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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好处(斯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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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7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ijiale 于 2021-8-17 11:18 编辑

我在教Hansen因之得诺贝尔奖的广义距方法时,常跟学生们开玩笑,说我在另一个专业作研究生时就曾独立发现了广义距方法的一个特例,只是当时不知道Hansen发现这个方法比我早很多,而且已将它发展得更成熟。当我后来得知Hansen更早更好的工作,按学术惯例就需要引用他的文章。

现在的科学界已经很注意引用文献,工业界也注意知识产权了,中国也在跟进。但这个好习惯犹太人早在学习圣经时就已经养成了(参Pirkei Avot 6:6, Sefaria):

‘引其言, 则称其名’。 有人以说话之人的名义说话,焉知却给世间带来拯救;如经上所言:“以斯帖奉末底改的名,报告于王。” (见以斯帖记2:22,及6:1-4… 非细心前后对照不能看懂。)

“引用”这个习惯,我认为对基督徒的圣经教学研究也值得推广。

“引其言, 则称其名”,至少有十大好处:

减少误解原意;警告说者负责;
减少夜郎自大;尊重别人工作;
考虑不同意见;减少重复劳动;
辨认课题价值;引导研究方向;
超越时空合作;加速学业发展。

更多日志:http://mijiale.mypressonlin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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