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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火上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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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约伯记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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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Ⅹ 约伯记中的苦难问题

在约伯的故事中,不是抽象地处理世界上邪恶的问题,而是从一个人的伤痛的角度实际来探讨。三个朋友与以利户竭尽所能地将一般的原则应用在约伯的事例上,但他们并没有帮助他,而且他们所说的话至终也被神自己宣布为没有用处的。这是令人惊奇的,因为他们的论证听起来是熟悉的教义。

严格说来,人类的不幸,或者邪恶所有形式的集大成,只有对那相信一位全能而全爱之神的人才成为问题。在这样的信仰之外,对于邪恶有许多解释,涉及神的主权或祂的良善之拒绝或限制。其论证曾以澄澈的哲学表达如下:如果神是完全良善的,祂就不能容忍强暴、疾病等的存在;所以,祂管理这类事件的能力一定有某种限制,也就是说,祂不是全能的。换另一种说法,如果神有完全的能力可以控制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那祂之所以无法抑制所发生的错误,必定是归因于祂事实上并不认为在它们里面有什么错误,也就是说,祂不是良善的。

有许多深思熟虑的人,深深恐惧人性面对自然灾害时的无助,或是因为无耻之政客及经济势力对「那被践踏与受伤害的人」之残忍的剥削,感到震怒,而失去了对神的良善的信心,而抗议说:「如果我有神的能力,那么关于这些事,我一定会作得比祂正在作的更好、更多!」

一个合理的神义论(theodicy)即神对待人的方式之公义性,是基督徒护教学者义不容辞的工作。约伯记不是这样的一篇论文,而是一个人的故事:他的损失、他的探索与他的发现。这个探索是完全发生在一个相信神的家庭里面。所有的人物(三个朋友、以利户以及约伯自己)全都委身于对这位至高之神的信仰,祂在祂所有的举动上无疑是公平的。约伯记甚至对这类圣经启示之外的解决方式,不予考虑。多神论信仰中,每个神祇有他自己有限的管区,这种信仰以一种简单的形式存在于各种二元论(dualism)中,在这种二元论中,邪恶(可能是以魔鬼的位格)存在,并与良善相对抗。自然主义者(naturalist)相信一个封闭的宇宙,神在这个宇宙中什么也没作,这类的信仰在「神死」神学中得到了表达。这是另一种的二元论;尽管把世界说成是神所创造的,祂实际上从舞台退去,则是自然神论(deism)的填充物,是不足取的,是在健全的圣经信仰(即神拥有这个世界,并且总是在其中运行)以外的。同样地,任何一种有限的暗示(无论是神的能力或神的良善),也都不为约伯记所接受。

就像圣经的其余书卷一样,约伯记也认真地看待这个世界:它是神所造的,是神的财产,是好的。虽然神喜爱祂所造的一切东西,人类却是祂特别的朋友,因为只有人才与神共享智慧:祂在他们里面的形像。一个人能够对神说话,神回答他。作为神所造之物,人类存在于这个受造的世界,即神的良善获得至高之表现与经历的地方。由是,约伯坚持此时此地是个有意义的人生,纵令人生一定包括在围绕著出生、时间,与死亡的完整内。

但是,这样喜乐接受受造之物的身份,这样坚持在活人之地看见耶和华的良善,其理由在于约伯不愿意迟至死后才获得满足,纵使他确信地期望在死后仍然继续与神同活。对约伯而言,道德问题的核心源自于圣经所教训的:一个人所收的就是他所种的──就在此生。赏善与罚恶全都不能延期到天堂或地狱才进行;但是苦难与利益并非照著所预期地、公正无私地分配给人。恶人亨通,义人受苦。邪恶并非永远(并非经常!)照比例刑罚罪恶;良善并非永远(并非经常!)按比例酬报功德。约伯的例子是以其最严厉的形式促使信心之试验的发生──最公义的人忍受最厉害的灾祸。他,或任何一个人,怎能继续相信神有时对人所作的事是对的、是公平的?毫无疑问地,要为发生在约伯身上的一切而负责的乃是神,也只有神,不能怪责「自然」或魔鬼,因为这些只不过是祂所造之物罢了。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宗教所发现的一个解决方式颇吸引人,即一个存在物之不平等待遇在某种未来的投胎转生中逆转,这种说法从未找到入口可以进到圣经思想中,因为圣经敏锐地察觉到,每一个人在历史中的存在都是一次即永成定局的。

