对父母的信心作出禽兽不如的性侵犯,与社会大众打击儿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驰!
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 士师记 19:24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他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19:25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他交合、终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纔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前、两手搭在门坎上。 19:28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罢.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他驮在驴上、起身回本处去了。 19:29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虽然电影《人肉叉烧包》以真正发生过的谋杀案件作为主题,但由于内容涉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评为第三级,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的人士。上面引述的《圣经》章节,其血腥及暴力程度与《人肉叉烧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标准,以上的经文实属不雅、过份血腥及暴力,理应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人士。
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 以赛亚书 3:16耶和华又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脚下玎珰. 3:17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他们赤露下体。
吃粪便 以西结书 4:12你吃这饼、像吃大麦饼一样、要用人粪在众人眼前烧烤。 4:13耶和华说、以色列人在我所赶他们到的各国中、也必这样吃不洁净的食物。 4:14我说、哎、主耶和华阿、我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于是他对我说、看哪、我给你牛粪代替人粪、你要将你的饼烤在其上。
吃人肉 撒迦利亚 11:9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要丧亡的、由他丧亡.余剩的、由他们彼此相食。 以西结书 5:1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风〕
如此不雅的内容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赘描述,请另行参阅附件内容。 本人必须重申《圣经》部份内容的确有发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学素材,然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经文所示,《圣经》也毫无疑问地载有大量不雅的内容,若儿童或青少年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接触这些经文,将会对性产生扭曲的观念,亦会视暴力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设立的目的,是保护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亵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论刊物是否属于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辩的合理理由。只要该刊物含有不雅或淫亵的元素,也应被列为第二类别或第三类别。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无意藉此攻击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绝不可被滥用来包装极度色情血腥的内容。本人要求 影视处能客观公正评定《圣经》为第二类别的刊品,并马上停止让未经删剪色情血腥部份的《圣经》,继续在各大中小学、图书馆、教会、书店甚至家中,发布、传阅、展示、借予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视处及审裁处可以公正持平地处理。谢谢! 此致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附件 A. 残害儿童 列王记下 2:23 - 2:24 诗篇 137 : 9 创世纪 22:2- 22:12 列王记上 14:12 以赛亚书 13:16 何西阿书 13:16 列王记下 6:28- 6:29 B. “谋杀” 以及 “阻止尸体合法殓葬”, 涉及进食人肉,碎尸,烧尸及烹尸 以赛亚书 9:20- 9:21 撒迦利亚 11:9 杰里迈亚哀歌 4:10 弥迦书 3:2- 3:3 杰里迈亚书 19:9 以西结书 5:10 申命记 21:18- 21:21 申命记 13:6- 13:10 士师记 19:24- 19:29 民数记 11:1 申命记 28:15- 28:53 塞缪尔记下 13:1-14 塞缪尔记下 13:28- 13:29 C. 不正当价值观 出埃及记 21:23- 21:25 出埃及记 31:14- 31:15 申命记 22:14- 22:21 D. 自残身体 以西结书 23:34- 23:35 E. 伤害他人身体 启示录 19:2- 19:3 以西结书 23:25 申命记 25:11- 25:12 F. 集体暴力 以西结书 23:21- 23:24 民数记 15:32- 15:36 出埃及记 32:27- 32:28 G. 非礼 以西结书 23:26 以西结书 23:28-23:29 以赛亚书 3:16- 3:17 那鸿书 3:5 H. 鼓吹大屠杀 士师记 18:1- 18:29 乔舒亚记 8:25 塞缪尔记上 15:3- 27:9 士师记 9:49 士师记 21:10 申命记 2:33- 32:25 民数记 31:7- 31:17 出埃及记 12:12- 12:29 利未记 10:1- 1 0:2 I. 无理据且荒谬的暴力 民数记 11:18- 11:20 民数记 11:31- 11:33 士师记 11:30- 11:39 出埃及记 20:5 路加福音 19:27 出埃及记 22:20 马太福音 12:32 马太福音 25:41 约翰福音 3:36 约翰福音 15:6 马太福音 13:49-50 创世纪 17:10- 17:14 创世纪 38:3- 38:7 出埃及记 9:15- 9:16 利未记 20:18 历代志下 21:14- 21:15 约翰福音 9:2- 9:3 利未记 10:1- 1 0:2 J. 非法禁锢 申命记 21:10- 21:13 K. 破坏环境 那鸿书 1:3- 1:5 L. 残疾歧视, 意图伤害他人身体 塞缪尔记下 5:8
该刊物内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识不良的情节,远远超出社会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线,严重抵触传统和现今世代的伦理价值,不适合当作第一类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满18岁人士观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灵。要求影视处向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呈交由香港圣经公会发行的《圣经》作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