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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与爱人如己,冲突矛盾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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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人如己,是人和自己都百分之五十
爱人如爱自己一样嘛。
但是,舍己,则是舍弃自己。放下自己。

为人舍己。那就是 别人100,自己0了么?

除非 你为人舍己。别人也为你舍己。
这样,两人 都是 自己0,别人100
最后,又是 俩个 0+100
还是一样平齐的
发表于 2021-3-26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数学算式不对,爱人如己是人和自己都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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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6 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火上冰 于 2021-3-26 05:50 编辑

想起几年前自己码的一段文字:

从一个极端自私的角度去思想人生:
一个人想要活的好,就必须要让自己身旁的人都变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不自私和关心自己的人。那如果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各人自高自大,自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氛围之中,人与人相互影响的都是利己自高的价值观的时候,我们如何实现别人凡事都顺着我,宠我,关心我,给我温暖的目的呢?

要达成这样的目的,人必须持守住自己完全自我中心的价值观,然后积极去让除了自己以外所有的人都接受一个舍己,完全有爱,恩赐与良善的教导,并且人人都尊重这样的教导而行,那“我”就可以我行我素,犯了错误有人包容,需要任何人事物,都有人立刻来供应我的身心的需要。问题是如何实现这样的目的呢?

首先,我要好好活着,身体不能损坏,不能有疾病与死亡。
其次,要向除我以外的人宣讲愿意受委屈,舍己,爱他人,为他人舍己舍命的教导和价值观理念。
再次,单单有教导和理论仍然不够,还需要有人把完全舍己和爱人如己,为朋友舍命的生命的榜样做出来。

问题来了,生命如此宝贵,自私的价值观必然造成弱肉强食的局面,若要树立榜样就必须有一个人愿意为我而死。而且人人都被这个为我而死的人感动的良心发现,然后原本心肠刚硬的人都变得内心柔软而且都开始体贴别人,关心他人的需要,在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冲突之时,情愿牺牲自己的利益。那么除我以外的人都必须被这榜样的力量完全折服,“我”的目的才能够实现。

从现在活着的观察思考“我”的人生目标:
有人传说,甚至记录在书本之上,两千年前有一个出生在中东的以色列人,传讲这样的舍己,为他人舍命的道理,结果不是讲给别人听,而是讲了许多,也做了许多实事,没有触犯什么法条,最终自己却被人杀害,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被人残忍的处以死刑。而且那些跟随他的人都确信和证实,这个被钉死在木头上的人,却被那些钉死他在木头上的同胞所信的上帝复活了。这些跟随他的门徒,一个个都持守这种舍己舍命的价值观,而且在这世上如同明亮的光源一样照亮了他们那个世代的人。这正是“我”在“我”所活得世代最需要的教训,是需要的东西,这也是我实现我的人生目标必须的教训和教导。

问题又来了: 如果这样照亮人生生命的光如同昙花一现,两千年后又陷在墨黑的幽暗之中,如何让我以外所有的人都重新如两千年前那个人一样,都相信爱惜他人如同爱惜自己一样的价值观而且都持守住呢?

那我就去传讲这样的道理和教训别人好了,但是我讲了别人不愿意听啊,听了也不照着去做啊,这怎么办呢? 而且我也没打算那样做的呀?我只是希望别人都这样做,我好接受其他人的服务,服事,别人都为“我”而活着,愿意为“我”而心甘情愿的献上自己。那我不去这样做,而应该把身边的人都旁敲侧击,引导成为一个教导两千年前那个人的教导和生命的人。而且他们不仅仅要那样教,而且还要实践出来,这样自己不用付代价却能够完成自己人生的终极目标。

可是,可是......

可是人人都像“我”“一样”自私,自私自我中心,自高自大的结果,要么和“我”持一样的看法,要么能说不能行,说的都好,教训别人很在行,但是却是思想和言语的巨人,行为上行动上遇到真格的时候就表现成矮子。更加不要说,活出一个完全舍己待人有恩,如两千年前那个人一样了。两千年教会那个人只剩下人口口相传的事迹以及被搜录整理在圣经和他门徒团体延续的各种资料,而这群见证这个生命的群体是怎么样的人呢?

圣经告诉我们,耶稣的门徒也这样见证:

论到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亲眼所看见,仔细观察过,亲手摸过的;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见过了,现在也作见证,并且向你们宣扬这本来与父同在,又向我们显现过的永远的生命。 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向你们宣扬,使你们也可以和我们彼此相通。我们是与父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彼此相通的。 我们写这些事,是要使我们的喜乐充足。 (约翰一书 1:1-4 新译本)

自我为中心的人啊!不会拒绝自己的生命,也不会拒绝使自己灵魂苏醒,心思康健与喜乐平安的生命之道。传承这生命这生命之道的人,真正行为与所信的相一致的时候,也是最能将心思愚顽,内心骄傲的人带到赐予人生命气息的造物主面前,将人心内一切至高的事情都给攻破,将人的心意夺回,完全交付给天地万有之所本,所依托和之所归。天地之间唯余下一个为“我”舍己钉在木头上承担一切咒诅的至圣者和一个在炉灰和灰烬之中良心被刺破的“我”。这是在黑暗中被引领出黑暗入光明的人最真实的光景---十字架上的圣者与黑暗中爱哭切齿自私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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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7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约拿 发表于 2021-3-26 01:38
你的数学算式不对,爱人如己是人和自己都百分之百。

那100了、100就是顶峰了
那就没有剩下空间来爱主了么?

两个100,就是自己和别人都是一样。
俩个50,也是 自己和别人一样多。
但50到100还有可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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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7 2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
舍己,并不一定是“爱”。
所以,你的问题不用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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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8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QCH 发表于 2021-3-27 21:08
那100了、100就是顶峰了
那就没有剩下空间来爱主了么?

为什么你要用加法来算呢?你的思维模式应该转换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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