我们也应该注意,约伯记并未采用西方基督教自奥古斯丁(Augustine)胜过伯拉纠(Pelagius)以来的主流思想。所有人类原来的与遗传的堕落与罪恶的教义,如果容许拒绝任何在人类行为中之良善的可能性,必定与约伯记的前提矛盾,约伯记中的英雄是个「完全、正直」的人(伯一1)。约伯的朋友们是那些主张约伯是为了他的罪而受到报应的人,他们一定得如此主张才能确保他们的教义──每一个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在这个基础上,根本就没有义人这回事,因每一个人所受到的刑罚都比他应得的少,并且大部分人所接受的都少得很多;所以,约伯坚称他自己是无罪的,只能算是假冒为善,更增加他的罪。约伯的朋友们如此说,带著正统信仰的音调。也难怪有许多释经学者会加入约伯朋友们的行列来定罪约伯,因为控制他们的解经的,是人类每一分子都已堕落、败坏的传统教义,他们认为神的旨意是管教,要带领约伯悔改。但这类的解释,因著神自己的话而粉碎,祂说约伯是「完全、正直」的,在讨论中说出正确的话的,是他,而不是他的朋友们;也就是说,约伯坚称自己是完全的,抱怨说他所受的苦是不该受的,要求神自己解释,如何可以在他这种无缘无故的受苦中找到祂的公平,约伯是对的,不是自义的。如果约伯的义不是真实的,约伯记就失去了它的论点。

神最后对约伯之讲论的认可,也是因著另一个理由而令人感到惊奇,它把那些提醒我们的神的不可预测之人的口给堵住了,他们原来自以为是地说:「对我们而言,不该质问全能者的道路!」因为那正是约伯主要在做的,而神说他这么做完全是对的。耶和华欢迎从人这一面来运用道德的判断,即使是直接把判断的箭头指向神自己!

不幸如此不相称地临到许多好人身上,正足以显明神是不公平的,经历恰好与「每一个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这个教训矛盾,在共同相信神是主宰者、神是公平的这个一般公认的框架内,约伯与其他发言的人把呈现在圣经中解决这问题的方法大部分都收集起来。当恶人亨通而义人受苦时,所需要的就不只是赏罚的单纯教义了。

圣经(包括约伯记在内)对于调和人类苦难与神的公平有几种不同的方式,大多数都是出自约伯朋友的口中,而约伯感觉它们并未令他满意;但是即使它们不能完全令人满意;尤其是不适用于约伯的例子,并不意味著它们就是错误的。使心里的冲突变得如此戏剧化的,是他们观点的健全与他们论证的中肯。作者并不是以不重要的小人物来反对约伯,整个论证到达一个程度,结束在胶著状态中,正如以利户所辨识出的一样。

雅威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把两条路摆在以色列人面前生命(藉著顺服)、或死亡(藉著不忠),这些因与果简单的相互关系表达在与约一起背诵之咒诅与祝福中(利廿六章;申廿七~三十章),简言之:你种的是什么,你收的也就是什么(加六7;诗卅四11~22;彼前三10)。这是圣经许多教训的起点,这些不只是胁迫与贿赂,神对世界的道德管治要求义人的义应该带来幸福,恶人的恶应该带来灾祸。但这些关联并非经常都是明显的,而生命也比这个简单的公式复杂得多。人类的苦难超过了赏罚的体系。

圣洁之人沉思这个奥秘,忧心切望保护神的品格免受中伤,看见外在的样子未必能对发生在一个人与神之间的事作出真实的描绘。恶人物质的财富并非他的快乐的指标,容许他如此的也不是神这一面的失察。富有的人实际上是非常不幸的,因为财富是不可靠的,短暂易变的;如果是不义之财,他们的良心总是在惧怕结算之日。相反地,义人内在的喜乐却不能被外在的不幸所破坏,因为他与神的交通是不受环境的任何改变所动摇的(诗七十三篇)。

