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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的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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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ig_fish 于 2024-9-9 06:59 编辑

心理学家的道德观
张逸萍

佛洛伊德
为什么人会有道德行为?佛洛伊德解释说,我们可以说,「在教育和文明环境的影响之下」,人的邪恶倾向慢慢被根除,代之以善良。他继续说﹕根据心理分析,人的行为源于自己最里面的基本天性,这些天性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并无好与坏之区分。但是,社会把某些行为分类为好的,因为它对团体有利益,否则被认为是坏的。[30]
他亦说,人的「自我」(ego)常常控制他的「以德」(id)的欲望,免得有不道德表现,但自我的要求常常是太高的,以至产生精神病。同样地,心理学家们,为了治疗的需要,也常要反对一些「文化中的超我」(super-ego,在此,他指宗教信仰)的不合理要求,再者,宗教所应许的奖赏在来生,所以没有足够的罚恶赏善作用。[31]
又因为他的写作中谈及性爱之处甚多,所以很多人都同意,西方的性革命是因为受了佛洛伊德思想的影响而开始的。 [32]

容格

容格不太多讲到道德,这不是他的理论的重点。容格说﹕道德,就是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其基础是非常主观的。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有某程度的自由,拒绝所谓良好的道德,而选择被应为是邪恶的事情。[33 ]也曾说﹕「道德不是西乃山上,某个自吹自擂的摩西所发明的错误观念。道德来自生命律……」性欲是完全顺从人性的基本律,「随着性欲的推动方向,为生命带来最佳效果。没有比这个更高的道德律。」但事实上,人不能完全为了满足自己,因人活在群体中,所以必须有某些限制。[34]

史金纳

史金纳相信,我们可以发展一门行为科学。 [35]他一向把人的行为比同动物训练,所以道德观亦然。他说﹕对别人好(道德行为),得到好的回应,所以这人就更愿意这样做;反之,人若错待别人(不道德行为),结果遭到处罚或恶待,他就不继续这样做。「于是人们慢慢知道有好和坏、对和错,然后强化或处罚这样的行为,又设立规章,使人遵守。」「人们……遵守道德、政府、宗教的模式,因为他们的行为被强化,所以如此做。其结果深远……这是为了整体的生存。」「我们以为人比动物优越,因为我们在进化过程中产生道德感……事实上,演化过程带来一种社会环境——结果约制了某些行动[36]  
那么,他是否支持圣经中的道德观呢?不见得。举个例﹕他认为,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都是大自然所产生的。[37]  
罗杰斯
罗杰斯也相信,为了达成自己的潜能,和自我实现,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 [38]是故,他支持「处境伦理」(situationalethics)﹕「处境伦理比绝对道德观更合理。」 [39]有什么实际例子呢?
罗杰斯相信,因为今天的避孕法有效,所以夫妇双方应该自由地在婚姻范围外另觅性伴侣;同样原因,他也赞成婚前性行为。[40] 所以,他非常欣赏开放式婚姻(open marriage) , [41]当他提到一个开放式婚姻的个案时,他表示﹕「好得难以置信。」[42] 他也认为色情文学无害。 [43] 至于毒品,罗杰斯认为我们应该多加研究,为人提供更多的资料,让他们做个明智的选择。他说﹕「我愿意在这样的事情上,持开放态度。」[44]  
他的书《Becoming Partners: Marriage and its Alternatives》表达了他对非传统(甚至不合法的)婚姻观和其他类似的主张。他相信,旧思想中的「『同居』、『通奸』、『淫荡猥亵的行为』、『淫乱』、『吸毒』、甚至『卖毒卖淫』……都是在探索一个更好的伙伴关系。……任何伙伴关系,只要双方同意,又不损害任何人,如果法律许可这样的关系」,那么将会有更多诚实的人。 [45]  
无法无天!
马斯洛
马斯洛说,我们不应该接受旧道德观念,这旧观念是来自「相信、有信心」,我们需要一个「证实有效的、合用的人类价值观。」但是这个新观念仍未产生,所以,我们是在一个空档中,但他有信心,我们可以使用哲学和科学去寻找这个道德价值观。[46] 所以,他并没有一套完整的道德价值观,只有一些方针﹕
因为需要层次是他的主要理论,他所讲的「价值」包括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但同时,也包括一部分的「道德」(似乎是传统观念中的)但是无论如何,道德是因人而异,是这人内在固有的。他一再的说﹕心理分析或治疗,需要揭露人的内在、本能、本性。在当事人的核心里,有一些意愿、思慕、才能。「我不是说『应该』和『道德规则』,至少不是指旧定义的」,如果否认这些内在的人性,会带来心理毛病。 [47]所以,当一个人要决定他『应该做这个』、『不应该做那个』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找出他的想法。[48]换言之,没有什么道德,你喜欢怎样做,就怎样做。
 楼主| 发表于 2024-9-9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梅罗洛



梅罗洛认为人的存在,不能削减为社会和道德规范的结果,人的存在应该是真实的( authentic existence ),绝对不是别人告诉我,我应该怎样做,我必须坚持去判断父母和其他权威的话,否则就会失去「自我存在感」( sense of being )。死板的道德正是人缺乏「自我存在感」的结果。这并不是说,人不会受社会的影响。但是,人的自尊有赖于这个「自我存在感」,若你的自尊是建基于社会的认可,那么,你的自尊不过是遵守社会规则的一种形式。 [49]换言之,他认为道德、对错是自己决定的,没有任何外在权威或客观标准,否则不是真正的你。这是典型存在主义者的观念。



