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3: 1-21】【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喜乐。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在腓立比书第三章中,使徒保罗首先说:【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喜乐。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保罗”还有话说”,表明他对信徒的爱,虽然他已经教训了信徒许多的事,但他说了还要再说,再三教训和劝勉他们。而保罗在此所要劝勉信徒的是:“你们靠主喜乐”。“靠主喜乐”,就是“在主里喜乐”,保罗对于怎样在主里喜乐,已有丰富的经历,就如他在监狱中还能写充满喜乐信息的书信给腓立比人,所以他说:“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但他也希望腓立比信徒能经历他所经历的,因为“于你们却是妥当”。如果信徒要在主里喜乐,就必须持守和遵行主的道,这样就要分辨谁是真正传神道的人。因此保罗提醒信徒:“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这里保罗以三次“防备”,来加强语气。这“犬类”,是指犹太律法主义者,因他们擅闯教会,不断叫嚣狂吠。 “作恶的”,是指那些虽然热心从事工作,工作的结果却是作恶,不但使人失去喜乐,而且使人对福音混淆不清,非常危险。“妄自行割的”,就是这等割礼派的异端,他们不认识割礼的属灵意义,却把割礼当作夸口的资本。因他们的道理容易使当时的信徒陷入迷惑,所以使徒再三要信徒留意防备。可见使徒对传讲异端的人是十分严厉,毫不客气,直呼他们是“犬类”,是“作恶的”,因此我们对于那些异端邪派的人也不必客气,因为他们会污染神的教会。“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在此保罗阐明真割礼的意义。“割礼”,是神与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立约的证据。】(创17:11)“真受割礼”,是针对那些假教师提倡的肉体的割礼而讲的。保罗明确指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个“我们”,就是保罗和那些未受割礼的外邦信徒。保罗在罗马书2:29中说:【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说明真割礼是内心顺从神的灵,而进入以心灵诚实敬拜神的生活。而在基督里受了真割礼的人,就以“基督耶稣夸口”,就是以基督为他们所完成的救恩夸口。“不靠着肉体的”,就是不倚靠肉体来遵守律法规条的。当时割礼派的人不但以割礼作为得救条件之一,而且以自己肉身受过割礼为夸口。这完全违背了割礼的真正意义,也与割礼的属灵意义背道而驰。
【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这里保罗讲到自己以往热心律法的情形,表明他现今反对凭割礼得救,并非对律法没有认识。他是具备那些律法主义者所以为夸口的一切条件,且曾比他们更热心律法。所以他说:“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靠肉体”就是指靠着肉身曾受割礼。若割礼派的人以为他们可以靠着肉身曾受割礼为夸口,以为他们才是正统,那保罗更可以夸口了,因他生下来“第八天受割礼”,是完全遵照律法行事。他是“以色列族”,生来就是被神拣选的选民。他属于“便雅悯支派”,这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强有力的支派,以色列第一个王扫罗由该支派产生(撒上10:17-24)。他又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表示他是很纯正的希伯来人,即正统的犹太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当时法利赛人是最热心律法的,保罗曾在法利赛人的迦玛列门下受教(徒22:3)。而且保罗在未信主之前,为着律法大发热心,四出捉拿信徒,逼迫教会(徒23:3-4)。“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这是按着律法主义者的标准说的,意思就是凡是律法规定人须要遵守的,他都遵守了,别人不能指摘他的错处来。【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保罗过去所认为与他“有益的”的事,就是热心律法的事,但现在他“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先前”与“现在”,说明他的生命已因基督而被改变。“不但如此”,表示他不但将先前以为有益的事当作有损,也将“万事”当作有损。这“万事”就是基督以外的一切事物,不但包括罪恶和一切让人羞耻的事物,也包括功德和一切能让人夸口的事物,即使原本是一件好事,也是“有损的”。因他“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所以保罗说:“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说明凡是不属基督的事,都是有损的,都是该丢弃的。“看作粪土”,保罗并不是说“万事”本身都是“粪土”,而是说与“得着基督”相比,它们都应当被“看作粪土”。保罗丢弃万事,就是“为要得着基督”。舍弃与得着成正比例,这是一项属灵的“定律”,我们丢弃万事有多少,就得着基督有多少,我们更多地舍弃今世的罪恶与虚荣,就更多地得着基督。
