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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解释圣经要遵循的一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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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解释圣经要遵循许多的原则,这里简单介绍一些基本原则,供主内的肢体参考。
            一、慎用中文拆字法。
           比如“船”,有人把这个字拆成“舟、八、口”,并联系挪亚一家八口人进入方舟蒙神拯救的事情(创7:13)说:“我们的祖先在造‘船’这个字的时候,就是受到这件事情的启发,说明我们的祖先也是信神的”。其实“船”在希伯来文当中的意思是“水上用来运载人和货物的工具”。再比如“义”的繁体字,有人拆成“羊、我”,并解释说“这个字生动说明了福音的核心内容:羔羊(耶稣)为我舍命,我信羔羊得生”。
           二、让整本圣经说话,不可断章取义,不可望文生义。
           整本圣经有66卷,虽然有40多位身份不同、性格不同、职业不同的作者写成,时间跨越上千年,但仿佛如同出自一人之手,信息连贯,内在联系紧密,因为圣经背后的作者是神,正如经上说:“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后3:16-17)。正因为圣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在解释圣经的时候要让让整本圣经说话,不可断章取义,不可望文生义。
           比如“雅比斯的祷告”(代上4:9-10),有许多人说既然雅比斯可以为个人的成功、需要祷告,我们也可以这样做。虽然有关雅比斯的资料不是太多,但结合整本圣经的教训这样的解释是不正确的。雅比斯比他众弟兄更尊贵,他母亲给他起名叫雅比斯,意思说:"我生他甚是痛苦。”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神说:"甚愿你赐福与我,扩张我的境界,常与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难,不受艰苦。”神就应允他所求的。这里说雅比斯的高贵,是因他有高贵的心志。他自然会向他母亲问起,为甚么给他这个名字。记得他母亲生他的时候,受了很多苦,因此给名字的意思:"他使人痛苦”,这已是不能改的事实;但他凭信心求神,既然生下时使母亲痛苦,就一生不愿再给人受苦了。他祷告的末后两句,可以译为,使他能:"不作邪恶,不使别人痛苦”。自己扩张,把自己的成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那是卑贱的作法,更不能算是神的赐福。神应允他的祈求,不是显明神偏爱他;圣经也不是教导我们,把神当作增福财神。但神的儿女应该有这样高贵的心志,过这样的人生。特别是作领袖的人,更应该存心如此。不过,我们知道:凭天然人自己的败坏,不能达到这样高贵的生活;因此他求告神:"常与我同在",才可活得更有意义,有价值,荣耀主的名。这是多么高贵的心志!(参约拿的家“圣经导读”)
           再比如关于祷告的教导——耶稣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 ’也必成就。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太21:21-22)。有人仅仅根据这几节经文解释说:“无论求什么”,就已经清楚告诉我们所求东西的范围是不受限制的,只要信,就必得着。有人进一步说:神那里东西多着呢,你必须求得具体点;越具体神就越容易成就。比如,求电脑,神那里电脑多着呢!你说清楚品牌、价位、配制,神就必定给你。这样的解释明显是断章取义。“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约一5:14)清楚告诉我们“要照着神的旨意求”,神就听我们;“你们贪恋,还是得不着;你们杀害嫉妒,又斗殴争战,也不能得。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中。”
(雅4:2-3)这里提醒我们“妄求”——凭着私意求,是“得不着”的。就这两节经文来说,准确理解“信”,也可以准确解释。“信”不能仅仅理解为“相信”,还包括“对神的正确的认识,对神的旨意的正确的把握”。那么“只要信”,就已经清楚说明是在正确认识神、把握神的旨意的前提下来祷告,按照神的旨意求,神必定成就。   
           三、忠于原文。
