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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明亮的眼睛(约翰福音第九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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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感谢主,我们又在这章经文里看到耶稣行的神迹,就是开明人的眼睛,让人看见真理。如同耶稣《路加福音》11章34-36说:“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作为神的儿女,就是要在世上作光作盐。作为神的见证人,我们的眼目就要睁大点,才能看清真相。人若眯着眼,怎能看清东西呢?岂不是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当一个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件白衣上的一个小黑点时,久而久之眼睛就暗淡,以至产生幻觉,把白衣看成黑衣,黑白颠倒。
  如今,魔鬼已经利用媒体竖起无数遮人眼目幌子(愚民政策),喧宾夺主,让人产生集体幻觉,声东击西。如法利赛人一样,很多心中无神、目中无人的人都被魔鬼蒙蔽、利用,对自己的作为报喜不报忧,对神的作为鸡蛋挑骨头,千方百计抹杀神的主权,其狂妄自大的私欲却不断膨胀。就像这章圣经一样,那个被耶稣医好的病人说了实话,却被赶出会堂。如今的媒体即是如此,很多实话都不能实说,说破没水喝。
  但人若活在封闭的信息世界里,就变成井底之蛙,坐井观天、瞎子摸象,只看到冰上一角,不能看到全局。我初信时心智不成熟,一看到不顺眼的地方就怨天怨地,甚至对神发怨言,怀疑神为何让这事发生在好人身上。虽然这些事与我无关,只是自己愤愤不平,但是感谢神,神开明了我的眼睛,让我追根到底,最终摸清事实真相,看到神公义的砝码。所以我们必须肯定的是,上帝永远是公平的,人永远是不完全的。罪的工价就是死,体贴肉体也是死。人生病大都因为犯罪(sin和sick很接近),只有少数例外。正如耶稣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
  若是如此,就有人说“上帝不公平”,我说这不是上帝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人性本恶”的意思并非“人生来就是邪恶的”,而是“人都有原罪”。受害者因为软弱,所以受害(可怜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罪人因为失落,所以掠夺(犯罪的人也是受害者)。害人必害己,结果是两败俱伤。恶有恶报善有善报,非不报乃时候未到(末日审判);举头三尺有神明,公义之主必赏善罚恶!神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希伯来书 10:30)”“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义的生出嫉妒。因为他们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不要因那道路通达的和那恶谋成就的心怀不平。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因为作恶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华的必承受地土。(诗 37:1-9)”人道有别于天道,人就无须替天行道、自作主张,只须专心仰望、凡事祈祷。因人不过是世界之海里的一滴水,神的“法水”(律法)我们不能识透,神的道路我们无从探寻,更无法论断遭难之人何罪之有。
  我在大学时有一个侏儒也说“上帝不公平”,我说:“上帝永远是公平的,只看各人心态是否平衡。”很多富人都贪得无厌,最后赔上自己的性命(丧失灵魂);很多穷人都知足常乐,最后都得善终。得到越多,失去越多(赤身而来必赤身而去);乐极生悲,加增知识必加增忧伤;权力越大,责任越重;高处不胜寒,越高端(尖端)的东西往往越极端。如果我有一千万,很可能就会寝食难安:买奢侈品,太累赘(罪);资助穷人,怕带坏好人。因为“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 6:10) ”
  于是就有人说:若是如此,还不如因祸得福。如耶稣说:“......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这个被耶稣医好的病人也是受到法利赛人的逼迫,但是感谢主,他最后却是认定了主。罗马帝国立基督教为国教之前也曾大肆屠杀基督徒,清朝末年的起义也有两百多名外国传教士和几万名中国基督徒被杀(八国联军的导火线,但作恶的与服从军令者是有区别的)。但是,“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马书 8:35-37)”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 4:12)”
  只须回顾人类的历史,即可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越富足,越忘本(为富不仁)!所谓“身心健康”的人往往会以为自己就是神:他们被自傲蒙蔽了眼目,终日活在虚荣之中。就是撒旦一样,我曾在2012年看到一个明光,但这光是混乱的,我的感受就是撒旦。有意念从“光”中发出,说:“我可以给你任何东西,超过你的想象,只需你向我下拜。”我心就不安,如触高压电,便怒斥:“走开!就算我大大跌倒,碰得头破血流也不会看你一眼!”这光就消失,但是后来,我自己的身心健康也不是很好。但我又看到很多“残疾人士”(包括弱智、精神病人、身心受创者等各种受害者)却身残志坚,享受厄运带给他们的“特殊待遇”,也就是无法做常人可做之事,不用当兵,与此同时他们也不会去犯常人常犯的错(罪),甚至在远离人群的同时还能远离各种有形无形的“传染病”(包括肉眼看不见的罪恶势力)。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为明。贝多芬的耳朵几乎耳聋,却听不见闲杂话,作曲更专心,更有灵性。澳洲有一个叫尼克的残疾人,他天生没有四肢,却是喜乐,说:“没手没脚没烦恼。”别人从小玩到大,酗酒吸毒,他却刻苦学习,天天向上(仰望上帝),最终一举成名!所以耶稣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 9:39,41)”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但愿我们都能引以为鉴,以身作则,为神作见证。

