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五种释经的滥用令人恐惧,但我认为当今最普遍的反释经方式还是一种称之为“感同身受布道法”(homiletics of consensus)。照这种讲道法,传道人事前通过民意调查者对普遍存在可能需求作出分析,来决定会众的需要是什么,然后基于这些感受来预备讲章、安排讲道计划。当然,所有合乎圣经的释经必须来自需求,也要敏感于察觉到的需求。但这种依照人们切身需要安排讲道的错误在于,我们最深的需要通常超越自身所能察觉的需求。比如,大多数的基督徒夫妻感到自己需要得到有关婚姻和家庭方面的教导,但实际上,他们更深的需要是要理解《罗马书》1-3,这是因为对人类困境的深刻认识会使他们更深入了解婚姻和亲子教育,并在这些方面得着智慧。
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校园教堂的主任牧师威廉 韦利蒙(William H. Willimon)写了一篇题为《请讲论那些信息》(Been There, Preached That)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反问道:
你知道,当我发现许多自称是圣经传道人的人,听起来比自由神学主流派更自由时,你知道我内心一直有多失望吗?正当我们这群人中的主流派、守旧派和边缘派,刚从流行心理学的迷惑中悔改过来,重新发现纯正有序的解经讲道是何等喜乐时,那些“圣经讲员”已经变得“顾客优先”、投其所好,而且“包容一切”,从我们这些大有破坏性的罪人(boomers and busters)的“切身需要”中寻找讲道的线索,而不是从人们对圣经的极度需要中去寻找。我知道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做。毕竟,我们这些主流派经验主义的自由表现者(mainline-liberal-experiential-expressionists)已在保守福音派改革之前,玩过了这个游戏。
这样“正如”的概念贯穿了加尔文的一生。他尊崇《圣经》圣言到了这样一个程度,感觉整本圣经是由基督鲜红的宝血所写的。翻译家兼传记作者帕尔克(T.H.L.Parker)这样记述加尔文:“每个主日,他总是讲《新约》圣经,除了周日下午会讲解几处旧约《诗篇》。而在一周时间里,他始终都是讲解《旧约》。”他用了五年时间把《使徒行传》讲完。《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他讲了46篇道,《哥林多前、后书》186篇,《教牧书信》讲了86篇,《加拉太书》43篇,《以弗所书》48篇。他花了五年时间写作出《福音书的互证性》(Harmony of Gospels)。那只是他每个主日的工!而在那五年的每个工作周,他对《约伯记》讲了159篇道,《申命记》200篇,《以赛亚书》353篇,《创世记》123篇。
这些圣工得以完成,是因着加尔文对圣经所持守的信念。他相信整本圣经都是神的话语,且必须用释经方式加以挖掘。加尔文写道:“我们绝不可以对圣经内容挑三拣四,用于满足自己的喜好,而必须无一例外地全部接受。”加尔文对圣经的信仰和委身如此彻底,以至在他去世两年后,第二瑞士信条(the 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将他那有名的言论囊括其中:“对神话语的宣讲,便是神的道。”
着名的波士顿圣公会主教、圣歌《小城伯利恒》的作者菲利普斯·布鲁克斯(Phillips Brooks)在1877年的《耶鲁讲道集》(Yale Lectures on Preaching)中谈到这个话题时,给了讲道一个着名的定义,说:“讲道,就是藉着一个人格将真理表明出来。”他随后详细解释道:“藉着人格显明真理,这是我们对真正意义上的讲道所作的描述。真理须真的藉着一个人显明,不仅在于他的嘴唇,也不仅在于他对真理的理解,也不在于他如何起草讲章。它必须藉着他的品格、他的情感、他的全人――他的学识和道德人格,表明出来。必须真实地通过他这个人而表现。”
从神学意义上,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有关宗教情感的论述》(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书中对我们应有的内心状态给出了最好的解释。爱德华兹并没有像我们那样使用“情感”这个词来描述一般温柔谦虚的感情或温和亲切的情绪。爱德华兹所指的情感是指人的内心,一个人的意愿和他的意志。他说:“真正的宗教很大程度上存在于活力充沛,生机蓬勃的行为、内心的意愿和意志当中,是火热之心的热切操练,这一点谁会否认呢?”爱德华兹接下来引证了许多经文,展示出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能对人的情感产生何等深刻的影响,以至重塑了人的敬畏心、人的盼望、爱心、憎恶、渴望、喜乐、悲伤、感恩、怜悯和热诚。
传道人行列中具有如此真诚的另一个榜样是查理·西缅(Charles Simeon),他单枪匹马几乎将英格兰教会(Church of England)带向福音的大复兴。作为剑桥国王学院的教职人员,他一直侍奉在剑桥圣三一学院讲台上,传道五十多年。在他前十年的事奉中,那地教区的居民并不喜欢他。他们把教堂的排座拉上锁链,表示“关闭”,所有的听众不得不坐在过道上听道。但查理不为所动,持之以恒。他那21卷的讲道集《布道时刻》(译注:原文为拉丁文Horae Homileticae,英译 Hours of Homilies)成为接下来几个世代的讲道范式。他每周五的晚间都要举行茶会,实际上是门徒训练,造就了整整一代传道人和宣教士,其中一位便是亨利·马廷(Henry Martyn)。
情、理、信(Ethos, Logos, and Pathos)是释经讲道法的三个关键因素。你怎样看待《圣经》决定你站在哪里。作为一个传道人,惟有你相信《圣经》绝对无误、绝对完备、具有大能,你才会把自己全人奉献给原义解经的艰巨事工。然而,单有这样的信念和付出还不足够。你必须让神的话进入你的全身心,邀请圣灵来鉴察你的灵魂、改造你的生活,使你活出的生命,与你口中传的道一致。神的话语须毫无折扣地从你的真实情感中涌流出来。每当你站上讲台时,你必须周身浸透纯全无伪的真情。当你集“情、理、信:于一体时,你是在传神自己的话。此刻,圣灵之风鼓满你的船帆。神的名被高举,神已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