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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乃称你们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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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数年前某大学有一位年老的德文教授,他的生活是为全校学生所钦佩的。他们中间有几个好奇的学生。很想探听他所以有这样生活的秘诀,所以其中有一个学生隐匿在教授的书室中,看他每天晚上在那里干些什么。

  教授走进书室,时间已很迟了。看他的样子似乎很累,但是他坐下来,打开圣经,顶虔诚的读了一个钟头。然后低头默祷,最后把圣经关起来,说:“主耶稣,我们又是一次欢聚!”

  与主欢聚是属灵生活中的最高点。每一个基督人,该不惜任何代价,寻求与主“又是一次欢聚。”

  祷告和读经能使我们觉得基督的实在。越在密室中追求主的同在的,越觉得主的实在。

             我乃称你们为朋友《约十五章十五节》

发表于 2007-5-29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的等级是不同的,亚伯拉罕被神称为朋友,神说:我们的事情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主耶稣也称门徒们为朋友,把真理分享给他们。




卖主的犹大近前来,主说:朋友,你以亲嘴为暗号出卖人子吗?主是最后给他机会,以爱以善胜恶,期望犹大能悔改。但是犹大径自沉沦了。



我们也是主的朋友,只是我们要作与主关系最密切的朋友,就要行衪所喜悦的事,亲近衪,是与我们有益的。主是那位比亲人更亲密的朋友。




[箴 18:24]
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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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亚伯拉罕为“朋友”,称大卫为“合我心意的人(心上人)”,称耶稣为“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想想我们该效法谁呢!哪个名分是我们该得的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9 11:58: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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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都是我们效法的对象,其中最完美的当然是我们的主基督,因为独有衪是圣洁无罪的。我们效法他们对至高神的顺服,效法亚伯拉罕的信,效法大卫的忠心和信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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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听于宏洁讲《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他讲每次下班都满怀期待的去灵修室与主见面
甚至当他有次抓住那门把时,就被圣灵充满……
亲近主的,主必亲近他
有时却会因为体贴肉体而一次次错过与主相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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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约15:14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约15:15 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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