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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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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我们谈论到“布道”这个话题时,似乎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确,对于每一个信主时间较长一点的基督徒来说,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8-20节与使徒行传一章8节的大使命是耳熟能详的,很多弟兄姐妹都能随口背出相关的经文。然而,与对该经文的耳熟能详相对的却是一个尴尬的现实:很大一部份基督徒很少在平时生活中与人分享福音。 我不怀疑这些很少分享福音的弟兄姐妹对主的信靠,我也相信其中有很多是真心爱主的,可是我们不禁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人可能会归结于个人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有人可能会归结于没有时间,有人可能会说这个工作应该更多的是圣职人员的事情(有不少教会将传福音视为所谓的“圣工”),有人可能会说传福音也许会得罪人……诸多原因,不一而足。其实,一切的原因都可以归结为一个:撒旦的谎言! 今天的世界文化,一个很主要的价值观就是——方便,要使自己方便,也要与人方便。而这恰恰是撒旦一个很聪明的谎言。想想看,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所以自然不“方便”传福音;没有时间,当然不“方便”传福音;传福音是“圣工”,我去不太“方便”吧;传福音会得罪人,不“方便”……上面所有的原因岂不是都可以归结为“方便”吗?虽然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那恶者不能剥夺我们在基督里的身份和我们对神的信心,然而,他却能用谎言欺骗我们,使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不能够活出主所要我们活出的样式,不能行在神的旨意之中,“因为他本来就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下)。很多基督徒恰恰忘记了世界的败坏,忘记了世界掌权者正是那恶者,忘记了圣经明确的教导,却在周围五彩斑斓的文化世界里迷失了自己。 传福音方便吗?传福音当然不方便!传福音绝对不是悠闲的聊天,也不是轻松的游戏,传福音是在丰收的田野里与盗贼争夺收割庄稼的竞赛,是站在地狱的门口向着失丧灵魂的竭力的呐喊,是与这个世界掌权者之间的一场激烈的属灵争战!保罗说:“因此,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动摇,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不是徒然的。”保罗说他的事奉是“劳苦”与“竭力”(西一:29),是“挣扎”(西二:1),是使他经历极大艰苦的(林后六:4,5)。 所以,每一个神的儿女,都不应该任凭那恶者借着文化的影响辖制我们,而应该努力按神的旨意而活。就我个人而言,我个人对传福音的激发动机和确信来自于圣经,来自于神的话。因为唯有神的话才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119:105),唯有神的话才是真理,才是使我们成圣的磐石(约17:17)。让我们回到圣经,从神的话语中找寻正确的布道价值观。 首先,我相信只要基督还没有再来,主对传福音的命令就具有持续不断的效力。当耶稣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每一个时代中信服真道的基督徒都应该心悦诚服的说“阿门!”当我们的君王向我们命令“去”时,“去”就是顺服,“不去”就是不顺服。 其次,我相信顺服于主的命令去传福音,是对生命的最佳的投资。“收割的人得工价,积蓄五谷到永生。叫撒种的和收割的一同快乐。”(约4:36)这个时代总有废去的那一天,然而主的话却永远不废去。他的应许是如此真实,当主再来的那一天,你是愿意被主称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而受丰盛的奖赏,还是成为“又恶又懒的仆人”在黑暗里“哀哭切齿”呢? 第三,基督的爱激励我,使我不得不降服于他的心意之中,努力引人归主。保罗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主的心意是什么呢?“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神渴望着他所造的人享受与他同在一起的快乐,享受永恒的生命,因为神就是爱(约一4:16),因为“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是的,神爱世上每一个人,每一个失丧的灵魂他都看为宝贵,“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太9:36)当我们被主的爱所包围,所降服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为神的心意所激励,所感动呢?又怎么不对这世上迷失的灵魂有负担呢? 第四,我相信末日的审判和人须对其选择所负的责任,使得我必须竭力告诉人这一可畏的事实。“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神是公义的神,“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6),世上无一个义人,没有人能靠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逃避地狱的刑罚,“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12:29)。而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最主要的,是人必须借着信靠主耶稣基督才能得救。如果条条道路都可能通罗马,那我们大没有这个必要和急迫性传扬耶稣和他的救恩,大家各走各的路,到时候再在永恒中相会罢了。然而事实没有这么“天真而美好”,“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最后,我相信每一个基督徒都被授予了“福音使者”的身份,这个身份使得我们必须竭力完成我们的工作。保罗说:“一切都是出于神,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林后五:18-20)保罗是一位非常尽忠职守的“使者”,当主耶稣基督在大马色的路上呼召他,差他到外邦人中,从撒旦权下归向神以后,他就从来没有违背那从天上而来的异象,用他的一生来完成主所交托他的(提后1:12),他甚至认为他欠了那些没有听到福音的“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的债”(罗1:14)。而其他使徒也非常明确自己的使命,当众门徒为饭食起争论时,他们并没有为此分心,而是“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这些人都为主的福音事工打了那美好的仗,对于今天的我们,是否也该“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来12:12),竭力为主打那美好的仗呢? 神拯救我们是有他美好的心意和计划的,“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既然有着这么多的经文显明了主的命令、应许和心意,我们是否愿意走出去宣扬他的名呢?我们是否愿意让他的名在全地上被人尊崇呢?保罗在离世前这样嘱咐提摩太:“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1-8)当我离世的时候,我是否也能像保罗那样无愧于自己良心的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我不知道。但我为此被激励,我也愿意在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天警醒和鞭策自己:“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
发表于 2004-10-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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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noya,你的问题不是一点两点,我也懒得和你多谈。自己去看看《标杆人生》第五个人生目的。另外,自己想想约翰福音第四章,撒玛利亚妇人是圣职人员吗?马可福音5:19-20,那人是圣职人员吗?

