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信心+守十诫
:)鉴于有的人回贴不看帖重新设立一贴。 “得救=信心+守十诫”持这样观点的人,你们为何非要把无用的枷锁套在自己头上,也喜欢套在别人头上呢?犹太教的人只是谨守摩西律法,他们如果没有信心你们认为他们可以得救么?历世历代证明一个真理没有人可以凭着守律法得救?也就是说凭着律法得救的人数历世历代直到世界末日的人数是0。 【罗9:30】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 【罗9: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 【罗9:32】 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罗9:33】 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约10:9】 我(耶稣基督)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
你们忽视这里的宣称“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 你们的理论又加上一个门,进入基督的门,还要穿过守十诫的门,这个门(守十诫),是你们另外添加的,不是圣经真理。或者你们认为应该先穿过守十诫的门,再进基督的门。
按照你们的神学理论,得到如下算式: 1.得救人数 得救人数=凭着真正信心得救的人数+守十诫得救的人数 =凭着真正信心得救的人数+0 =凭着真正信心得救的人数(必须说‘真正信心’,要不有人又要挑毛病、找漏洞了。)
2.或者你们了神学理论应该是这样: 得救人数=凭着真正信心得救的人数*守十诫得救的人数 =凭着真正信心得救的人数*0 =0
3.在或者你们得救理论是这样:
得救=信心+守十诫+守律法+守国家法律+守家规+守组织纪律+守单位的制度+~~~~~~~
因为违背国家法律也是犯罪,同理不能违背家规~~~~~~~~,
然而凭这些(守十诫+守律法+守国家法律+守家规+守组织纪律+守单位的制度+~~~~~~~)得救的人数是0。
4.在或者你们得救理论是这样: 主耶稣宝血的代价=守十诫的工价 照着世上人所行的守十诫的工价,在神面前算什么呢?哪一个人可以在神面前凭自己守十诫的工价站立的住。
所以你们的理论是: 得救需付的价值=主耶稣宝血的代价+守十诫的工价 与主耶稣宝血的代价比起来,守十诫的工价还算什么?更何况没有人凭守十诫可以得到神的喜悦,认可。
你们根本不明白守律法(守十诫)是什么意思?守律法,守十诫是签约行为,完全遵守才能得救,如果这样你们没有任何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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