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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附录二《历代教会信条精选》
注脚:
1 赵天恩注(以下皆同):1996年底,正是人心向福音大大敞开,中国教会史上的紧要关头,河南、安徽几个家庭教会大系统的领袖们,因受传福音的急迫感所驱策,在一起共商「合一」大事。合一的灵在他们中间做工,使每个人都深信让众肢体彼此连结仿佛基督的身体,及促进家庭教会达成属灵的合一,以加强下一世纪中国福音运动的果效,是讨主喜悦的事。为迈向合一,1998年6月的会议中总结各家意见并达成共识,盼能起草一份以圣经为基础的信仰告白,更宣示所谓的合一是「属灵」上的自然合一,而非「组织」上的勉强结合,且认同每位成员都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共同承担在中国见证基督的使命。所以,大家定意不再彼此批评,反倒分享各自的属灵恩赐互信互助,藉由落实合办同工培训及师资交流来实现会议的结论。
1998年11月24–26日,在中国北方的一个村庄里,十几位归属于四个家庭教会系统的重要同工齐聚一堂,草拟出〈中国家庭教会信仰告白〉及〈中国家庭教会对政府、宗教政策及三自的态度〉两份文件。
制定信仰告白的原则,是在场所有人都同意的内容才予列入,缺乏共识的部分,则留待日后讨论。此外,这群教会领袖刻意借着这份历史性的基督教信仰告白,在圣灵的权柄、三一神论、基督的救赎等教义上,驳斥当前流传于中国大地的异端。这些异端包括:1.东方闪电——基督已经第二次降临,并道成肉身为女耶稣,就是河南郑州的邓姓女子;2.有些教派只接受圣经六十六卷书中的一部分;3.还有的人把三一神分等级,也就是定圣父大于圣子、圣子大于圣灵;4.三班仆人——将神职划分阶级,「大仆人」有绝对的权柄,可以命令在他之下的「小仆人与使女」;进入「班次」的人才能得救。以上的辩证统括在告白中「我们反对⋯⋯」各条内。
2 这是中国教会最早出现的信仰告白,由河南四大教会系统代表完成。 1997年江苏省北部的一个教会系统,曾经为自己的教会系统草拟了一份很长的信仰告白,但未能广为流传。自1959年西方差会在中国被迫解散以来,管理众教会的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从未发表过任何共同宣言或信仰告白。而这份告白是由引言中提及的四个理由所促成的:一、为宣告教会内部的信仰标准;二、为建立起一个教义的基础,好使海内外基督的教会达成属灵的合一;三、为向政府表态他们不是政府错定的邪教;四、为与那些正威胁着教会纯正的异端、邪教划清界线。
3 有些异端只相信部分的圣经,如:只信四福音。
4 这句话为证明圣经绝对无误,且为反对「东方闪电」质疑圣经可信度的言论,好比:「摩西怎么知道天与地是由神所创造?」
5 一些家庭教会宣称,他们解读圣经只需「圣灵的光照」,且反对参考任何圣经注释书或「人为」的研究。此处表明家庭教会的信仰与从使徒时代传承下来的信仰是一致的。教会面临的另一个危险是主观解经,即所谓的「灵意解经」,此解经法强调个人直觉的观点,往往与整本圣经的教导不能一致。
6 在此证明三一神的地位平等而位格有别,用以反对那些流行的异端组织所主张「父大于子,子大于圣灵」的教训,其背景应延伸自中国文化对父子伦理次第的认知。
7 普遍来讲,无论大陆或台湾的基督徒,祷告时主要向耶稣祷告,几乎忽视了向天父祷告。
8 1960年代,李常受第一个提出「子为父所造」,这种思想如今仍盛行于跟随李常受的部分「呼喊派」基督徒之间。
9 在此反驳中国数个不同形式的三位形态说,正如本文所举的几个例子。这句话是支持圣灵有其不同于父、子的位格。
10 此宣言为反对几个异端认为基督徒可以圣化为神的观念,同时针对儒家相信透过修身养性的自我教化「人人皆可以成为尧舜(圣人)」,和佛家教人经由修行冥想「人人皆可以成佛」的主张提出辩驳。
11 现今中国异端最普遍的特征,是许多异端领袖都「预言」基督再来的日子。
12 中国的异端另一个普遍的特征,是许多领袖宣称他们是再来的基督,其中以「东方闪电」危害最甚,他们声称基督已二次降临在河南郑州,并道成肉身为女身(一位邓姓女子)被称做「全能主」。
13 在中国,「重生得救」已经被定义成一个代表救恩的特别用语。
14 在此是尝试针对一个人归信基督,是「神的主权」还是「人的责任」的问题,找到一个平衡点。两派意见冲突始于1983年,这场「属灵论战」在河南方城展开,围绕着人是否能够「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主题。那些相信人有永远得救的确据者,被指控给予人可以随意犯罪,却仍可安全无虞地进天堂的错误保证。持相反观点的人则认为,人要能持守信心才能得救,人若放弃信心,终将失丧,但这种观点使人对救恩相当没有把握。所以〈信仰告白〉认为神会保守祂的儿女到「永远」,而人也须要持定信心到「永恒」。
15 「重生派」(或称「哭派」)的某些福音使者,要求见到悔改与信心的外在证据,例如:为罪痛哭、是否「听到声音说:『你的罪得赦了!』」,或是否「看见光或异象」等等,作为得救与否的凭据。虽然重生派的高层领袖对上述说法均加以否认,不过许多参加过他们举办的「生命会」(布道会)的人,都见证这些现象在他们的基层中是司空见惯的。
16 本项所言圣灵所赐的能力与神迹奇事,实反映圣灵在教会中持续不断的大能。
17 四个教会中的三个教会,曾受到海外灵恩派的影响,他们接受各种不同的属灵恩赐,包括说方言,但并不强求,也在各省传福音开拓教会时经历许多神迹奇事。
18 在此反驳那些否定圣灵是有位格的异端,这种说法的影响也见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神学。
19 此语乃针对政府透过三自爱国会来控制教会的背景提出辩驳。众所周知,教牧人员的任命须通过宗教事务局;信徒只允许在已登记的地点礼拜;传道人只能在限定的区域内工作传福音,家庭教会拒绝被上述的「三定政策」所限制,并申明教会事工不应受世俗权力掌控。
20 此乃反对「三定」中基督徒只能在已登记的地点聚会,和反对禁止基督徒在教堂建筑以外传福音的政策。
21 此点表明中国家庭教会决不依靠国内外的政治势力发展福音事工。中国政府时常把海外与中国教会的接触,认定为政治势力的渗透,是因中共信从列宁主义的观点「帝国主义利用基督教对我进行西化与分化」所导致的。家庭教会在此表明和所有政治势力都划清界线,同时也批评三自教会依靠国家的政权。
22 这是中国的国家政策,为促进不同「国民」与民族团体间的合一,以寻求中国和台湾的统一。家庭教会强调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价值观的区别,有时被政府误解为在人民中制造分裂。
23 中国家庭教会主要持前千禧年派的观点,他们并不清楚无千禧年和后千禧年派的观点,甚至认为后二者不合圣经,却不晓得事实上无派的教义,才是教会历史上最优势的观点。
24 华人归主教会原称为中国方城教会母会。
25 中华蒙福教会原称为中国阜阳教会。
26 在原稿中,前三者皆使用真名,最后一位使用笔名,因署名时尚未得到个别教会的授权。
赵中辉, 译, 历代教会信条精选(繁体), 二版. (台北市105松山区南京东路4段133巷6弄40号: 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 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