发表于 2021-12-3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surf 于 2021-12-3 21:23 编辑

约翰福音第九章:  http://www.jonahome.net/files/bible/new/43_john/chapter10.html

既要脚踏实地(主观努力),也要仰望星空(信靠主)。做事在人,成事在天。
——主耶稣叫瞎子要有信心、有行动,令他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

法利赛人就是比喻那些只见圣经不见人的,还自以为自己最“属灵”的人。
【我们要擦亮里面的眼睛,否则如果像法利赛人那样逼迫耶稣,我们就有可能“带着圣经下地狱”——撒旦其对圣经也非常熟悉。】

“亮眼”就是比喻既要看见圣经的教导(属灵,出世),也要看见眼前鲜活的人(包括地上世俗的烟火味,入世)。
就像我们教会里弟兄分享的比喻,饼的两面,不能一面烤焦了,一面还是生的(双面熟:大意是说不但要熟悉圣经,弟兄姐妹之间也要多来往,熟络;既要讲圣经,也要讲人情)。

不认识人(耶稣曾经道成肉身),就是不认识主。(我们通过道成肉身的耶稣认识神—现在是圣灵内住—故可由世人的“顾客就是上帝”→“弟兄姐妹就是上帝”)

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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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3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读了以后感觉头晕,好像写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写;
逻辑感甚为混乱,仿佛很多的经文、概念、社会时事、体会杂糅在一起,扑面砸来。
我为何会有这种感觉?仔细看了一段,才发现楼主写的很多话都是,随意抽出一段圣经字眼就往自己要说的东西上套,这其实是在误用圣经内容。如这篇贴子中(下面我挑出一部分来说明:)

1)第一段:《路加福音》11章34-36说:“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圣经原文含义:耶稣见到人只想看神迹,就劝人,不要眼睛只盯着世界和肉体上的好处,免得被欲望败坏。
楼主使用的含义:人要求神让自己看见真相,不要像法利赛人一样只看到冰上一角,不能看到全局,是非不分,黑白颠倒

2)第三段:罪的工价就是死,体贴肉体也是死。
圣经原文含义: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是说人因着犯罪最终要走向“死”的结局,圣经原文同时强调,人因着基督就不会走向这个结局,而是“永生”;
楼主使用的方式:实际上读过楼主引用这句话,你会发现不知道楼主想用这个表达什么,似乎是想说明人生病的原因?

3)第四段:“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希伯来书 10:30)”“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义的生出嫉妒。因为他们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不要因那道路通达的和那恶谋成就的心怀不平。当止住怒气,离弃忿怒;不要心怀不平,以致作恶。因为作恶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华的必承受地土。(诗 37:1-9)”
圣经原文含义:“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希伯来书 10:30)”——神对背道者的警告;(诗 37:1-9)内容是神告诉人不因着别人的罪,而自己犯罪。
楼主的使用方式:受害者因为软弱,所以受害;罪人因为失落,所以掠夺。害人必害己,结果是两败俱伤。恶有恶报善有善报,非不报乃时候未到;举头三尺有神明,公义之主必赏善罚恶!人道有别于天道,人就无须替天行道、自作主张,只须专心仰望、凡事祈祷。因人不过是世界之海里的一滴水,神的“法水”(律法)我们不能识透,神的道路我们无从探寻,更无法论断遭难之人何罪之有。
仔细读一下楼主的内容,这些几乎都不是由经文发出的引申和解读,是楼主自己的想法,而且和他引用圣经的内容没有什么关联。有的话世俗常用但是却不符合圣经(比如恶有恶报善有善报,非不报乃时候未到)。

