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故意犯罪的人>
读经「来10: 26-31」“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在希伯来书第十章的这段经文中,作者警告故意犯罪的人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这“得知真道”,意思就是了解真理的道,“真道”就是,神差祂的儿子到地上来作赎罪祭,所以基督为人类成为赎罪祭是唯一能够有效除罪的祭物,凡是信靠神所设立的耶稣基督的人,神就赦免他们一切的罪恶,得以来到永生神面前,成为神的儿女。如果一个人明白了这救恩的真道,还“故意犯罪”,就把耶稣基督的赎罪祭丢弃了,再也找不到别的赎罪祭可以为他们赎罪了,这些人因此失去救恩。这里将“故意犯罪”,与基督“赎罪的祭”连在一起,说明“故意犯罪”,不是指犯普通的罪,而是特指不接受基督一次所献上而至“永远”的赎罪祭。基督在天父面前献上的赎罪祭是唯一有效的赦罪之道,连这条唯一之路都要故意拒绝,那还有什么其它的出路呢?因此这里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他们既拒绝了基督所献的完美的祭,就再没有别的祭可以赎他们的罪了。因为耶稣基督不是从肉体的条例被设立的,祂是按照神绝不后悔,绝对信实,永远不改变,可靠的应许,发誓所立的大祭司。祂进入不是地上的帐幕,不是圣殿里面的至圣所,乃是进入天上的圣所,为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从幔子里面经过。所以你们要知道,除此以外没有别的大祭司可以解决你们罪的问题,没有别的救法可以使你们脱离罪的捆绑,因为你们在律法中间所依靠的是那因你们肉体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人间的条例。而你们在基督里面所靠的,是神在天下人间所赐下唯一、独一的救主。现在如果你们抗拒你们明白的这个真道,就是轻看祂,那赎罪祭就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既然人“故意犯罪”,不接受救赎,当然只有战兢恐惧,等候神的审判了,这审判就是罪人被定罪受刑罚的审判。“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就是灭亡的火,“众敌人”就是反对神的人。这是非常严重的警告,也是很可怕的结果。这里作者用“我们”,就是把自己也包括在同样的警告之下,也就是要让所有的基督徒都当警醒,不要以为基督的赎罪救赎是可有可无的,基督的赎罪祭是唯一的道路,抛弃了这唯一之路,结局就是难逃严厉的审判,与灭亡的命运,因此我们绝对不可以轻忽。
接著作者引用旧约律法来说明拒绝基督比干犯律法更严重,“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 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按申命记17:6记载,凡犯了摩西律法中当死的罪,在两三个见证人之下,罪证确凿,尚且得不到怜恤接受治死的刑罚。如今故意拒绝神儿子亲自预备的赎罪救恩,岂不是有更严重的后果?这里讲到拒绝基督的救赎,就是“践踏神的儿子”,就是把基督的赎罪祭当作可以踏在脚下轻视的,故意地藐视基督的救恩。 也是“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就是把基督为人赎罪,与人立约,将人从罪中分别为圣的宝血当作与普通的血一样,没有赎罪的功用,这是轻视基督赎罪的果效。 还有“亵慢施恩的圣灵”,救恩是借着圣灵临到神的子民,如果一个人排斥基督救恩,等于是轻慢、亵渎圣灵施恩的工作。这三样是很严重地对神预备的救恩,拒绝的表现,结果也是非常严重的。作者就向读者提问,“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答案就是,被神弃绝,落入更大的刑罚中。因此作者又说:“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伸冤在我,我必报应”是引用自申命记32:35-36,那时以色列人被外邦人欺凌的时候,神就为他们伸冤,报应他们的仇敌,显示神掌管审判之权。希伯来书作者在这里引用这段经文,是要说明神会报应那些亵渎祂的人,就是拒绝基督牺牲救赎的恩典和圣灵的施恩的人。因为他们就是拒绝天父借着圣灵向人显明耶稣基督的救恩,抗拒救恩的人。这是不信的罪,是最大的罪。作者又提到:“主要审判祂的百姓”,这是引用自诗篇50:4,是特别针对神子民的警告,表示不管是神的审判或申冤,最终都要实现,即使神的子民也不能免除。然而对于忠实的子民,那审判就是为他申冤,对于悖逆者,那审判就是让他接受悖逆神的报应。
最后作者警告说:“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这是全本圣经唯一的一次提到在“神的手中,真是可怕的”,但这是一节很重要的经文,尤其在现今的时代中更是如此。这“真是可怕的”,意指后果不堪设想,真令人不寒而栗。这从神过去所做的事可以得到证明,永生之神的手曾用“大洪水”毁灭了整个邪恶的人类。圣经说:"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说: ’我要将所造的人…都从地上除灭‘" (创世纪6:5, 7)。彼得后书 2:6说: “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二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另外神在红海中消灭了法老和他全部的军队(出14: 26-28)。仅仅这几几件事就证明了这一事实,"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可是今天我们在教会里面常常听见的是,在神的手中是安稳的,在神的手中很有保障等,很少人讲“落在永生神的手中,真是可怕的”这一真理。所以有许多的基督徒只知道神的慈悲,神的爱,神的赦免,神的怜悯,却不知道神的公义,神的圣洁,神的忿怒。但神的审判是绝对公正的,这不但对于那些拒绝救恩的悖逆者,对故意犯罪的人是个严重的警告,同时对我们属神之人也是个严重的警惕,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神是轻慢不得的,落在永生神手里是可怕的,连我们今天已经跟随基督的人,也当保有这份对神的敬畏之心。希伯来书是对信徒提出警戒最多的书卷之一,这些警告性经文,对成圣道路上的基督徒是严肃的提醒!为此,愿我们都要存敬畏之心聆听与默想这些警戒之言,并要将它铭记于心。我们若有敬畏神的心,又持守真道,我们就不会落在神的手中受审判,而是在神慈爱的手中享安稳,得保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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