“传道”不等同于“传福音”吗?圣经哪里说过这样的话?哪个牧师敢说这样的话?!罗马书10:15怎么说?“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好好读读!这里“传道”和“传福音”有区别吗?

什么叫靠自己传?“圣灵要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只是圣职人员吗?正因为福音是神的大能,所以神的工作在领人归主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不在乎一个人是否具有多高的神学知识,甚至多美好的见证。个人生活的见证和神学知识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因素,但绝对不是决定因素!成功的见证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口才和能力,而是靠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2:4)。真正使人归主的是那人必须在圣灵里重生,让自己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所以我告诉你们,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领人归主的是神自己,而不是我们。但神要我们去传福音,不单单是命令,这里面有他最美的心意,这里我不想多谈。只要记着,神明确告诉我们,他要借着我们的传讲来做工,我们只能降服和去做这个工作,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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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耐人寻味,每当我看到这方面的话题,我就得要沉思下了,我要做什么,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等等,想到这些心里就有热火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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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5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传福音是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义不容辞。如果觉得在街上给人传福音有难度,就先从自己认识的朋友,亲人传。如果你坚信这是救命的好消息,救命药,那么你就会想尽办法传给你所爱,所关心的人,你不会坐视他们死的,他们中的人又可以传开去。

也要为我们祷告,求神给我们开传道的门,能以讲基督的奥秘。(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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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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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主耶稣是怎么说的: 路 4:18 “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 路 4:19 报告 神悦纳人的禧年。” 请问:主耶稣所念的这段经文是指传福音呢?还是传道? 主耶稣所传的可不仅仅是几个字阿!我们要效法基督阿! 或者说要专职传道人才可以效法基督?? 这里说到奉差遣,要怎样才算奉差遣了?一定要上帝亲自大声的来向我们说话吗? 主的旨意已经颁布多时了!可是我们今天还有人在说要有差遣才能传福音! 那这难道还不算是神的差遣:太 28:19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太 28:20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难怪经上会说: 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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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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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6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及弟兄姊妹的帖子写得真好,对我尊主命令传福音有很大的帮助和鼓励,谢谢!

我是个平信徒,对主的命令我有感动和负担,我愿意在传福音的事工上尽我微薄的力量。 可是noya我想问问你,对我来说,难道我必须要具备了传道的资格了才能去传吗?这个“资格”谁来认定呢? 或者,必须要得到了“全备的福音”的真谛之后才能传吗?就你所说“其实,“福音”两字的概念很狭窄的~~整本圣经都是神的道,但是,不都属于“福音”的范围。”所谓的“全备的福音”又在哪里呢?

我怜悯我们中国的同胞,因为,我国不象信基督的国家,很多人都不知道福音,不认识真神!在这样的国家里,作为基督徒更有必要担负起传福音的使命! 我身边的一些信徒,他们文化程度很低,有些人信主时间也不长,但是我很惊叹他们传福音的事工做的非常的好!一个姊妹,60多岁,几乎是文盲,她要别人给她读圣经,自己一点点的记。她信主2年多,我惊奇她居然传了差不多10个人了,现在她传的这几个人都到教堂聚会,有的舍不得花钱买车票,她还替人买月票。相比之下,我感到非常羞愧和亏欠上帝!我和她的差距在哪里呢?——在于行动上!

我个人认为,圣经里有一句话,比较能够代表福音的丰富内容,就是: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 这里面有上帝的爱;有主耶稣为我们赎罪;有永生,,,

如果你是为了和别人抬杠,没这个必要吧。如果是认识问题,我担心你的观点会负面影响甚至绊倒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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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箴3:2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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