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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in,这里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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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lwin:

在你的刺激下,我又读了一遍那个关乎修女的贴子,但就你个人所持有的这种姿态,什么也不说明白让别人自己去猜,感觉这也不是基督徒应有的姿态,你说呢?你见过主耶稣这样做过吗?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想法剖析在众人的面前让众人明白呢?以基督徒自居的人总应该存着谦卑温柔的心将自己生命的馨香散在众人前,让人感受到自己生命的信息而有所思想,看你回我的短消息,我嗅到的是有些孤高自傲的味道,不舒服。

不管怎么说,我不会去做妓女,在淫乱的问题是没有商量和妥协的;淫乱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与淫乱有份的人都要被定罪而不被赦免,这是两个问题。我不希望你拿着经济学或伦理学来说明问题,我喜欢以圣经为根据。

就这个修女所作的,她虽然这样去做,但并不能代表她赞同妓女的行径,那作妓女的不是出于修女的作为;修女是修女,妓女是妓女。问题是:修女去找妓女是不是与妓女有份了呢?主耶稣与罪人同席的时候,并不会因为与罪人有接触而沦为罪人。修女没有做妓女作的事情,不能说她在行淫。

你在这里提到何西阿先知,我刚开始给安错了,给我笨的,我以为你是把这个修女与何西阿搞到了一起,在你的刺激下,换了个思路,如果把这里的这个男子换到何西阿的位置上,思路要通畅得多了。何西阿娶妓女为妻并没有因此而犯淫乱的罪反而是显明了神的爱,这里的这个男子也不会因为他接受第一个女人而被定罪,这男子的清洁归他自己,这妓女的淫乱也由她自己承担。

现在就是这样了:修女是修女她不会因为与妓女接触而与妓女有份,这个男人不会因为接受第一个女人而犯罪,但这个妓女是犯奸淫了,然而她的奸淫归她自己与别人无干。剩下的就只有一个问题了:这个修女把这个妓女和这个男人放到一起,这种行为合乎主吗?依我之见,这判断(审判)不在我们,在乎神。但无论怎么说,我相信,这个修女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她相信,这是出于怜悯为的是成就神对人的爱;但这种怜悯是出于神的还是出于人的,这种相信是出于神的相信还是出于自己的相信,我不能判断。

与这个问题有些类似,关乎神与人之间如何对待感情和判断的。哥林多前书六14-16: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与不义的有什么相交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的和不信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这是非常明显的经文,对于没有进入婚姻和爱情的人来说应该知道神所喜悦的道路在哪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就是有这么一群男男女女,偏是要找那不信主的。某些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他们的生命就是这个样子的,信心就是那样子的。神有明文定他们的罪吗?没有。神有明文与他们讲理吗?没有。神知道会有一批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什么理由,必然会走上这条道路,神说你们中间若是谁有不信的配偶愿意与你们同住就不要求离开要带他(她)信主(参考原经文)。

上帝并非不体恤人不理解人的事情,神断不以有罪为无罪,神必按个人所行的报应个人。alwin,我要劝你一句,不能跑到神的外面去讲什么是爱,那就和那些外邦人,不信神的人,讲的爱没有什么两样,把不是爱的违背爱的当成爱。

在你的刺激下,只能先做以上思考,我是不是有领会偏的地方,请求这里的弟兄姊妹指正。


 楼主| 发表于 2007-2-15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注:男人接受第一个女人不被定罪,这女人必须是没有归属的女人和/或不曾因犯奸淫之罪而被他人休掉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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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位MM又在行侠仗义了

本牛被批过一回,这次轮到Alwi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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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在搞什么呢?不明白。..
有没有上下文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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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7-2-15 19:33:00的发言:
这里在搞什么呢?不明白。..
有没有上下文供参考?

大概就是那篇修女找妓女为某个临终青年完成……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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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几位一并回了吧[em10]

贴子由来http://www.jonahome.cn/bbs/dispbbs.asp?boardID=11&ID=34680&page=3,这个贴子等我读到的时候已经被封了,我想既是被封了,就发短消息给他吧,我是非常单纯地就把这个修女定了“参与卖淫嫖娼”的罪了,于是他非常气愤,跟我行侠仗义来了,我于是受了强烈地刺激,在他的刺激下做出上述反应。

我可没有什么行侠仗义的想法,要是说非得有个想法,是想再做点思考,挽回一点儿他对我的评价;也想放到这里,让大家检验一下,我的说法,是不是受情绪的影响,有偏离神道的危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5 22:10: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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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同意...