因著这样的试炼,约伯被认定为有罪的,他的激动也是不可宽赦的。但神并不会仅仅为了要实现与祂自己的交通,就将每个人放在孤立中。神把一个人与家庭、朋友、事物、财产和工作放在一起。只有一种虚假的虔诚、一种以事物为邪恶的轻蔑〔摩尼教(Manichean)异端〕、一种以情感为软弱的侮辱(斯多亚派〔Stoic〕的错误),会在约伯记中预期在这种损失与痛苦中见到不畏不惧的刚毅态度。约伯正确地为他所丧失的而悲伤,他真是为他的苦难而低沉,他是人。有些人将不受拘束的沉静描写为「得胜生活」的目标,这在神所量给我们去经历的整个范围中都是不存在的。约伯充分地活著。诗人所得的平静(诗七十三23~28),约伯至终也得到了,但只有经过可怕的苦难才能达到,作为可怕之苦难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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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想要以因果律来解释苦难,他们往后回顾先前的罪与现今的苦难之间的关系。圣经则是带著盼望向前瞻望,寻求解释,主要是根据目标多于根据起源。苦难的用意是根据它的结果,而不是根据它的原因来理解。那生来瞎眼的人是为了让神的荣耀能以彰显在他身上(约九3)。但有的时候,好处似乎永远不会出自恶事的样子,人们徒然等候,他们发现神的迟缓是令人生厌的,他们灰心了,并且经常失去了信心。圣经将之委于神的自我抑制;祂公平的作为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有时候需要几世纪之久,是我们在时间中之存在的一部分。在神惊人而迅即的作为中,容易看出神的手来;那不立即被神矫正的罪人,喜欢将神缓于执行公平审判轻蔑为祂漠不关心,或根本就不在场的记号。我们必须像神一样有耐心,来看见至终的结果,或继续活在未见而信的光景中。如果我们不丧志,到了时候,我们总要收成。

所以,在圣经中有一些经文,将解决神道德管治之不一致的时间延后到最后的末世时分,甚至是越过历史本身的一个时机。约伯记是沿著这个方向来进行的,但它主要的注意力是放在今生。假以时日,恶人将会得到他公平的处罚,义人也必获得拯救与补偿。这个教训由琐法在约伯记二十章表达,过分曲解了约伯的信心,他不能不确定地等候看见公平获得施行,他激烈地反驳琐法(伯廿一章)。而且,即使每一件事在后来都能获得矫正,这是否能消除人在后来的决定之前所受的错误对待?圣经的答案是神(且只有神!)能真正地把邪恶变为良善,以致在回顾之时(且只有在回顾之时!)它被看为真正是良善的,丝毫无损于邪恶在那时可怕的事实。

如果约伯记不能采用这个充分属于末世论的次元,主要是因为它还没有把耶稣基督的成就包括在构图中。因为在祂里面,被卖、被钉十字架之神的儿子,那些最大的恶,变成且现在是全人类最大的善。约伯记的确看见了部分的答案,教导说:当经历过去了,受苦之人将会因著他所已经学到的而以一个新的方式来认识它。苦难并非总是惩罚性,甚至矫正性的,它也能够是教育性的,它是一个管教与警告。这是一个共同的智慧主题(箴三11;来十二12~13),由以利法(伯五1)与(尤其是)以利户所断言。在道德上,苦难是治疗性的与预防性的 。





针对任何人所发的这个问题:「我为什么受苦呢?」这类的答案局限在个人身上。这些答案是有价值的、有效的,因为它们认真地处理人与神之间的道德关系。但没有任何个人存在于孤立之中。圣经同时将人看为是一个个体与群体的一分子。个人的责任是由耶利米与以西结强调的,不是当作唯一的真理,甚至不是当作最高的真理,而是要矫正那些为了要逃避责任而引用与社会团体责任有关的箴言(「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齿酸倒了!」)的人。

这两方面都无法给我们一幅完整的图画。每一个人都直接站在神面前,但没有一个人是单独地站立。一个人犯罪,其后果却反射在整个族类中。从一个人身上所获得的益处,好像是其他人比那个人自己更多。每一个人都与其他人连在一起,至终与所有一起连在一个广大的人际关系网中。无论是它的因,或是它的果,没有一个人的苦难是完全个人化的。邪恶的后果是从我们的祖先承袭而来的,与我们当代的人共有,且遗留给后世子孙;圣经承认这是事实。强调这一点,只能逃脱一个问题,却陷入另一个问题。如果灾祸是为罪受罚,为什么约伯应该在他自己的过错之外忍受任何一个人的过错之恶果。约伯知道他的苦难是罪、自然的力量、疾病所造成的──这些事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我们知道在这些事背后的乃是撒但的敌意。但在这一切背后,我们很难看见神的美丽,更遑论祂良善的意图了。

然而,尽管有这些令人不安的思想,一个人可以把苦难看作他所付与其他人之自由的礼物来甘心接受,这是部分的答案。他可能因著回想起自己造成别人的伤害──无论是刻意地或无心地──而清醒过来;而且,当他想要抱怨:「神为什么不阻止他们向我所作的这些事?」他可能会自问:如果他每一次举起手来,要愤怒地殴打别人,或偷窃时,神都把他的手臂给弄瘸了,那他的生活会像什么样呢?

