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ragoonl 于 2021-11-6 10:06 编辑
“九十五条论纲”-- 主要辩论教庭的权柄,虽然也有部分提及“最基础最简单的信仰”,但其主要内容对此主题的表达不完整、并可能带偏主题,就不全看了。
“三十九条”-- 应该包含了全部的基础信仰,以及(对于我的)冗余:国家、国王、议会等权限。其中: 第一条:...祂不被肉身和肢体所限... 相对于“无形、无体”,更符合圣经。“道成了肉身”,这肉身,就是有形、有体。 第二条:...在蒙福童女腹中... 明确不是有过性生活的妇女,以免被误认为是:一个名叫马利亚的女人生了耶稣。 第六条:...以斯拉三书,以斯拉四书,多比传,犹滴传,以斯帖补编... 基础应该没那么多,也算是冗余。 第十三条:人未受基督恩典,未蒙圣灵感化,所作的善行...是属于罪恶的。 有没搞错?!那只是不再得神的赏赐好吗(参见太6:2)。 当然,可能有人会引用 罗14:23 为此条辩护。但那应该是指:凡违背良心之声的行为绝不会是对的(参见丁道尔释经)。 不然,吸气放屁都可以被定罪,太过分了。 第十九条:昔日耶路撒冷的教会,安提阿的教会,亚力山大的教会,都曾陷在错谬中,同样,罗马的教会也陷在错谬中... 那应该没哪个教会能幸免了吧。还好,有个“曾”字。
吐槽:不喝咖啡,但喝可可(能反抑制增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