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eengao001在2007-7-12 16:03:00的发言: 看了wutaowgq的帖子和大家的回复,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在教会里做了犯法的事,可以因大家本乎爱,自己做了处理就可以了,让他等候上帝最后的审判。所以不受人间法律的管辖? 如果wutaowgq说了慌,照人间的法律是诬告,也是犯法的行为,我们也应该本着爱心不处理这个造谣生事的“弟兄”?
我想你已经错误理解问题的核心了。
正确的做法是:教会的牧长们或执事会根据圣经的原则,认为应该内部处理的,那就进行内部处理;如果牧长们或执事会觉得必须交给政府机关处理的,那就交给政府机关处理。信徒的本分就是顺服教会的决定,而不是标新立异,好象自己比教会的管理者更聪明。
wutaowgq的主要错误有两个:一是不顺服教会的决定,这是不尊重神赋予教会管理者的权柄的表现,换言之就是不尊重神的权柄。他的错误之二就是不该用文革时期贴大字报的方法来宣扬肢体的错误,他那个帖子光在本论坛就发了三次,在其他论坛也有发表。既然教会已经对那位犯罪的牧师进行了处理,何苦还要赶尽杀绝而后快呢?wutaowgq对此事一再纠缠就是陷教会于不义之中,这是一种很悖逆的行为。和那位犯罪的牧师比起来,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