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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拣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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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马书
9: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 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9:12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9:18 如此看来, 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9: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9:20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 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凭心而论,受造之物是没有资格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人也都范了罪,没有神的恩典都应该下地狱。
可一个没有任何选择权的,没有被拣选的,注定要下地狱的罪人难道真的没有资格问
:“他没有拣选我,我没有资格反抗,可难道我不值得同情吗?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发表于 2006-1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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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加尔文的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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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言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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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神的角度讲,他知道谁得救,并且他有主权决定谁得救。
因为他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
但是因为他爱我们,所以我们有自由意志。
从人的角度说,我们每人都有权利选择信与不信。
这看似矛盾,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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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犯了罪, 罪的公价就是死. 罪人永死是罪人应得的.罚罪是神公义的彰显.
罪人得救,是本不配得的恩典. 拣选,救恩是神慈爱的彰显.

神的慈爱和公义是神不可分离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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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救恩论直到现在都有分歧,神恩独作说?神人合作说?看你咋选了,教义不是高于一切的,唯有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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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预定得救的人都信了”
同样一样的福音,同样的环境,可是为什么有的人不信有的人信呢?这完全是神拣选的爱,只在乎定意的神。
不信的人为什么不能反驳呢?因为你既然知道神的旨意不能阻拦为什么还要阻拦呢?即知道人得救在于神的怜悯为什么不祈求他呢?即知道他是万有的主宰为什么不顺服他呢?

到时候万膝必要下拜,万有都要在主的面前下拜,没有不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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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出埃及记33:19

这段经文似乎在说,谁得救,谁沉沦,主权完全在于神,被拣选的人没有资格去问,为什么拣选我。同样,没被拣选的人也没有资格去质问上帝,为什么不拣选我。拣选谁不拣选谁的标准和原因是上帝故意隐藏的,而且不喜欢人去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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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5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拣选的确是神的主权,是神慈爱的彰显。

人们不该问:神啊,你为什么不拣选我(你凭什么知道神没有拣选你呢?)

而是要说:神啊,求你施恩,让我看见。

福音传向万民,听了不信的是他们自己不信,他们自己的骄傲与瞎眼。责任在他们自己。我们能够信,是因为神开启了我们的眼睛。就象有人死于车祸,死因是车祸,不是死于医生。若活了,是医生救了他。有人也许强辩,神不是医生,他有能力让所有的眼睛看见,这话说得不错,但是神为什么不可以任凭那些骄傲的有智慧的人灭亡彰显他的公义呢?难道神不比你更有怜悯与慈爱吗?拣选是神的主权,也是神的奥秘,我们当存着一颗感恩的心来感谢救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舍的身体,所流的血,感谢耶和华神赎免我们一切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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