           旧约圣经的原文是希伯来文,新约圣经的原文是希腊文,我们在解释圣经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忠于原文。比如“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许多人望文生义,按照中文对“努力”的解释来解释这节经文说:我们要好好努力,努力到死,才能保证我们进天国。结合原文来看,这节经文准确的翻译是:“进入天国要面临许多的强暴,只有勇敢坚毅的人才能进去”。再比如“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注: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约一3:9),有人解释说:从神生的,就是重生;这节经文清楚告诉我们重生的人是不犯罪的,犯罪的就不可能重生。这节经文准确的翻译是:“凡从神生的人,必不持续在罪中”。也就是说不再习惯性的犯罪,罪不再作王。但由于老我还活着,并且直到肉体死亡老我才死,所以还会偶尔犯罪;但犯罪的时候,圣灵会责备他,催促他去认罪悔改。
           四、结合上下文。
           不是每个信徒都有机会去学习圣经的原文的,因而结合上下文来解释圣经是一个相对简单而又保险的释经方法。要解释某一节或某一处的经文,看看它的上文讲什么,下文讲什么,整章整卷讲什么,就可以很好把握要解释的经文的意思。比如《路加福音》15章的“迷羊的比喻”(1-7)、“失钱的比喻”(8-10)、“浪子的比喻”(11-32)。要想准确把握这三个比喻的意思,就应当结合上下文。“众税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稣,要听他讲道。法利赛人和文士私下议论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1-2),15章开头的这两节经文清楚交代了主耶稣讲这三个比喻的原因。法利赛人和文士看见耶稣与在他们所藐视并且不屑与之为伍的那些“罪人”们——税吏和娼妓——混在一起、打成一片,觉得很不顺眼;耶稣就用比喻来批评他们的自以为义,不能体会神的心肠。“迷羊的比喻”“失钱的比喻”重在表明神的一贯的心肠: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彼后3:9);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浪子的比喻”中小儿子明显就代表那些来接近耶稣、认罪悔改的税吏和娼妓;大儿子代表的就是这些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他们不明白神的心肠;父亲代表的就是满有慈爱、愿意人人悔改的神。
           五、慎用灵意解经。
           灵意解经又称寓意解经,与字面解经相对。字面解经就是忠于经文字面的意思,严格按照字面的意思来解释;灵意解经就是透过字面的意思作寓意的解释。圣经也有清楚记载的灵意解经的例子,比如《加拉太书》4:21-31,将夏甲解释为旧约,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解释为律法;将撒拉解释为新约,所生的儿子解释为福音。
           灵意解经应当有清楚的经文根据,与圣经的总原则一致;否则,就容易问题。下面举几个出问题的例子。
           古代著名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有两个有名的灵意解经的例子。一个是《诗篇》3:5“我躺下睡觉,我醒着,耶和华都保佑我”,这节经文本来要表达的意思是神对诗人的时刻看顾,奥古斯丁却这样解释:“我躺下睡觉”是表明耶稣的受难、被钉十字架;“我醒着”是表明耶稣的复活。另一个是《路加福音》10:25-37的“好撒玛利亚人比喻”,这个比喻是主耶稣解释用来说明“邻舍是哪些人”的问题的,指出所有需要得到帮助的人都是我们的邻舍。奥古斯丁大加发挥:“耶路撒冷”代表天国,“耶利哥”代表世界,“下耶利哥”代表进入世界,“有一个人”代表信徒,“强盗”代表撒旦,“打个半死”代表在律法当中人半死不活的光景,“祭司和文士”代表假先知,“好撒玛利亚人”代表耶稣。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约翰福音》4:1-30“耶稣与撒玛利亚妇人谈道”,耶稣经过撒玛利亚的叙加,由于走路困乏口渴,在雅各井旁边向一个打水的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与这个妇人谈道。这个妇人总是用物质的眼光来理解耶稣的话,为了提升她看问题的眼光,主耶稣就指出她已经有五个丈夫,现在有的不是她的丈夫;这个妇人的眼光一下子就上升到属灵的层次,看出耶稣是先知。有人把“五个丈夫”解释为五种罪,并煞有介事列出五种罪的清单。当撒玛利亚妇人明白耶稣就是基督时,她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传福音。有人把“水罐子”解释为“世界”,“留下水罐子”解释为“放弃世界,从世界当中出来”。如果这样解释是合理的话,我们不禁要问:妇人是来打水的,她在传了福音之后还要回来打水,水罐子装满水后还要顶着回去,那么是否表明她又进入世界、贪爱世界呢?!
