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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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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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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4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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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4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尽心, 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 且是最大的" (马太22, 37/38节) 主的诫命都是为了保护我们而设的. 遵守起来虽然痛苦, 可这一时的痛苦换来的是永远的幸福, 比起一时的快乐换取永远的痛苦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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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4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你的女朋友因为你要跟他分开住而要和你分手, 就尤她去吧, 宁可得罪人, 得罪"自己", 也不能得罪神, 你也应当考虑你们现在信仰不一样, 应当以后如何发展下去. 因为"信和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 相信你一定会很挣扎, 但愿主给你力量做神喜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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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相信的两个人有此行为,我觉得也是人的本性,主会理解的。不过我觉得要是两个人相爱了,还是趁早结婚比较好,这样你们的心会得到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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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5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考虑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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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6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结婚仪式办了, 但结婚证没领。 二,结婚证领了,结婚仪式没办。 以上两种哪一种情况同居是合神旨意的呢?或两者兼不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3:04: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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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问大家,两个还没有结婚的人在一起,而且都是信徒。那么什么样的举动算是罪呢。 是不是一点亲密的举动都不能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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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毋庸置疑, 婚前性行为是明显的罪, 性是神赐给婚姻最美妙的礼物, 我们提前去享受这个礼物明显不合神的心意. 至于恋爱中的弟兄姐妹, 我想我们要警惕罪的试探. 亲密的行为是允许的,但以不会引起试探为限. 我想具体讲就是可以拥抱,但时间不宜过长,尽量避免夜晚两个人独处的时间过长,接吻(尤其是法式亲吻)会引起较大的试探,最好是只亲脸颊. 多问教会中成熟已婚门徒的意见, 保守心的圣洁会使你的婚姻在神的祝福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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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勿过于亲密,以免掉进雷池。保持一点距离!!!曾有老者曰:距离产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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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0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神的话在希伯来书13:4说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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