一个人,可能要分担别人的重担,这也是部分的答案。为了这个所付的代价可能就是苦难?但是,当一个人在爱中这么做时,这样的苦难就变成他最尊贵的工作。约伯记中只是隐约地瞥见这一面。苦难可以是自愿性的与替代性的,这是圣经所启示的所有真理中最令人惊异与释放的真理之一。耐心地忍受冤屈,可以用爱来征服邪恶,受苦之人可以用他的例子来造就别人。生命中的灾难可以使一个人变为甜美,或使他的性情变为乖僻。不曾经过火炼的金属没有力量。

在极度的舍己中,苦难能够是救赎性的。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旧约圣经启示的一部分,尤其是以赛亚书五十二11~五十三12表达得最清楚,但几乎不曾进到约伯与他朋友间的讨论中。

圣经试著要确证在约伯记中对立的两个真理,苦难是所有人共同的重担,也是每一个人独自的重担。它将之解释为惩罚性的、矫正性的、例证性的、代偿性的。从一个角度看来,苦难是神的公平所施加的;从另一个角度看来,它也能够在爱中被人所接受。

对任何一个受苦的人而言,这些真理的陈述要变为真实的,就必须带著极大的牧养的敏锐性。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它们在约伯朋友们的口中竟然变得极其陈腐、萧条或假装是虔诚的。他们的愚笨并未使他们所说的失效。一旦放弃他们言论中的真理,绝对会造成普世的道德混乱,它们是相当正确的。圣经的教训很清楚:「神是不偏待人的」,「祂按著每一个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正是公平的起点,但却不是爱的终点,这些真理并未涵盖所有的事实。它们当然不适用在约伯身上,就像他自己知道的,神也知道,我们这些读者也知道;但约伯的朋友并未能像神一样知道他内心中的无罪,他们无法探查神的善意──约伯也不能。他们必须照著他们所拥有的神学而竭力去作,我们也同样必须。

约伯的朋友们是好心的,但却是僭越的。约伯的例子是「特殊的」,脱开了概括性的教义。除了旋风中的声音外,没有任何教义可切合他的例子,而当旋风中的声音出现时,约伯保持他的秘密。超越人对神启示的理解,(因为我们必须切记:约伯的朋友们的神学是卓越的),横亘著约伯所陷入其中之不该受的苦难的深渊。约伯的例子开启了一个全新的层次。人类的不幸有很大的范围,既非刑罚的,亦非矫正的,也不是代赎的,它只是没有意义的。「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这问题的答案是「没有人犯罪」(约七2~3)。约伯并不犯罪(伯一22)。

将不幸的家伙定罪成为一个已经被神弃绝的人,是人类最后的残酷。约伯的朋友们想要将他们最好的洞见用在约伯身上,好帮助他在属灵上获得恢复,却不经意地加增了他的痛苦。他所需要的是同情,而不是劝诫。约伯的无助是可怜的;他若犯了罪,还可以悔改;但他却不能不诚实地捏造出想像中的罪来悔改;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从深处向神求告(诗一三〇1)。他独自在愤怒的深渊中,直到他发现神并未永远将他遗弃。但是,就像耶稣一样,他孤独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最初没有获得回答,很长的时间仍未得回答!然而悲苦之路(via dolorosa)变成通向神的道路。马利亚付了代价来生下神的儿子,有把刀要刺透她的心(路二35),她不能逃避她的伤痛,这也是她圣洁的权利与她的喜乐。在所有的人当中,无辜而受苦的人与神最为接近。一个人可能会问:除了藉著弃绝之外,是否还有任何进入光明中的通路?除非约伯在死荫幽谷中找到属灵成长之地,否则他最后的满足是令人费解的。

圣经(尤其是新约圣经)从两方面来看这个机会:从被神弃绝的伤痛出现一个怜悯的职事,延伸到所有在这条可怕旅程中的同伴(林后一3~7)。那时难以忍受的侮辱在回忆中变成圣洁的尊荣。摩西在米甸、大卫在他的隐匿处、耶利米与约瑟在坑中、但以理在狮子穴中、保罗在不只一处的监牢中,就跟约伯在城市的垃圾场一样,他们的生命似乎都到达了终点,漫长的等待有时持续数年。神是沉默的。但拯救来了,伴随而来的,是感恩的心情;这是那些从未感受过绝望的人永远无法感受的。

