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电影名叫《被告山杠爷》,讲述了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由于交通和信息闭塞,德高望重的村支书(山杠爷)经常以封建家长的形式为村民处理纠纷、主持公道、审判处罚。山杠爷因为大公无私、惩恶扬善赢得了村民的爱戴。有一次山杠爷当着全村人的面,指责了一个经常欺压丈夫、打骂婆婆的儿媳妇,这个儿媳妇自认为受了委屈,回去欺压婆婆更甚。于是,山杠爷叫了人,捆上她进行游街。哪知,她羞愧难当,一时想不开,当天晚上吊死在山杠爷家门口。一封匿名信举报到的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公安走入这个山村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发现,除了一个常受山杠爷教训的泼皮之外,村民们无不敬佩山杠爷的为人。山杠爷靠着自己的道德和威望,凭一己之力,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山村,维护了社会良知公序。于是,要不要发起公诉?成了检察官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这部以法律伦理为题材的电影,在向大众普法的同时,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村规和国法哪个更大?显然,即使在国法难以覆盖的偏远山区,国法仍然大于村规。因为国家法律具有更高的权威。所以,影片的最后,村民们夹道送别,山杠爷登上检察院的车,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律和审判有层级之分,基层、中级、高级、最高级,如果对某一层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至上一级,这是一种司法公正机制,防止在某一级出现偏颇。尤其是当一个人被判处死刑时,但凡有一点希望,他一定会想办法上诉,一层层上诉,直至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裁定,不仅代表了最高权威,也成了这个人的活下去唯一盼望! 试想,如果有这么一个单位,它有自己一套法规,靠着这套法规治理着员工。与刑法和民法一样,法规中包括林林总总的处罚条款,甚至包括死刑。如果我们有朋友在里面触犯了死刑,但是,按照外面的更大的国法,他所做的甚至不足于判刑。悲哀的是,在里面的人并不知道在这个单位之外还有更高的法律和申诉机会。等待他们的是无尽的黑暗和哀伤!他并不知道只有最高法院才有最终判决权,所有的死刑案件,也必须经过最高法审定通过才能执行。如果我们能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那么,对他来说,将会是多么大的喜悦啊!福音给他们带来了重生的机会和盼望。 朋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人从出生那一刻起都已经被判了死刑,只是缓期长短不同。有人缓期80年,有人缓期90年…有人长一些,有人短一些。那么,对于这样的判决,有没有可上诉的地方呢?要去哪里上诉呢?谁才是我们人生的最高裁决者呢? 这个世界告诉我们:判决已定,不可更改。但是,幸运的是,这个世界并不代表最高判决,因为,人类命运的判决来自于最高的上帝。曾经,始祖犯罪,破坏了上帝与人之间的第一个约,导致罪恶和死亡临到全人类。但如今,至高者已经给全世界带来了一个福音(好消息),最高裁决者已经给每一个人预备了一条赦免之路,他在那里等着我们去相信、悔改。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罗 5)
这条赦免之路就是:最高裁决者差遣了他的独生子来到世上,用生命作为赎价,代替了世人的罪,叫一切愿意到他面前接受救赎的,都可以获得赦免。耶稣基督给被判死刑的全人类带来了申诉的福音: “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 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约 3:16-18 )
所以,不要被世界的规则所蒙蔽,因为世界的目的是让我们安于现状、放弃申诉、与神隔离。愿每个人都乘着还有时间,尽早认识那位执掌生命的最高权威和至高裁决者,寻得赦免,获得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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