呵呵,fanciful的人多了,sinful的fancy有的是,怎么可能一一实现。

让那个肌肉萎缩的可怜孩子学习Coleridge对fancy和imagination的区别,然后在imagination中自我满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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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天牛在2007-2-15 22:15:00的发言:

同意,同意...

呵呵,fanciful的人多了,sinful的fancy有的是,怎么可能一一实现。

让那个肌肉萎缩的可怜孩子学习Coleridge对fancy和imagination的区别,然后在imagination中自我满足吧



Coleridge对fancy和imagination的区别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告诉告诉我吧,
fancy是属于异想天开不切实际的漫无边际的空想?
imagination是与现实分开的人里面的思路连结和联想?
我是容易进入思想状态,可是怎么也想不出来你说的在“在imagination中自我满足”可得怎么实现啊?
让你见识见识我有多笨
告诉告诉我吧,求求你了。

怎么这么肯定我是MM?知道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16 16:11: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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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6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开始其实也没有太搞清楚他alwin怎么会拿着何西阿先知的事情为自己的道德信条辩护?就何西阿先知的所言所行,是耶和华上帝亲口指示他去行的,神的道是不变的,他自己立下的道德法则是不会自相予盾自己打自己嘴巴子的。路加福音十六章18节是主自己亲自解释的自己的律法精义: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这是神最高的道德标准,从神创世造男造女来说,真理在男女婚姻和爱情的问题上最圣洁的法律就是这条。即使用这最高的道德要求来衡量何西阿先知,何西阿先知也没有与之相违背。上帝耶和华亲自对先知所说的无论何时何地不会与自己的真理相违背。这种道德标准,与那些被赦免(不算为罪的)而成为圣洁的不同。马太福音十九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说的就是后面一种,是神不以为罪的圣洁。

所以,我当时就没有闹明白,他alwin怎么拿何西阿来为那修女辩护呢?何西阿娶妓女为妻是为了成就神的爱,但,哪里有与神相违背的地方呢?我看是没有。而这里的这个修女,她去找妓女,给妓女提供非法的机会,怎么他能说“这是为了成就上帝的爱而上帝不会以此为罪”呢?问题不在上帝的爱那里,而在于这种用妓女来实现自己所认定的爱的途径是不是合乎神。

爱,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无罪的,但问题是,用哪种方式来实现爱。用属罪的方式来成就爱就好比是从火湖里拿出火来要去温暖那在痛苦中心灰意冷的人。谁如果同意这个修女所做的,就是在这个修女的事上与她有份,就说明自己若是在这种情形下也会做出这种选择,自己的思想和这个修女快划等号了。

这个修女成就了神的爱和怜悯了吗?我说成就了,但是,她的行为对神与她自己和那个男子都没有任何帮助。她虽然成就了神的爱和怜悯,却不能因此被称为义,道理很简单:如果是上帝自己来到地上作人,主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会去找妓女来完成这种事情吗?绝对不会。如果上帝在公义的问题上欠这个男子的,因为这男子在地上唯一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的苦痛实在让人难以承受而为他喊冤,那么,这个修女的做法无非是实现了这个男人的最后心愿,弥补了他生命中唯一在上帝面前认为自己还有理由站得住的遗憾,实际上是夺走了上帝最后可能因此留下怜悯这个男人的理由(这是为了说明问题把这个问题极端化了,神的怜悯不需要人的理由);如果我是这个修女,我要实现这种爱,我不会去找妓女,自己牺牲一次吧,如果一个人的信心真的能够达到为了神一生不嫁的高度是出于圣灵自己的呼召和拣选,她也就不会做出去找妓女来完成这种事情的行为了。她这么做,能证明自己圣洁吗?一个人圣不圣洁是看她有没有过身体上的爱情经历吗?守着肉体的完全而失掉了灵魂的圣洁的女人!这就好比一个精明的男人要去发财自己不吸毒自己倒去贩毒一样!

都是女人,容易被感情冲昏头脑,我相信她在做这事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有这些意识,她本是一番好意,只是因为自己的生命只是达到这种状态,所以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求神赦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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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6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上,卫道士,指着别人错误的人很多。体恤别人痛苦的人很少。装作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很容易,责人责己,恕己恕人很难。lz愿意讲问题就讲问题,不愿意谈就不谈,你这么把我的昵称贴出来,经过我同意了么?你是想讨论问题还是想搞人身攻击?帖子已经封了,你的问题,我不想回答,请不要再骚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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