希伯来书十一章中的信心英雄,全都是受苦的人,许多还都未获拯救就死了。当时似乎没有一个苦难是令人喜悦的,但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十二11)。这不是一个人可以为自己安排以便获得属灵益处的一件事,只有神自己可以差遣它来。没有一个受到祂的杖责的人愿意再走一次那条路,但是也没有一个已经与约伯一起来到「主的结局」(见雅五11;注意和合本字旁小点)的人会不愿行走他的道路。耶稣的身体永远带著钉十字架的伤痕,这些伤痕是它最大的荣耀。如果约伯的受苦是那最伟大的受苦者早期的素描,它仍然留给跟从祂的人以进入「和祂一同受苦的团契」(腓三10,吕译,AV),并且喜乐地供应补满基督患难所需的力量(西一24)。因为祂是这条路上的首位客旅与先锋,「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五十三3),祂的客西马尼是人性的经历,但它的强度与它医治的能力却超过所有其他的人,背负我们所有的焦虑而将祂压碎了。约伯盲目渴望的,事实上已经发生了,神亲自与我们一起在孤寂的阴间,藉著祂所忍受的获得一种新的完全(来五7~9)。苦难所有的「意义」都集中在基督身上。祂进到一个只为祂而保留的苦难领域中。没有人能够背负另一个人的罪恶;但耶稣却背负了所有人的罪孽。作为所有罪人的代替者,祂的苦难是惩罚性的,背负罪的死刑;它们也是以爱充分而真实地共享我们人类所有的光景,这爱将自己彻底投入苦难的熔炉中。主自己冤枉地接受并获得所有邪恶的后果,是约伯与人类中所有的约伯的最后答案。作为一个无辜的受苦者,约伯是神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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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9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纲



Ⅰ 约伯受试炼(一1~二13)



A 约伯的纯正(一1~5)



B 第一次的试炼(一6~22)



  i. 第一次的集会(一6~12)



  ii. 第一次的灾祸(一13~19)



  iii. 约伯第一次的反应(一20~22)



C 第二次的试炼(二1~10)



  i. 第二次的集会(二1~7a)



  ii. 约伯的疾病(二7b~8)



  iii. 约伯第二次的反应(二9~10)



D 约伯朋友们的出现(二11~13)



Ⅱ 约伯与他朋友们的讨论(三1~廿七23)



A 约伯的哀歌(三1~26)



B 第一循环的讲论(四1~十四22)



  i. 以利法(四1~五27)



  ii. 约伯(六1~七21)



  iii. 比勒达(八1~22)



  iv. 约伯(九1~十22)



  v. 琐法(十一1~20)



  vi. 约伯(十二1~十四22)



C 第二循环的讲论(十五1~廿一34)



  i. 以利法(十五1~35)



  ii. 约伯(十六1~十七16)



  iii. 比勒达(十八1~21)



  iv. 约伯(十九1~29)



  v. 琐法(二十1~29)



  vi. 约伯(廿一1~34)



D 第三循环的讲论(廿二1~廿六14)



  i. 以利法(廿二1~30)



  ii. 约伯(廿三1~廿四25)



  iii. 比勒达(廿五1~6)



  iv. 约伯(廿六1~14)



E 约伯的结论(廿七1~23)



Ⅲ 插曲(廿八1~28)



Ⅳ 约伯与以利户(廿九1~卅七24)



A 约伯(廿九1~卅一40)



  i. 约伯先前的地位(廿九1~25)



  ii. 约伯现在的卑微(三十1~31)



  iii. 约伯终极的挑战(卅一1~40)



B 以利户(卅二1~卅七24)



  i. 引言(卅二1~5)



  ii. 以利户的第一篇讲论(卅二6~卅三33)



  iii. 以利户的第二篇讲论(卅四1~37)



  iv. 以利户的第三篇讲论(卅五1~16)



  v. 以利户的第四篇讲论(廿六1~卅七24)



Ⅴ 雅威与约伯(卅八1~四十二6)



A 第一循环(卅八1~四十5)



  i. 雅威(卅八1~四十2)



  ii. 约伯(四十3~5)



B 第二循环(四十6~四十二6)



  i. 雅威(四十6~四十一34)



  ii. 约伯(四十二1~6)



Ⅵ 结局(四十二7~17)



A 雅威的裁决(四十二7~9)



B 约伯的恢复(四十二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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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

约伯记中有记载“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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