4)第五段:“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 6:10)
圣经原意很清楚,不解释了,但是这段经文和楼主本段想说的 上帝公平不公平没有任何关系。楼主的意思是说 “富人有钱(好)但容易被钱财诱惑(不好),穷人没有钱(不好)但容易善终(好)”因此富人并不比穷人更加优越,这就是神的公平,但这个并不是符合圣经的道理,圣经从来没有说过神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体现他待人公平。

5)第六段:“......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圣经原文含义:这些人认为不好的事情,在神看来是好的,是说神的眼光和人不一样;
楼主使用的方式:因祸才得祝福,富足就会忘本。请注意,这种用法是违背圣经原文含义的。圣经原文并不是说一件祸事发生后会促发人使人变得好,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多数时候,人因为罪而招致祸事最后走向无比可悲的结局,神看为不好,更不会引发什么好的结果。圣经的原文是说,有些(只是有些)事情,人看为不好的,神倒认为很好。

6)第六段:“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马书 8:35-37)”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 4:12)”
圣经原文含义:罗马书8章是6-8章的一部分,大体是在讲:人即便不情不愿的服在虚空之下,受恶者影响而犯罪,连信主的在受难处,等待身体完全被赎,但仍可以对未来满怀盼望,因为主的爱是长阔高深,没有什么可以断绝;使徒行转这节经文意思十分明确,这是彼得面对质问,宣告耶稣就是那一位,为有靠耶稣才能得着救赎。
楼主使用的方式:把好几个意思略有重叠的经文串写,实际上后面却写的是自己的意思,认为人虽然受苦但会“因祸得福”


总结看来:请大家注意不要这样使用圣经,
错误的用法1:由自己的意思出发,把有些字眼相近,或者乍一看有些合用的经文附上(不管经文是否合适)作为证据。
错误的用法2:由比较模糊的道理A引入,引用经文B,但是实际上插播自己的观点C,实际上B和C可能没有半点关系,但如果不注意看,就会接受观点C。

正确的用法是,从经文出发,由经文的原意展开思考,当试图由很多经文支持一个观点时,或者试图以经文A去说明经文B时,小心+谨慎,自己思考,并且即便得出结论也要知道这不一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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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4 0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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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4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hnRebirth 于 2021-12-4 00:45 编辑
蓝莲叶 发表于 2021-12-3 23:14
这篇帖子读了以后感觉头晕,好像写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写;
逻辑感甚为混乱,仿佛很多的经文、概念、 ...

本文之前只是作为某地教会的分享缩记,为了节省时间,就没有细化分析。凡事都相互效力,本文只是陈说事物之间存在的微妙关系(包括相关问题和所用的经文),并没有强词夺理,也不是像你说的意思(不是我的原意)。诚然,圣经的原意要清楚,但字句是叫人死,真意是叫人活。因此,不要死读,而要活用。而且语言的东西本来就很局限,每个人对一句话的理解都不同(片面),主观必须与客观相结合,才不会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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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7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现象
3:16 我在太阳下还看见:正义之处有不义,公平之处有不平。
3:17 我心里想天主必要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各种事情和行为,在天主那里都有其定时。
3:18 我想,天主借此是为使世人认清自己是谁,看清自己与走兽无异。
3:19 的确,世人的命运,同走兽的命运,都是一样:前者怎样死,后者也怎样死;气息都一样,人并不优于走兽:因为都是虚无。
3:20 都同归于一处;既都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
3:21 人的气息是否向上高升,走兽的气息是否下降地下,有谁知道﹖
3:22 因此,我看出:人最好还是享受自己劳苦所得,因为这是他的命运;有谁能领他去看他自己身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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