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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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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8-1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偿还。”众人说:“你未曾欺负我们,虐待我们,也未曾从谁手里受过什么。”(撒母耳记上12章3~4节)   不需要隐藏是一种自由。   正直的生活使你得到这个自由。正直与否不在于你怎么说自己,而在于神与人们怎样说你。   撒母耳终其一生住在神的百姓之中,当时国家高位的领袖既不正直又腐败;对撒母耳来说,与他们相交时是很容易妥协让步的。然而,撒母耳胆敢站立在他的同胞面前,要他们说出自己是否侵犯过他们。百姓们一点也想不出来。   撒母耳身为领导,大可占百姓的便宜。然而,因为他谨守自己的动机及保持清白的人际关系,撒母耳能够毫无所惧地,要百姓说出自己是否曾经虐待他们。要公然开放自己的生命,让众人仔细检验自己,是极需勇气的,但撒母耳丝毫不怕众人如何说他。他不逃避任何他所触犯与伤害的人。他的信心是来自坚守过无瑕疵的生活。   如果你曾经冒犯某人,你不可能改变过去,但是从今天开始,你可以选择过完全正直的生活。过公义的生活可以释放你,使你毫不羞愧面对任何人,因为你确知自己的行为像基督一样。   如果你的名誉有玷污,当寻求被你冒犯的人宽恕你。求神每日指引你处理人际关系,好叫你与他人相交毫无抱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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