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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好东东!识货的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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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在网上下载不到的东东,如果您的教会里有投影机,这三张光盘绝对是最佳拍档!即使您没有投影机,在您的电脑上欣赏和使用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诗班的班长以及爱好赞美诗的人绝对不要错过!

什么东西我就不说了,正版原版拷贝,这可是花钱买的哦!好东西与好朋友分享,识货的就下,不要多问。一共三张DVD,大约需要10G的空间。下载后用虚拟光驱加载即可安装,无需刻盘。光盘里有使用说明书,安装前请仔细阅读。




[约拿的家].[赞美诗歌].主程序安装盘.iSO

[绾︽嬁鐨勫].[璧炵編璇楁瓕].涓荤▼搴忓畨瑁呯洏.iso (3.18 GB)


[约拿的家].[赞美诗歌].赞美诗曲库.02.iso

[绾︽嬁鐨勫].[璧炵編璇楁瓕].璧炵編璇楁洸搴.02.iso (3.72 GB)


[约拿的家].[赞美诗歌].赞美诗曲库.03.iso

[绾︽嬁鐨勫].[璧炵編璇楁瓕].璧炵編璇楁洸搴.03.iso (2.92 GB)

发表于 2007-2-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7-2-2 23:45:00的发言:

...

识货的就下,不要多问


...

我不識貨, 想問一下, 這與盗版有什麼分別, 又與偷竊有什麼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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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选民在2007-2-3 11:20:00的发言:

我不識貨, 想問一下, 這與盗版有什麼分別, 又與偷竊有什麼分別.

盗版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分享是完全免费的,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二年一月一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盗版与偷窃,这是你的权利和自由,我个人无权干涉你的思想。我只记得耶稣基督的教导:“你们白白的得来,也要白白的舍去。”(马太福音 10:8)“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

你可以根据你的立场选择下载或者不下载,又没人跪下来求你下载,你说是吧?对于这类事情,圣经的原则是:

【罗马书】
14:1  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
14:3  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 神已经收纳他了。
14: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14:5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14:6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 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 神。
14:7  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
14:8  我们若活著,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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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7-2-3 16:15:00的发言:

盗版是以商业盈利为目的,分享是完全免费的,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二年一月一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1.软件内含的2.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盗版与偷窃,这是你的权利和自由,我个人无权干涉你的思想。我只记得耶稣基督的教导:“你们白白的得来,也要白白的舍去。”(马太福音 10:8)“又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20:35)

你可以根据你的立场选择下载或者不下载,又3.没人跪下来求你下载,你说是吧?对于这类事情,圣经的原则是:


1. 赞美诗歌是音像制品不是计算机软件, 法律是不會"不知者不罪", 你已經名副其實地犯了罪.

2. 既不是计算机软件, 就沒有設計思想和原理一說.

3. 你不僅犯了神律法上的罪, 還被彼拉多定罪, 是數罪并罰, 無期徒刑.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
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
出于 神的,必听 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 神。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
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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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6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选民在2007-2-5 21:46:00的发言:

1. 赞美诗歌是音像制品不是计算机软件, 法律是不會"不知者不罪", 你已經名副其實地犯了罪.

2. 既不是计算机软件, 就沒有設計思想和原理一說.

3. 你不僅犯了神律法上的罪, 還被彼拉多定罪, 是數罪并罰, 無期徒刑.


1、不要拿美国或者香港的法律来要求大陆的公民,因为我们是活在两个不同的社会体制之下,受两套不同的律法体制的约束。你常来国内,必定知道大陆公民的版权意识是很淡薄的,因为我国的法律没这么多要求。

2、国内基督徒建立的网站,不论是哪一个网站,个人的还是团体的,上面的资源包括书籍、影音资料(赞美诗、电影、讲道资料……)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经过原作者、出版社允许转载、刊登、传播的,按照你的立场,这绝对是标准的“盗版”。不管你是否承认,当你浏览这些网站的同时,实际上你已经是与盗版者同流合污了。你不要说你不知道这些情况,套用你的话,法律不会“不知者无罪”。

3、大陆基督徒阅读的灵修书籍80%都是国内基督徒开的私人印刷厂私自印刷的所谓“盗版书”,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书在国内根本买不到正版,即使有卖,正版的价格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承受得起的。还有10%海外偷运进来的正版书,另外10%就是全国两会出版的灵修书,因为版权原因,所以书的品种很少,只占10%。圣经方面,除了全国两会出版的圣经是正版有授权的以外,其他版本的圣经(包括灵修版、丰盛生命研读本、圣经研用本……等其他版本)大部分都是地下印刷厂私自“盗版”印刷的。国内基督徒唱的赞美诗歌本,除了全国两会出版的《赞美诗400首》,其他版本的赞美诗里面的诗歌基本上都是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就被编辑进来私自印刷成产品卖给信徒,在教会里广为传唱。按照你的观点和立场,这也是盗版。告诉你这些,不是要和你争论盗版的问题,只是告诉你国内教会真实的情况。不管你怎么看待,这就是目前国内教会真实的光景。

4、咱们就事论事,我提供下载的这套光盘,本身就是一套软件,是一套可以在敬拜当中点播赞美诗的软件,所以适用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的作者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把别人创作的歌谱、MP3歌曲编进自己的软件里出售,你认为这是否算是侵犯版权?我把花钱买来的光碟白白与人分享,不收一分钱,为何你倒有这么多意见?我已经说过,没人强迫你下载,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立场决定是否进行下载。

5、顺便告诉你:我自己是一个反版权主义者。我一直认为基督徒不应该有版权。版权是不信神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设立的,基督徒不用去凑这个热闹。如果基督徒的一个作品不是为神而创作的,即使做得再好,我也是不屑一顾!倘若是为神而做的,那么神的众儿女就有权利享受,既然神的恩典是白白赐给我们的,我们也当白白舍去,供应一切有需要的人。严格说来,基督徒的版权都是属于神的,人自己没有任何版权!因此你也不要拿偷窃来作比喻,这完全是两回事。你把一块钱分给十个人,每人只得到一毛钱,你自己的结果是一分不剩。但是一个作品让十个人分享,那就变成十倍,每个人得到的都是100%,你自己剩下的还是100%。这两种算法岂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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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太对了,不论是在哪里,或国内或国外,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的作品都是神的启示和感动。所以,这样看来,我们基督徒的版权确实是上帝的。再说,这些东西的原作者创作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广传吗?他白白的得来,也不应该白白的舍去吗?版权所给他带来的利益,比起神对他的恩典还用我们多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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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太对了,不论是在哪里,或国内或国外,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的作品都是神的启示和感动。所以,这样看来,我们基督徒的版权确实是上帝的。再说,这些东西的原作者创作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广传吗?他白白的得来,也不应该白白的舍去吗?版权所给他带来的利益,比起神对他的恩典还用我们多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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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不能下啊。我都等了好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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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是好东西,先顶上来,等清理点地方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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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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