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966|回复: 20
收起左侧

[建议]对在这里发贴,回帖的众DXJM的一些建议!恳请大家注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25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这个论坛的时间不短了,但是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发贴,回帖的习惯,因为我怕我会后悔,我自己很年轻,对圣经理解并不深刻,因此,对于那些我不知道的信仰和生活上的问题,我不敢回帖,对于那些我知道,但是我不能肯定的内容,我更害怕,我怕我自己对圣经理解有错误,有几次我回帖以后就立刻后悔了,因为我发现我说的不合圣经的教导,写下来,给DXJM看了,让一些DXJM被误导了——这样似乎太抬高自己了,但是我确实有这样的担忧。

我很想对DXJM说的是:在这里发贴,回帖,你不能保证每一个来这里看帖的人都是很成熟,对圣经了解都是很深的人,恰恰相反,很多都是初信,甚至许多慕道的朋友来这里看贴子,他们希望能够在这里得到帮助,可以得到指导。

这样一说,我想DXJM都应该明白了,你在这里的任何一个帖子都可能被别人看到,如果你写出来的东西不合圣经的教导,但是却符合他们对上帝的期望,对事情的理解,很可能就会让他们接受成为“真理”。

在网络上,我们只能通过我们写下来的文字表达我们的思想,我们对圣经的理解。如果你自己都理解错了,结果又让其他DXJM接受了,误导了他们,耶稣说过了:这样的人,要把大磨石栓在他脖子上!!罪过是很大的啊!!

在这里发这个帖子是想请求在论坛里发贴,回帖的DXJM,一定要慎重你们的言语,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更不能误导别人犯罪。——我很不安,似乎我在这里定了DXJM的罪,又或者,我说了这话,让大家都不敢在发贴了,结果来这里求帮忙的DXJM发贴,没有一个人回帖,那样,我的罪就大了!
我相信大家都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

还有一点,我想说,我们都是DXJM,大家回帖的时候,请注意言词,对自己的DXJM,可不能像不认识主的人,随意粗口,这样别说DXJM看了难受,就是那些慕道的朋友们看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想:原来教会,原来基督徒就是这样的啊……
“爱使我们相聚在一起……”

人言轻微,我还是愿意做尝试,希望能够给DXJM一些思考,也恳请更多的DXJM为这样的事情祷告,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5 23:22:55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2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语我看出你的心纯正,善良.但我觉得,真理不怕辩论,我们神的道理更是亘古不变,而且这种辩论自古就有,而且越辩越明.也许有时会让人走弯路,但相信更多是让我们走在一个我们知道,相信,坚定的路上.
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马可福音 9: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6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照你这么说,我等这种初信者干脆就不要发言了,只有牧师以及一些对真理认识很全面的人才能发言了,可这也不对,有谁可以保证他们的发言全部都是符合真理的,所以干脆将这个论坛关闭了就好了.....

再者,你对这件事的认识在这样的,别人也许不是这么,你为什么一定要以你的领悟为基准,来要求别人呢?

最后,注意言词是吧!为了维护形象,大家注意戴好面具,是这样吧!可不要随意说难听的心里话啊,是这样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自己觉得不对,那肯定不会发上来的.既然发上来就是想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交流的.即使有时有不对的,只要不是故意的,相信上帝会借这个属灵的平台来纠正和改变个人的观点的,让我们可以取长补短,不段进取.
不要老是对自己那么瞻前顾后的,这样唯唯诺诺不是上帝所喜悦,上帝喜欢勇往直前的人.如果神的儿女都要等所谓的"预备"好了才去为主做工,我想那一定是极少的,福音怎么可以传开呢?我们不都是在服侍的过程中学习着长大着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ixin777在2006-12-26 15:42:00的发言:

如果自己觉得不对,那肯定不会发上来的.既然发上来就是想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交流的.即使有时有不对的,只要不是故意的,相信上帝会借这个属灵的平台来纠正和改变个人的观点的,让我们可以取长补短,不段进取.
不要老是对自己那么瞻前顾后的,这样唯唯诺诺不是上帝所喜悦,上帝喜欢勇往直前的人.如果神的儿女都要等所谓的"预备"好了才去为主做工,我想那一定是极少的,福音怎么可以传开呢?我们不都是在服侍的过程中学习着长大着吗?


首次超级同意你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DXJM也无需对楼主弟兄的建议反应过大。楼主弟兄也是从主的国度出发才这样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6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大家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7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慎重是必要的, 起码要认真. 但是也不要谨小慎微了.

很多人不是"极左"就是"极右", 很喜欢走极端, 这不好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7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平安在心在2006-12-27 20:16:00的发言:
慎重是必要的, 起码要认真. 但是也不要谨小慎微了.

很多人不是"极左"就是"极右", 很喜欢走极端, 这不好 !

极左不对,极右不对,中庸也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弟兄的诚恳意见,愿主纪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0 01: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