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与不信的人是否能够进入婚姻”这个问题实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是由一连串问题堆积起来的一个顶峰性的,关乎未来的,综合性的问题。按着神普遍性的旨意,信与不信是不可进入婚姻的。但也不能排除神个别引导的一些例子。所以,你想得到简单的回答“可以”或“不可以”这回答很可能不准确。你必须先看清包含在这问题背后的一切事实之后,才能知道自己当行的路。 青年基督徒在“C”的状态中迷茫、痛苦,归结其原因有三点:1、对前景的不明而产生的迷茫。2、对结果的难测而产生的疑虑。3、对两种强烈情感之间必须做出取舍而产生的痛苦。这三个方面我们都可以加以解决或减轻。对于第一点,我们通过附图让读者清楚看清,信与不信的发展趋势。清楚了发展的前景如何。对于第二点,我们通过现实生活中概率分析,让读者清楚看见“H、I、J”三种结果的大致情况。对于第三点,我们根据圣经的教训,给了读者每个阶段的行事原则。
“信与不信的人是否能够进入婚姻”这个问题实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当我们对这个问题的不同侧面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它包含着“三个小问题”,这“三个小问题”是:1、信与不信能否进入婚姻?2、信与不信该不该进入婚姻?3、信与不信可不可进入婚姻?
第一个问题,是出于排除了信仰价值取向的纯行为能力的问题,所以回答当然是:“能”。因为就算是基督徒,如果想杀人,他也有这个能力。第二个问题,是出于信仰价值观的审察的问题。根据信仰的原则(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回答当然是:“不该”。第三个问题,是出于具体的个案和神的特殊性的个别引导的角度来讲,那个人可不可以走这条路,回答是:如果你没有神在这事上给你特别明确、清楚的记号,这就是一种风险巨大的“冒险”,是把自己的一生的幸福当作赌注,进行一种任性的行动。
所以从一开始便要小心,不要进入“C”状态。要知道婚姻的意义是在于完全的爱,在于在爱中彼此建立。如果婚姻会带来那么多痛苦,那么多矛盾,真是还不如不拥有更好。虽然,从“C”到“H”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毕竟这样的情况是很个别的,是很少的。作为基督徒切不可存在侥幸的心理而违背圣经最初的教导来走这条“下策之路”。但如果出于各种原因,第一步已经走错了,自己也不能从这种景况中走出来,就要学着在做错之后不再做错。神的恩典原是够我们所用。无论我们现在已经处于何种境地,只要我们从现在开始顺从他的教训,必会得着祝福。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彼前2:15)并得到善果。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4:3)从而得以进入他圣洁的国度。
要知道,神要我们遵行他真理限制性的教训,要我们爱他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路14:26),这原是为要我们得真正的益处。如耶稣所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因为“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神要我们爱他胜过一切?绝不是神出于自私,因为神并不象人,他是完全的,他没有自私,神并不象人那样缺少什么,要从人那里获得,他本是一切丰富的泉源。他要我们爱他,原是为了要我们的生命走近他而从他得祝福和真正的益处。
最后,我想以约翰壹书2章17节来结束这篇文章:“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愿主祝福这时代的青年基督徒,使我们都行在他的旨意中。 附图: -------------------- ┏━━━━━━━━━━━━━━━━━━━┓ ┃信与不信的发展前景与每一阶段的处理原则┃ ┗━━━━━━━━━━━━━━━━━━━┛ ┏?━━━┓ ┃人际交往┃ ┗━━━━┛ ┌──┘└──┐ ───────────→1、信与不信原不相配 ↓ ↓ ┏?━━┓ ┏?━━━┓ ┃信与信┃ ┃信与不信┃ ┗━━━┛ ┗━━━━┛ ┌───┘└───┐ ───────→2、你们要彼此相爱 ↓ ↓ ┏?━━━━┓ ┏?━━━┓ ┃不健全的爱┃ ┃健全的爱┃ ┗━━━━━┛ ┗━━━━┛ ┌───┘└──┐ ────→3、神的旨意不能拦阻 ↓ ↓ ┏?━━━━┓ ┏?━━━━━┓ ┅┅┅┅┅┅┃神拦阻婚姻┃┅┃神不拦阻婚姻┃┅┅┅┅┅┅┅┅┅婚姻线┅┅ ┗━━━━━┛ ┗━━━━━━┛ ┌────┘┆└────┐ →4、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 ↓ ↓ ←┄┄┄┄┄┄┄┄┄┄┄┄┄┐ ┏?━━━┓ ┏?━━━┓ ┏?━━━┓ ┆ (神的美意)←┃幸福生活┃ ┃中性生活┃ ┃苦难生活┃→(神的允许) ┆ ┗━━━━┛ ┗━━━━┛ ┗━━━━┛ ┆ 5、要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的祷告 ←─ ┌──┘└──┐ ┆ ↓ ↓ ┆ ┏?━━━┓ ┏?━━━━┓ ┆ (违背信仰)←┃信仰妥协┃ ┃信仰不妥协┃→(坚持信仰) ┆ ┗━━━━┛ ┗━━━━━┛ ┆ 6、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 ┆ ↓ ↓ ↓ ┆ ┏?━━━┓ ┏?━━━┓ ┏?━━━┓ ┆ ┃ 离 婚 ┃ ┃ 分 居 ┃ ┃继续生活┃ ┆ ┗━━━━┛ ┗━━━━┛ ┗━━━━┛ ┆ └┄┄┄┄┘ 7、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