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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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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个人缺乏节制导致负债累累,作为他的家人,没有必要为他的无知及私欲买单。
二、小贷公司对借贷人的还贷能力没有严格的审查、审核程序,无序放贷,本身是有过错的。开设放贷公司,就要承担死贷的风险。如因公司没有审验贷款人还款能力而无序放贷,导致死贷,小贷公司应承担自己的损失。
三、政府对小贷公司政策及管理过于宽松,造就一个个周扒皮,政府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总之,家有子女的父母,千万告诉子女,不要随意在外借贷,若无力偿还,父母也只能是抚养子女成人,无力照顾子女一辈子。子女既然已成年,父母已经完结了抚养义务,此后,子女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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