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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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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个版上看到很多弟兄姐妹对于得救和受洗的话题还存在这么多的疑惑和问题,实在令我很惊讶,这可以说是基督信仰的基本根基,也是基督教和天主教根本分歧的所在之一二,今天在这里我想简单谈谈,希望对各位弟兄姐妹建立正确的信仰根基有帮助。 首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是圣经(尤其是新约圣经)一贯的原则。否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言论(如阿民念主义)早就被正统教会定为异端,如果感兴趣的弟兄姐妹可以看《多特信条》和《威斯敏斯特信条》。 相关的经文很多,比较明显的有: 【申4:31】 耶和华你神原是有怜悯的神。他总不撇下你,不灭绝你,也不忘记他起誓与你列祖所立的约。 【申31:6】 你们当刚强壮胆,不要害怕,也不要畏惧他们,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和你同去。他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 【约10:27】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约10:28】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10:29】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罗8:29】 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 【罗8:30】 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8:31】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 【罗8:32】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罗8:33】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 【罗8:34】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 【罗8:35】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 【罗8:36】 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 【罗8:37】 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 【罗8:38】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 【罗8:39】 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罗10: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罗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加3: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加3: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加3: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加3: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加3: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加3: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弗1: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 【弗1:14】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腓1:6】 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 【来7:25】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来9:14】 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 【来9:15】 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来10:14】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来10:15】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他既已说过, 【来10:16】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 【来10:17】 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来10:18】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约一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一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一2:1】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有人说,圣经中没有明确提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种说法根本就是在狡辩,如果是这样,是不是可以说“三位一体”,基督的”神人二性“也是不对的,因为圣经没说嘛!而且那些提这种论调的人别忘了,圣经也从来没提出“一次得救不会永远得救”。 之所以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因为圣经一贯的原则就是如此,我们只能顺服于神对我们的启示,对神的慈爱和怜悯充满感激。哥林多教会的信徒非常败坏,【林前5:1】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所犯的罪行连未信主的人也没有,但保罗否定了他们的得救吗?没有!【林前5:5】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保罗要把他们交给撒旦,但却明确肯定他们的得救。 否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是从人的角度看问题,却没有从神的角度看问题。救恩是神白白的礼物,不是要靠人的行为来赚取的。有人说这样会造成人胡作非为,因为反正已经得救了。这种说法又是从人的角度看问题。一个信主的人里面有圣灵的同在,圣灵会对他的罪谴责,对他的义肯定,圣灵会用说不出来的叹息带领他不断更新,他怎么能不断放纵自己?信主的弟兄姐妹都知道自己信主后生命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如此真实不正说明我们的神是何等信实!我们里面圣灵是何等确切!如果一个人信主后没有改变,这只能怀疑他是否真正信主,是否有圣灵的内住,耶稣也是这样来教导我们分别假先知的。
发表于 2004-6-28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弟兄呀!我是支持的!到那个贴图的里面劝劝弟兄姊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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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弟兄!信心不强,不想祷告怎么办啊!帮我祷告吧。我觉得天父已经离我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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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Godwithme在2004-6-28 21:38:31的发言: 弟兄!信心不强,不想祷告怎么办啊!帮我祷告吧。我觉得天父已经离我很远了!
其实天父就在你身边,只是你自己在远离天父。不想祷告,也要强迫自己祷告,慢慢地你就发现奇妙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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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Godwithme在2004-6-28 21:38:31的发言: 弟兄!信心不强,不想祷告怎么办啊!帮我祷告吧。我觉得天父已经离我很远了!
  这位姊妹,既然你说觉得天父离你很远了,那就更需要你回到天父的面前啊!不想祷告,那就更需要祷告啊!别人当然可以为你代祷,但更需要你自己在天父的面前祷告啊!因为你自己更清楚自己的光景啊!我们每个人都是会软弱的,但主是赐力量、能力的源头!他必保守我们走在他的正路中!与你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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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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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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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4-6-28 22:14:22的发言: 〖 9.圣经是否教导了我关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道理呢? 〗      事实上,“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句话并未出现在圣经中。我们的得救确实涉及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它孕含着神人之间一个继续不断的关系和逐步发展的过程,而非指某种固定和封闭的状态。凡把自己全身心地交托给耶稣基督和真心悔改的人,能够一次次地发现,神是守信的,他将其永恒的契约作为救恩的确据,赐给了他的百姓。圣经告诉我们,神绝不会因其恩赐和选召而后悔(见《罗马书》11:29)。耶稣基督的作工是永恒的,它将永不改变。一个基督徒所获得的永生的保障之最大的确据,除了圣经之外,便是圣灵每日在他生活里的见证:即他是上帝的子民,他一天更比一天具有耶稣的样式。   圣经教导我们,上帝的儿女的坚固的保障乃在于圣灵和他的恩赐之中。耶稣说:“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38所以,我们在上帝的手里安然无恙,我们将在主的怀抱里得享永久的平安。上帝将他的灵浇灌在我们里面,他将他的话赐给我们。耶稣基督坐在天父的右边,始终如一地为我们代求。39主也差遣天使来看护我们。40换句话说,我们得到了上帝从各个方面赐予的帮助。我们总应提醒自己,我们是有稳固的保障的,因为上帝爱我们,我们是属于他的。   我们得救的原因并不在于我们的圣洁或善功,而在于耶稣基督的宝血。世人因信得蒙救恩,并使救恩能永世长存。鉴于此,我们理应感到自己是有保障的。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怀有一种害怕跌落的健康心态。我们不应当骄横十足地对上帝说:“我们既已蒙恩得救,岂不能做我们想做的一切吗?”保罗指责一些人篡改主的教训,他们恬不知耻地说,人不要怕陷在罪中,这样好让上帝的恩典显得更丰盛。41我们既然已向罪而死,怎能继续生活在罪里呢?脱离罪和死亡的我们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事奉上帝。   我们应当存着一颗敬畏的心与主同行,我们的上主乃是烈火。42我们不会因着救恩的永恒保障这一教义而去听信某些人僭妄的话。有人说:“我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道理,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出去与人私通、偷窃、扯谎和行骗了。”讲这种话的人再愚蠢也不过了。一个真正爱上帝的人的生活里是不会有这些败坏的作为的。   我与主同行了三十余年,但在以往的这些岁月中,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有丧失救恩的可能性,这对我是不切合实际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是为主而活的,与之相悖的杂念从未出现在我的思想心灵中。我有没有过失和违背上帝的行为呢?当然会有!我有没有做过不该做的事呢?不用说是有的!我需要时常得到上主的洗净和饶恕。我惟独关心的是实现主为人生设立的目的和不偏离他为我钦定的旨意。但就丧失自己的救恩一事而言,它对我不具有任何意义,相信对于任何一个真诚的基督徒来说也是一样。    作者:帕特·罗伯逊 译者:宁崇恩
这段话正好证明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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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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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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