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ingzeli在2004-9-19 7:54: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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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不赞成所谓的试婚,和婚后婚外恋。对于同居,和婚前性行为,我并不反对。
性行为毕竟是七情六欲之一,是人的正常生理需要。。。。。。 一生的承诺不是说出来的,是建立在人的善良,诚实,的基础上,用行动来实现的,不到生命的终结,是无法证明的。生活是美好的。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9 7:55:58编辑过]
有敢于勇敢自报姓名的李先生的言论
我想简单的说几句
关于同居和婚前性行为,为什么我们基督徒反对呢?
第一是本着婚姻是圣洁的,床不可污秽的圣经原则。(这是神的意思!)
1:婚前性行为好似满足爱情,纯洁单纯,但是事实上,却给男女双方造成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一恋爱混婚姻关系的不明确和不确定性,拆毁了双方之间的基本信任。很容易给双方造成情感伤害。并且能最后结婚成功的也仅有50%的概率。这就造成了50%婚前淫乱(虽然不是故意的,也不想有这样的结果,但是却造就了这样的事实。)这样,就有50%的人的圣洁美好的婚姻之梦,在婚前就被这个罪毁掉了!!2:那些能进入婚姻的人。因为婚前性行为这样的破口,导致离婚的差不多又有25%。3:魔鬼是真实存在的!有婚前性行为的人实际上是犯了罪,上帝是公义的,必不以有罪为无罪!!而在婚前犯罪的,在婚后遭受魔鬼的攻击和控告是很正常的!这样也会导致男女关系的紧张,婚姻的不稳定!3,为了一时的快乐,使得自己的婚姻的成功率降低到25%以下的百分点,这样大家觉得值得吗?(另外我们人类还有其他的罪恶都是婚姻不稳定和人际关系败裂的因素都是需要防备的,婚前性行为只是其中的一项而已!)(以上数据由美国民意调查公司调查公布,参考文献:《说好不同居》,此外,就不说不负责任的婚前性还有可能带来恶意的病毒等等,至于因为不能结婚,分手而给双方带来的精神伤害和生活困窘那更是比比皆是!基本上所有婚前性行为者,再和性伴侣分手的时候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精神分裂症,严重的还会导致情杀或者双方自杀等等!)。。。。。。。。。。
二:
性行为毕竟是七情六欲之一,是人的正常生理需要。。。。。。
这个不错,但是上帝却规定它只能在婚姻中被满足!!就好像河水要在河道里流淌,就会滋润周围的平原,但是若是泛滥便会成灾!!
三:至于:“一生的承诺不是说出来的,是建立在人的善良,诚实,的基础上,用行动来实现的,不到生命的终结,是无法证明的。”这话听起来好像是诚实有道理。
但是我想用《我愿意---从浪漫到永续的爱情》》一位牧师写的关于婚姻的书!这本书里的一句话来说明这个问题,那就是::“没有意志,婚姻是个笑柄;没有感情,它单调乏味。”
关于用意志选择爱,选择顺服上帝的道,这方面的道理我想每个都在基督的路上的弟兄姐妹们都会有所体会的!!(因为我们抵挡罪恶并没有到流血的地步!另外有一句安慰的话:魔鬼在门外叩门,我们请主耶稣去开门!)
人是有情感和意志的。人可以用意志选择犯罪也可以用意志选择不犯罪。上帝和我都相信上帝已经为我们安装了意志的阀门!!而我们每个人都有能力用意志来决定我们的言行!!同时我们也必须为我们自己用意志选择的一切承担它的后果!!
愿慈爱的上帝亲自赐福给您!!
愿您在约拿的家度过美好而愉快的时光!!
愿您得福~!!阿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8 21:52: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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