           再比如《约翰福音》8:1-11“行淫时被捉的妇人”,文士和法利赛人把这个行淫时被抓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为的是刁难耶稣。按照摩西的律法这个妇人应当被石头打死(利20:10,申22:22);而当时的以色列已经沦为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罗马的法律规定以色列人没有判定死刑的权力。耶稣无论怎样判定都是非常被动的,因为或是违反罗马的法律,或是违反摩西的律法。但主耶稣以属神的智慧做出了一个出人意外的判定:“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个故事当中有这样的一个细节:耶稣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6,8),有人在这个细节上大加发挥:耶稣在地上画什么字呢?他是在画每一个准备拿石头来砸这个女人的人自己所犯的罪,当他们看到这些写着自己的罪的文字时,就自觉丢下石头走开了。
           六、结合时代背景、地理环境、风俗习惯
           我们知道圣经所记载的是以色列民族蒙神拣选看顾的历史,时间跨越上千年,那么在解释圣经的时候就要结合时代背景、地理环境和风俗习惯。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1、“蒙头的问题”(林前11:2-16)。这个问题一直引起争议,争议的焦点是:到底这个教导是针对特定时代特定地域作出的特别的规定?还是任何时代任何地域都适用的规定?首先我们看到这个问题只在保罗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当中提到的,并不见于保罗和其他使徒的书信。其次我们要了解保罗作出这样规定的时代背景。保罗时代的哥林多城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樽颈地带,接连半岛的南北,兼有东西两面港口;是希腊南北部的要冲,也是欧亚二洲的贸易中心。城内庙宇林立,当时一个最大的庙宇号称拥有庙妓1000人;哥林多人当时生活富庶奢华,耽于酒色,放纵情欲,道德腐败。当时流行的一句俗语:“活就活得象哥林多人”,足见当时哥林多人生活的淫猥。那些庙妓们常常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勾引嫖客。而当时接受了福音的哥林多教会的姊妹也因为在基督得到了真正的自由,所以也认为不需要按照习俗蒙头。但是这样就与那些妓女在外表上没有区别,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也使人容易把教会误解为卖淫的地方。了解了时代背景之后,我们就知道保罗作出“蒙头”的规定,为的是让哥林多教会的姊妹在外表上与那些抛头露面的妓女区别开来,也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那么就很明显是针对特定时代和地域作出的规定。当然,现在仍然有很多地方的教会由于不明白圣经而坚持“蒙头”,对于这样的教会我们要按照“凭爱心行事”的原则来尊重他们。只要他们不过分强调这样的领受,或者不把“蒙头”与“得救”挂钩。
          2、理解圣经也要结合地理环境。如果我们对圣地的地理环境有更多的了解,就会更好把握圣经的意思。比如上面提到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10:25-37)中“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一句当中的“下”,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耶路撒冷是山上,耶利哥在山下,海拔高度低于海平面。再比如太5:13节提到的“失味的盐”,说的是以色列山地有一种矿石,里面含有盐分。以色列老百姓捡回来当盐使用,里面的盐分用完后,就扔掉。
           3、理解圣经还要结合风俗习惯。比如在使徒书信的结尾常常提到“亲嘴问安”,这是中东一带乃至世界上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见面后互相贴脸问安以示友好。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个风俗习惯而机械加以实行,就会闹出笑话。
发表于 2007-9-10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到很多,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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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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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受教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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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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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传道人都应该看一看,
许多人受到“灵意”解经的影响实在是太深了,而且很难使他们转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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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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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时间,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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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本叫《实用释经学》的书,赖若翰著,非常好,对信徒研经很有帮助。希望大家都能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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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用以经解经的方式,慎用灵意解经的方法,以圣经为本,圣经已经有解明的可以用(比如用两妇人代表两约,新约中多有类似的解释,帐幕等的解释),没有解明的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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