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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极大苦闷:有了那关系就必须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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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让大家省时间又知道我的处境,给我适合的建议,我尽量用少的语言把事情说清楚。
事情是这样:我以前不信主,感觉人生没意思,谈恋爱也没兴趣,就没谈。到信主后觉得生命好象突然变了,对生活有了希望。这时聚会的姐妹里有一姊妹(她家是礼拜堂),聚会时很少说话,让人感到很温柔顺服,平常见面显得很热情很爱笑,我就对她有好感,于是我采取主动,两人就开始了。
不久,我为了确定我们是神安排的,就提出两人暂时不见面一周,都为此事祷告,她坚决不同意,还哭起来,于是我就软了,没再作要求。以后发现她的脾气其实很急,常为小事情发很大的脾气(具体的事情我都记不起来了),开始以为我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后来发现很小的事她也生气,平均一周要生气三四次(决不夸张),她对圣经的问题莫不关心(所以聚会时很少说话,而不是因为顺服),于是我提出分开的想法,她就为此哭泣时,我又软了,因为我们之前接吻了,如果分了心里很愧疚,另一重要原因:我们聚会的人有六七个,我们两人是团契成立以来第一对,所以我想为弟兄姐妹做个好的表率,我们两人关系搞得很好,这样多么荣耀神呀!那时的想法真是天真。心想:等她毕业或考研后再分就顺利了,她也不会哭了,所以两人一直在一起。
当然也有几次我和她分了,而她就是不分,我心里很感动,最后又在一起了。之后两人在吵架声中一直在一起,两人在的时间越久,越发现她属灵生命很不好,比如:基本不读圣经,祷告时间很短并且都是求神赐福自己很少赞美神和神很亲密的祷告,生活中的见证也不好(有一年冬天,网吧老板多要了我们几毛钱,她离开时就故意不关网吧的门,为此我们又吵架了),所以我不怎么信任她,觉得她和世俗人没什么区别,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一起,觉得又拥抱她了,又接吻了,并且是团契的第一对,分开不但良心不安,也没脸一起聚会了,怎么见弟兄姐妹呀(当然弟兄姐妹不知我们接吻拥抱的事)。也有一次我们分了两个多月,是因为我们做礼拜时遇见几个姊妹,我想大家一起走去多好呀,而她要吃饭,我说到中午一起吃吧,为此她又生气,并且生的很大,做完礼拜还继续生气,丝毫没有减少的迹象,那气势象把人吃了一样,由于长时间的积累,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走了,之后她常常找机会见我,特别让我受不了的是她请教会同工和弟兄姊妹劝我,使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并且她保证一定把脾气改掉(其实她之前经常这么说)。最后我又被她的恒心感动了,又和好了。至此,我们还没有那关系。
尽管相处中充满了不愉快,可是以后还是有了那关系。我们的分歧越来越大了,比如我义务为公司拖地,义务到贫民区家教,不随同事吃专为加班人员准备的晚餐(其实吃这饭绝大多数同事不加班),不多报销一分钱等,她都有意见,还千方百计想说服我。生活中的分歧很多,我为此很苦恼,有弟兄说:“你们既然有那关系就应当结婚”,于是本来决定再分一次的我,不得不因此和好。
我很不信任她,心想如果我先老了,走不动了,她肯定不会细心照顾我的,她肯定象对待其他事情一样,找很多借口为自己开脱。她不知什么是省察内心,只知找理由为自己辩护,还让人听起来很有道理,她人很聪明的。
我也知道我之所以走到这一步都是自己的错,本来自己早已看清她是什么样的人,也有很多机会分手的,可是自己太容易被感动,在弟兄姐妹面前太要面子,直到犯了大罪。
难道有了那关系之后就不能再分手了吗?我多么希望可以分呀!虽然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光,但是她那么容易就生气,那么虚伪(比如她自己不爱主还不让别人指出来,我一说,她就和我闹个没完,找很多理由证明是我误会她,一定让我道歉,我们相处这么长时间,我能误会她吗?)现在她让我找工作就是找钱多的(做的事情没意义没关系,当然她不是直接说,她找了很多理由,证明那工作是有意义的),还说如果我回家乡工作就和我分手。
我说这么多不是发泄,主要是想知道:二人有那关系就必须结婚吗?我真的不想和她结婚。

发表于 2005-11-15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出22:16]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他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他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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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始乱终弃是大罪。具体的参考旧约撒母耳记下13章暗嫩的行为。

婚前性行为也得罪神,你们还是先悔改,然后再讨论是不是要结婚的事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5 23:08: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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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好的建议是让圣灵来武装自己,约拿弟兄说的对,你是要负责任的,但负责任不代表胡乱的结婚,我建议你这个在未来家庭中做头的,好好的带领她,直等到神给你各方面的预备,特别是合一的恩赐,然后再结婚.
结婚一定要结,但是可以灵巧如蛇,暂时这个问题先放下吧,否则一不小心,连你也要被软弱征服了,那时候重新回到主的面前是多么的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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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您已经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和这位姊妹结婚;

第二,您不要只看见这位姊妹眼中有木屑,却看不见自己眼中有梁木
你们有那关系,不见得是姊妹先主动的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6 10:50: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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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白的是,既然不喜欢怎么会有那种关系? 看上你种人的确那位姐妹的属灵生命不怎样好.
建议还是分了算了.一辈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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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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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2 18:42: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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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b51092340在2005-11-16 16:30:00的发言:

上面人劝你结婚的话, 你没必要一定听,当然也包括我的话, 有人还搬出旧约的律法来, 真是可恶. 你这个人就是太听别人的话, 死要面子, 活受罪.自己的事自己做决定, 不想结婚就不要结, 明知是火坑还要往里跳.

回家乡吧! 立刻动身, 不待三年不要回来, 看看事态发展, 你这个人就是心软, 她可比你利害多了, 我怕她抱着你哭再亲你两下, 你又完了.

不管你的意见是怎么样,对弟兄姊妹总不至于说出“真是可恶”这样的话来吧。。。不理解,怎么这个论坛现在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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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脾气很急、她属灵生命很不好、她那么虚伪,她容易就生气,你很不信任她,你真的不想和她结婚。但,你照样和她发生关系。你信主之前感觉人生没意思,谈恋爱也没兴趣。好了,你信主后有兴趣(还是性趣?)谈恋爱了。你认为你这样能做生活中的好见证?? 你还有脸在论坛发这样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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