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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可10: 23-30】……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
成功神学传道人倾向于孤立地从字面上解释上述经文,就是说:你为了跟随主撇下多少,除了来世得永生的福分,还有今世得百倍物质财富的报偿。多数弟兄姊妹,包括我,不认同这种阐释。我个人理解,不同意他们那么解释的理由如下:
1.“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这句补充说明,只在马可福音里边有,其他福音书同样教导的段落,无这句话。
2.联系其他经文,耶稣说的福分,无不说的是属天的福分,除了基本生活需要,从没教导过追求现实的物质财富啥的。为此,这“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也该作如此解。
3.联系当时耶稣直接教导的对象,例如他心爱的门徒彼得、约翰等,撇下一切跟随他之后,尽管不至于物质上极贫乏,但也并没有比他们信主前百倍富有,这就说明:耶稣教导的不是指物质,或者说主要不是指物质。
4.假如一定要从物质上来解释“得百倍”,也许可以这么理解:当你撇下一切跟随主之后,跟众弟兄姊妹相亲相爱,大家同属神的家,则神的家各成员的东西,也就是你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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