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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上不是说过吗?饿了,给兄弟吃,渴了,给兄弟喝,这事做在兄弟中最小的一个身上就是做在神的身上。
所以我一向认为,钱要奉献给教会,但量力而行或者按你自已的想法多给,不能强迫,但兄弟却是必须要帮助的。
实话实说,在我看来,小教会先不提,有些大教会每次收到的奉献非常多,但我对情况不了解,只能说说我的担忧:
1、如果教会没有一个相应制度来监督,我很担心教会中也会出现社会上劣币胜过良币的现象。
2、教会并不是神,我们奉献给教会并不得于奉献给神,教会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为教会报务。
我倒是想问一句,当弟兄们饿了,教会有给弟兄们吃吗?弟兄们渴了,教会有给弟兄们喝吗?弟兄们遇到艰难困苦的时候,教会有没有象财主和拉撒路中的财主一样对弟兄视而不见?我们若不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不做在神的身上了。 千万不要把教会神圣化。
当然,我知道我所说的话,对教会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高到在今天的中国几乎不可能做到的地步,我如果是教会负责人,相信根本做不到我自已所说的这一切,但希望我们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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