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壹2: 1-29】【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在约翰壹书第二章中,使徒约翰在劝告信徒要认罪,必蒙神赦罪之后,他在此就说:【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我小子们”,意思是“我亲爱的孩子们”,是年老的使徒对信徒亲热的称呼。他写信的目的,“是要叫你们不犯罪”,就是不纵容自己习惯于犯罪。“若有人犯罪”,表明得救的信徒还会【偶然被过犯所胜】(加5:21),只是无法再安于罪中之乐,因此就要诚实地认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中保”,就是作“代求者”,就是耶稣基督在神面前为我们所做的,祂【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基督不但为我们献上代求,而且“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基督把自己献为“挽回祭”,不但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要求,也平息了神对罪人的怒气,这是福音的核心。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与神和好,得救之后“若有人犯罪”,也可以继续靠基督作“挽回祭”,得以维持【与神相交】(1:6)。基督作“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也就是说,救恩是为“普天下人”预备的,但只有悔改信靠耶稣的人才能蒙拯救。【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遵守”就是切实的遵守。这“诫命”并非指十诫,而是普遍地指主的命令。“就晓得是认识祂”,“晓得”指主观经历上的了解、知道。“认识祂”,是指主观经历上对主的认识。“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人若说‘我认识祂’”,是人自认为认识主,借以高抬自己、教训别人。“却不遵守祂的诫命”,就是没有切实的遵守主的话。“便是说谎话的”,口称认识主,行为却违背主的命令,就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指真理在这人的里面显不出功效,如同无有。因为认识神与遵守祂的诫命是并行的,如单有认识神而不遵守神的诫命,就是说谎的,也无真理在其中。【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这里约翰又将“遵守主道”和“爱神的心”放在一起,这就是说,我们越遵守主道,就越认识神,自然也就越爱神。而我们爱神的爱本不能完全,但在主里,神就看为完全。根据这个,我们在主观经历上就得以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住在主里面”,比“在主里面”程度更深,指持续的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主所行的”,这里特指主怎样爱我们,“照主所行的去行”,指我们也要彼此相爱。所以作为信徒,我们宣称自己“住在主里”,就要借着“照主所行的去行”来显明,就是主怎样行,我们也当怎样行,这也是每一位信徒的最高行为准则。
【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约翰说他写给信徒的并“不是一条新命令”,因为这“新命令”,是主耶稣在最后晚餐时候已吩咐的:【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13:34)所以约翰说这“新命令”不是由他而来的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就是主耶稣所吩咐的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彼此相爱”是“旧命令”,因为每个信徒在信主时就已经领受的基本教导,是福音真理的一部分。“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这里的“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命令重新吩咐给信徒当作“新命令”,因为虽然他们从起初就听见,就知道要“彼此相爱”,但日子久了会忘记,所以要再被提醒,重新唤醒他们来实践这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指主对我们信徒的启示和供应,都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指我们对这命令的感受和经历,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黑暗”是指这黑暗的世代,已在“渐渐过去”,黑暗的世代快要结束。“真光”就是耶稣基督(约1:9),基督的“真光已经照耀”,这正是黑暗世代快受审判的明证。因为主再临的日子已近了,所以信徒就当更加要确实的彼此相爱。【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就是“在主里面”,也就是与主保持相交。“却恨他的弟兄”,这种人的光景就是,“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这里爱弟兄”,表示有爱的行动,不是嘴巴上“说”而已。“住在光明中”,就是“住在主里面”,也就是“与主同行”。“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绊跌”指一面自己被绊倒,另一面也绊倒别人,“缘由”指原因、理由。“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在黑暗里”,指所在的位置黑暗无光。“在黑暗里行”,指在黑暗里有所行动。“不知道往那里去”,指人生的道路没有定向,失迷在黑暗中。“黑暗叫他眼瞎”,是指“恨弟兄”会使人如同眼瞎,使他看不见,充满了危险。所以我们要“爱弟兄”,这样我们就不是在黑暗中,而是住在光明中的人。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这里的“小子们”,是指所有的信徒,不论其年龄或属灵程度如何。“因为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这里“你们的罪”,是指得救以前所犯过的一切罪。“借着主的名”,指凡求告主名的,都必要得救。“得了赦免”,表示已经成就的事实。这对基督徒来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这里的“父老”,是指生命成熟的信徒。“我写信给你们”,这信是指现在的约翰壹书。而他们对神有更深刻的认识,知道神是“从起初原有的”,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那一位。”少年人”,指信心刚强的信徒,所以他们有胜过撒但的经历,这“恶者”就是指撒但。“小子们”,是指还在信仰的初阶、生命幼稚的信徒,“认识父”指认识神乃是一切供应的源头。“我曾写信给你们”,这曾经写过的信是指约翰福音,约翰把以前讲过的话再强调一次,为要提醒信徒明白他所说的话。【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这里再次说到“父老”,他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这里也解释“少年人”能战胜恶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刚强”,就是在属灵事上,具有坚固的信心。“神的道常存在他们的心里”,”神的道”就是神的话,因此我们都要用神的话来好好装备自己,要把神的话丰丰富富的存在我们心里,这样我们就能“胜了那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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