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从接着发生的事实来看,蛇的陈述是对的。但始祖的出发点是大错特错的,神、人付出的代价也是非常惨重的。
重要的是动机和可能造成的结果,而不是行为本身。这就像保罗说的,吃什么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如果会让弟兄跌倒,就宁可不吃肉。同样,蒙不蒙头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如果给哥林多的教外人“基督徒放荡”的口实,就宁可蒙头。同样,在奴隶制下,奴仆应当顺服主人,以免教外人说“基督徒造成社会不稳定”,这也就是为什么保罗把逃奴送还给主人—但并不是说奴隶制是正当的,虽然南北战争的时候有很多人以保罗的例子来试图证明奴隶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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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一是非
彼亦一是非
但是
不可以很后现代地说
“真理是相对的”
这就叫felix culpa
the fortunate fall
个人认为始祖堕落是一场大悲剧
后续的最多也只能算是正剧
算不上喜剧
凭人的本性,不犯罪是侥幸
犯罪才是必然
这俩家伙就算没吃禁果,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情来
蛇是说谎者,它陈述的当然不对:
1。亚当,夏娃身体虽然没有立刻死,但灵性死了,他们站到了神的对立面,与神为敌,与撒但为友,与神隔绝。
2。他们眼睛并没有明亮,因为他们以前以赤子之心彼此相待,但犯罪之后彼此躲避,推诿责任。
3。他们也根本不可能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因为神的智慧与良善是完完全全超越被造者之上,非同一层次的。
亚当与夏娃犯罪使全人类一同违约。然而在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却胜过了试探,成全了神要人所需要的义。
故楼主的立论与证据似乎都不成立。真理是绝对的,是要绝对服从的。人违背真理,就犯罪。
凭人的本性,不犯罪是侥幸犯罪才是必然这俩家伙就算没吃禁果,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情来。
神起初造的亚当与夏娃本性是好的。所以有不犯罪的可能。然而在神唯一的试验性吩咐中失败了。他们不吃分辨善恶果就不会有任何罪出来,因为神只给了他们一条不能做的吩咐。
神是全能的,知道事情的结果,吩咐亚当、夏娃不要吃善恶树上的果子,是给人选择的权利。就像现今社会,你可以信耶酥,也可以不信,神并没有强迫你,重要的是选择要正确。而亚当、夏娃作出了错误的选择。
“爱”是舍己的,这不仅是我们一般说的做出牺牲,而是自己位格性的存在融入另一实体的位格性存在
“爱”意味着合一,“罪”意味着与上帝的疏离。始祖在伊甸园之中未犯罪的时候,他们赤身露体却不以为耻,因为他们并没有与上帝疏离的“唯独自我”的意识。在他们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时候,他们违背上帝的命令而犯的罪使他们脱离了上帝完美的存在,从而意识到“完全的依靠”(施莱尔马赫)的失去,所以为了遮蔽这突然凸显的自我而穿上了树叶裙子。
也就是说人的本罪来自于原罪,那么原罪又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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