【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得以在祂里面”,不单是指已往的经历,也是指现今持续不断的一种关系。“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保罗在此并非表示他自己靠律法也可以称义,只不过说到有两种不同的义,一种是“因律法而得的义”,一种是“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而保罗所得的不是律法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这里将信神与信基督看作是一样的。按犹太人来说,他们本来是信神的,但必须要信基督才得救。一个人只信神而不信基督,还不能称义,因为是基督降世,为人完成了救法,若不借着基督,无法得神的恩赦,就无法到神那里。但按外邦人来说,他们本来不认识真神,也不认识基督,当他们接受基督为救主时,同时也归信了真神。所以对外邦人来说,信神与信基督实际上是相同的。“使我认识基督”,不但在客观上认识基督的所是和所作,而且在主观上经历基督的所是和所作,不但与基督亲密相交,而且效法祂。“晓得祂复活的大能”,保罗不只是晓得主从死里复活的事实,更是从生活工作的经验中晓得这事实本身就是福音,就是能力。可见保罗在苦难中,对基督复活的大能确有丰富的经历和深刻的认识。“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就是跟随主所曾行的脚踪,甘心为福音受苦,不照人的意思,只照神的旨意生活。“效法祂的死”,不是叫我们效法主耶稣那样去钉十字架,而是要我们效法主耶稣那样地舍己,那样绝对地顺服神。“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这里的“或者”,不是指保罗对自己的身体复活没有把握,他对信徒身体必将复活,早已坚信不疑,他在林前十五章中很确实、详细地向信徒讲解,所以保罗深信自己必能复活。当主再来时,所有在主里睡了的人都要复活,但只有得胜的基督徒才能有分于,在国度里与基督一同作王(启20:4)。
【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译所要我得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按保罗丰富的灵命与经历而论,他已经为基督看万事如粪土,又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且认识祂复活的大能,但他仍不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我乃是竭力追求”,指愿意付上一切代价来追求。而保罗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保罗不是照他自己所定的目标,而是照主耶稣所要他得着的,作为追求的目标,这伟大的目标,是使他不停止前进的原因。保罗再次表示“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这句话不是故作谦虚,而是一个真正认识主、又认识自己的人的真实体会。因此他说:“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忘记背后”,不单是忘记那些罪恶、失败、不好的事,连从前种种的成就、得胜,也要忘记。因为不忘记以往的成就,就会自高自满,不忘记以往的失败和软弱,就会灰心沮丧,不能前进。但保罗“只有一件事”,就是不论“背后”是好还是坏,是得胜还是失败都要忘记,这样他才能“努力面前的”,才能“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标竿”是设在跑道的终点,供赛跑的人目光专注的标志。“直跑”就是不管旁边的事物,也不理会别人的讥笑或称许,而是一心向前。天路的赛跑必须“直跑”,不能跑岔了路,也不能跑弯曲迂回的路,同时又不能跑跑停停,必须是不停的直跑到终点,“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有人或以为,这种为得奖赏而追求的目标,并不算是最高尚的动机。但这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表示,得奖赏不独是保罗的盼望,神也喜欢他得着。而神喜欢他得的心,绝不下于保罗自己。所以保罗以能得神的奖赏为奔跑的目标,正合乎神乐意赐恩的心。可是有许多人认为得救就很感谢主了,不必奢求“奖赏”。但人若连神喜欢我们得的“奖赏”都看不上,恐怕他重生得救很有问题。而我们将来所要得的奖赏,不是地上的奖赏,乃是神从上面召我们来得的。“在基督耶稣里”,说明惟有真正信主的人才有参赛的资格,并且赛跑的路程也是在祂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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