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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得救的人,会不会再失去救恩???我认为不会!!!这句经文怎么解释,想听听各位的看法!!
耶稣对七教会的结束语,都是所有得救者最起码得到的,这里的得胜,是靠主战胜环境,做一个圣洁的人,不能与得救与否扯上关系,一个真正重生的基督徒或者是属主的教会,如果在世行为不发光,没有见证,神要挪走金灯台,神也会审判在世的失败犯罪的基督徒,但绝对不会面对第二代白色宝座永远的审判.楼上所例的情况不能应用在重生的基督徒身上.对教会中的犹大正好.
对于那些经历新生命以后又拒绝持守信仰而不能得胜的人,很显然神会将他们的名字从生命册上涂抹掉.从生命册上涂抹名字意味着失去永生,并且在末期的审判后被扔进硫磺火湖里.这就是圣灵对众教会所说的话.得胜者指藉着神的恩典和对基督的信靠经历新生命,并且坚持不断地胜过罪,世界和撒但的人.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如果我们自己不竭力地胜过罪,世界和撒但,就必定反被它们所胜,最终被扔到硫磺火湖里.二者之间胜败分明,绝无中间地带可言.关于得救的确据,(约翰一书里),约翰在整封书信中没有一处说一个人过去悔改信主的经历可以作他得救的确据或保障.如果我们仅仅因着过去的一段经历或自己还有那么一点不再活泼的信心,就确信自己有永生,便是犯了大错.以上是研读本圣经里的有关观点,大家怎么看??
重生得救的就是与主的生命有份,基督徒的生命是在亏欠感中不断的忏悔成长得,虽然对圣经的道理都懂,但是有的事情行出来却由不得自己,这是一条因信成圣的道理,生命要经历许多的破碎。不过重生的基督徒犯罪了,内心要受圣灵的责备,他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得,因为有主的生命在里头。只有不重生的基督徒,会故意重复犯出许多的罪,也不会在乎得救不得救,与主无关。这和以色列民倒毙旷野是同一个经历,虽然他们体贴肉体,贪婪,淫乱,受神的审判,但是他们毕竟是从水里,云下过来得。神首先看的是人的地位和身份,是不是站在救恩的根基上。林前三章也说得很清楚,有两种不等的建造,但是他们的灵魂都要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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