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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约,长老是一些成熟的和可靠的基督徒男性,他们在当地教会中给予属灵的引导。长老的名字是指灵性成熟的人,它是从希腊文presbuteros一字翻译过来的(英文是presbyter)。希腊字episkopos可翻译为“监督”、“监察者”或“引导者”,都是用来指长老的,形容他们作为神羊群的牧者之职。
“长老”和“监督”的名字常用来指同一的人,因为以下的理由:在使徒行传二十章17节,保罗请长老(pres-buteroi)来到以弗所,在第28节,他称他们为监督(episkopoi);在彼得前书五章1及2节,彼得类似地将这两个字互通运用;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关于监督(episkopoi)的资格,与在提多书一章关于长老(presbuteroi)的大致上相同。
以现代的用法,“监督”用来表示指导一个教区或一个区域内的教会的主教,但新约对这个词的解释从来不是这样的。圣经的方式是将几个监督放在一家教会里,而不是叫一个主教统管几间教会。
长老也不应被混淆为现代的牧师,后者基本的职责是传道、教导和管理当地教会里的圣礼。一般都承认早期教会没有这样职责的人出现过,最早的聚会只有圣徒、监督和执事(腓一1)──此外再无其它人,圣品人制度到第二世纪才出现。
从新约的角度看,牧师是一个有特别事奉恩赐的人,这些恩赐是复活升天的基督赐下的,为要建立圣徒,各尽其职(弗四11、12)。在很多方面,牧师的工作和长老的很相似,两者都是被召来照料和喂养神的羊群,但两者不是相等的。可想象的是,牧师有一些旅行传道事工,而长老通常只在一家当地教会服事。
长老的职分详细地例举如下:
1.他们牧养和照顾主的教会(徒二○28;提前三5;彼前五2)。
2.他们留心保护教会免受攻击,包括外面和里面的攻击(徒二○29~31)。
3.他们带领和管治,但以引导的方式,不以控制的方式而行(帖前五12;提前五17;来一三7、17;彼前五3)。
4.他们传神的话,教导纯全的道理,驳斥那些违反真理的人(提前五17;多一9~11)。
5.他们舒缓和仲裁教义上和伦理道德上的争端(徒一五5、6,一六4)。
6.透过他们的生命,为群羊立下好榜样(来一三7;彼前五3)。
7.他们致力于挽回那些偶然犯错的信徒(加六1)。
8.他们要警醒看顾当地教会基督徒的灵魂,因会众是他们要交帐的对象(来一三17)。
9.他们要担负祷告的事奉,尤其是对那些患病者(雅五14、15)。
10.他们要负责照顾贫穷的圣徒(徒一一30)。
11.他们要分担、推荐有恩赐的人作主的工作,这些工作是神召他们作的(提前四14)。
很清楚在早期的教会里,长老是被使徒和他们的代表设立的(徒一四23;多一5)。但这不是指使徒和他们的代表有能力使人成为长老。为了要成为监督,属神的能力和人性的意愿是必须的,只有圣灵才能使一个人成为监督或引导者(徒二○28)。但那人必须有作工的抱负(提前三1)。就是说,这工作必须有神性的和人性的条件。
当地教会在使徒时代首先成立时,那里并没有长老,所有信徒都是初信。但随着时间过去,主预备了某些人作这重要的差事。因为新约仍未编写成书,基督徒普遍都不知道作长老的资格和责任,只有使徒和他们的助手知道。在此知识的基础下,他们选出某些能达到神圣标准的人,公开地命名他们为长老。
今天我们有整本新约,我们知道什么是长老,什么是他要做的事。当我们看见一些有资历而又活跃地以监察者身分事奉的人,就要认同他们(帖前五12),并且顺从他们(来一三17)。选立他们原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怎样辨认他们就是神所兴起作此职事的人。
作长老的资格在提摩太前书三章1至7节和提多书这里找到。有时听到一些评论说,如果这些就是要求,那么今天应该没有监督了。这种想法降低了圣经的权威,又暗示圣经所指与所说的不同。圣经所说的没有不合理的事,也没有写下的标准是人无法达到的。当我们认为圣经是过分理想的话,其实显示我们自己是在灵命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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