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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撒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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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001.com.cn/forum/jesus/index.html 请看这个论坛关于同性恋问题的讨论,我已经被他们赶了出来不能在那里发帖,所以征求一下这里人的意见,如果你们也认为我是撒旦的话,我就退出基督教!
发表于 2004-2-2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那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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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慢慢看。不过不要管他们。我支持你!他们的这种行为更象魔鬼的行为。 你愿意的话+我QQ5147045,或许你能比较简单地跟我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27 20:50: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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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每一个人所处的环境性格不同,导致每个人的观念与对事物的看法各异,但是感谢神,神给了我们生活的准则,那就是圣经'我能理解同性恋的心情,据我所知,同性恋者往往是多愁善感心地善良的人们,但这是神明令禁止的,即使有一千个理由也毫无通容余地的,恳求神加给你力量,在神凡事都能.愿神祝福你.啊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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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弟兄,看了你的帖子之后,很想和你分享一些自己的领受。 一、你绝对不是撒旦。你是至高神按着他的形象,照着他的样式所造的,在整个神所造的宇宙中拥有尊贵地位的人。 二、世人怎样判断你,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神深深的爱着你。虽然你不好,但是神爱你,差自己独生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你而死,让你可以藉着十字架与我们的父和好,这是一个事实,也是恩典。 三、若是因着别人的不谅解和拒绝,让你离开了那位天下人间唯一能救你的神,那才是撒旦的诡计。 四、你需要的不是基督教,你需要的是那位能救你出黑暗入光明的救主。 记得彼后 1:3曾如此说: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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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7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5楼这话说得很在理阿,在那么长的帖子中,我觉得楼主还是忽略了一个问题,我们应该保持一个谦卑的心,哪怕那罪并不是我们心中愿意的,我们也应该向主悔改。 同性恋可能还包括两种,一种是同性之间行苟且之事、一种是同性之间产生了超越友情的感情,前者当然是绝对禁止的,而后者产生的原因就比较多样了,很大程度上是环境造成的,这就不应该算作罪,而是一种心理疾病。我曾经在QQ上碰到过一个同性恋的大学生,和他的交谈中,我就觉得他并不是将同性恋引以为荣的而是很痛苦,甚至有厌世的想法,他无法控制他自己的感情,别人异样的目光又使他如坐针毡,因为他没有信仰,所以不知道该向谁寻求帮助。但我们基督徒不同,我们有可以依赖的主,凭着我们的信心,主会帮助我们,讳疾忌医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也不要为我们的缺陷找任何的借口。楼主既然可以怀疑圣经的正确性,那为什么不先怀疑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和神的智慧相比,我们的智慧又算得了什么。安静自己的心灵,降低自己的位置,神会帮助我们。 楼主有机会的话,还是应该先看看心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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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8 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那里帮你说话了,但是同时也请你自重。“爱是恒久的忍耐”这一点这里的弟兄姐妹还是做得可以的。你知道我也不老实,但是在这里还从来没有受到过辱骂。无疑有些基督徒会被愤怒蒙蔽,说些过火的话,但是你也有责任,是你把他们引向撒旦的。所以首先反省自己,其次不要对主失去信心,你看这里的楼上的弟兄说的都很不错,都是凭爱心,说实话。我也是在对某些基督徒极度失望的时候到这里来的,现在已经恢复信心了(是对基督徒的信心,我对主的信心一直都是很坚定的!)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在这里得到心灵的洗涤。 在那论坛的发言如下: 首先声明一下,我也信主,我也不同意同性恋。 我想大家都看过《七宗罪》这部电影。里面的罪犯自以为在行使上帝的权利,歪曲圣经,到处杀人。警察看上去也是在行使上帝的权利,维护正义。但是最后还是犯了“愤怒”,把罪犯给杀了。 “我也信主”的发言无疑是有不正确的地方,也有歪曲圣经的地方。但是mag500t弟兄所做的小弟觉得也有不妥。 我相信“我也信主”不是来这里捣乱的,并无恶意。你当然不能指望他明天早上就把自己的坏习惯跟错误的认识给改掉啦。正如你要向人传福音,总不能说:“你先承认有上帝,然后我们再来谈福音。”既然他能到这里来,用世俗的说法,就是大家有缘分。用基督教的说法,就是圣灵在做工。所以把他赶走显然是不恰当的,也能解决问题(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眼不见为干净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你们讨论到这个阶段,看来大家都不应该再说下去了。“我也信主”显然对圣经的认识还不够,未能理解某些问题。而mag500t显然也没有能力去帮助一个同性恋者认识真理。小弟觉得帮助这种特殊群体不是光抄几条经文出来就能解决问题的,我看过几个见证就是讲一些弟兄是如何成功地帮助同性恋者的,他们都是医生,都不同程度地掌握心理学跟医学知识。主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安排,或许mag500t弟兄确实不适合这种工作。 所以我的意见是,当讨论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双方都停止讨论,等待圣灵的做工。最关键的是大家千万不要生气,不要给魔鬼留路子,不然最后正如七宗罪里的人物,双方都是输家,胜利的却是魔鬼。 最好不要把他给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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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的广搏在2004-2-27 20:12:10的发言: http://www.001.com.cn/forum/jesus/index.html 请看这个论坛关于同性恋问题的讨论,我已经被他们赶了出来不能在那里发帖,所以征求一下这里人的意见,如果你们也认为我是撒旦的话,我就退出基督教!
更正一点错误: 不要用退出基督教来威胁别人。首先,你不需要加入基督教,你只要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并接受他做你的救主就可以了。其次,你信不信是你自己的事,关系到你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别人无关,也威胁不到别人。 最后, 拯救的权利是神的而不是人的, 不要因为别人说你是撒旦就改变你的信仰。 真理就是真理,不能因为你的威胁而改变。 你的话证明你还远远没有认识我们的神,建议你先认识这位神,然后在探讨同性恋的问题。也许借着对神的认识,你会走出情感的误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28 20:56: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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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glow=255,red,2]楼上的话我很赞同。确实说到了点子上。[/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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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耶稣为"妓女"赦免其罪,为"税吏"赦免其罪.要我们"爱人如己"."爱"是最大的,"马太福音"中的登山宝训我们要常记忆犹新.不知道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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