埃利斯



埃利斯的道德原则如下﹕「道德创造者,应该根据人的经验和他们怎样运作,去决定道德法规……我们有一些前设,例如,高兴满足是『好』的,痛苦是『坏』的。……我们大概不能有绝对正确的道德观……今天被视为『正确』的事情,明天可能被视为『错误』。」 [50]总而言之,这是一般心理学家和人本主义者的道德观,道德是人自己决定的,没有绝对道德。他又曾说﹕「道德﹕我们最好不要教条主义、死版」,不要墨守成规,以至影响我们的快乐和效力。 [51]  

他有一本书叫做《性无罪》,里面有好几章,有如下标题﹕「为婚前性行为护航」「通奸﹕正反两面」。这些名字不是用来吸引人的,因为它们非常诚实地描写书中内容。例如﹕当他列举婚前性行为的益处和坏处之后,他表示﹕「根据现有的证据,我们极难说,不可以〔有婚前性行为〕。」 [52]至于通奸,他说﹕「现代有知识之士,不再视通奸的本身为邪恶和罪恶,所以常常如此做,也不需要内疚和忧虑。」 [53]他总论说﹕「人应该努力于自己的性爱满足,但因为他是活在一个团体中……他需要避免过度地妨碍他人的生活。」 [54] 「你的性爱道德观,最好是人本的,而不是根据一位据称是超自然上帝的性爱规则。」 [55]  

塔特

塔特表示﹕今天社会上的道德价值观,一般来自宗教,但是各种宗教奠基人都从变异意识状态(冥想状态)获得他们的灵感,包括价值观。可惜这些原本的灵性经历常为后人修改和冲淡。所以,我们有几条路可走﹕( 1 )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宗教灵性系统,跟随它,压制自己心中的怀疑,可惜,对那些有知识的人而言,这是行不通的;( 2 )我们可以拒绝这些宗教经历所带来的价值观,而从一个人本主义角度去寻找一套合理的价值观;( 3 )最后,我们可以继续使用科学办法去研究变异意识状态,让我们对它有综合性的真正的了解〔包括从之得来的道德观〕。虽然第三条路不容易做到,但他认为这是人类最需要的。 [56]换言之,什么是道德不重要,最重要是多多冥想。冥想之后,你认为什么是道德,那就是道德了。



布雷萧



布雷萧认为道德是好的,但传统的教导办法却甚有问题,因为这些教导办法是强制人,使人内疚和羞耻,结果带来反叛。他认为应该让孩子(或成年人)感受到道德价值,他就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道德价值观,然后诚实地照着它行事做人。不能盲目顺从他人所加诸的道德价值观。今天,因为科技进步,人与人的距离愈来愈接近,以至我们能眼界大开,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不同的宗教道德系统。所以我们需要修改传统道德价值观。 [57]即是说﹕他主张道德价值观是因人、因时、因地域而异的,道德相对论也。



布兰德



布兰德建议,「所有价值观都是主观的,道德完全视乎这人的观点,和他感觉到什么是道德。……我提出一个合理性、客观的道德观——一个合理、或作开明的,利己主义的道德观。一般人常为其他人的价值观点所震慑,以至牺牲自己需要、感觉、和自尊。」 [58]又说﹕道德不是为了讨好一个超自然者,也不是为了满足他人,道德是一个「实际的、自私的必需品。」我们虽然活在人群中,不等于我们不需要有自己的道德法规。 [59]  

布兰德对那些从宗教(尤其基督教)而来的道德观感到十分忿恨。举一个例,一位当事人提到自己有非常混杂的男女关系,至少有二十个性伙伴。当事人问布兰德﹕「你不谴责混杂的性行为吗?」布兰德回答说﹕当然不是好事,但这不是万恶不赦的,还有更坏的事情,譬如﹕以地狱恐吓一个五岁的女孩。 〔他是指着当事人的一件童年往事。 〕」 [60]  



有什么不妥?



无可质辩,上边的心理学家们的道德价值观和圣经大相敬庭。他们若非大力攻击圣经的道德观,则主张各人应该有自己的道德观,道德是相对的。若还需要有某程度的道德,唯一原因是因为这样可以叫人与人能和睦共处,维持社会上的秩序。

只要留意他们对性爱的态度,我们无法不同意心理学是推动性革命的最大力量。它亦是把同性恋推出壁橱的主要动力。今天美国开始有同性婚姻,基督徒应该重新估计心理学的影响。

你可能想,只要基督徒谨慎,不受心理学家的道德价值影响就无所谓了。可是,辅导是指导人的言行思想,辅导理论背后的道德观念,绝对影响辅导内容,也影响当事人。

基督徒怎么能接受这样的道德价值观?这样的思想只能对基督徒(或所有人)有害无益。基督徒是否因为在大学里读了这些人的上帝观、道德观,而比那些未受心理学思想洗礼的基督徒,更能帮助人、辅导人?

圣经说﹕「不站罪人的道路……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一1-2)

若我们再看看心理学家的冥想观,我们无法不说﹕心理学实在对基督徒有害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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