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8-10章」“书亚人比勒达回答说:这些话你要说到几时?口中的言语如狂风要到几时呢?神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或者你的儿女得罪了祂;祂使他们受报应。你若殷勤地寻求神,向全能者恳求;你若清洁正直,祂必定为你起来,使你公义的居所兴旺。你起初虽然微小,终久必甚发达……。”在约伯记第八章中记载了,因约伯决不认罪,坚持自己的无辜,这让在一旁的比勒达颇为恼火,所以他打断约伯的话,说: “这些话你要说到几时?”并指出约伯的话像狂风,不停的狂吹。“神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比勒达高举神的“公义”,却忽略了神的怜悯。他又进 一步指出,约伯儿女遭遇的不幸是他们得罪了神,神使他们受报应。比勒达还用“寻求神”和“清洁正直”来交换“兴旺”、“发达”,恰恰证实了撒但的指控:他“敬畏神,岂是无故呢?”(1:9)。因此神最后责备了比勒达似是而非的议论(42:9)。“请你考问前代,追念他们的列祖所查究的。我们不过从昨日才有,一无所知;我们在世的日子好像影儿。他们岂不指教你、告诉你,从心里发出言语来呢?”比勒达又建议约伯去追考前人的历史经历,或许能从其中找出答案,因为毕竟我们的 年日太短,所知有限。这是比勒达提出的“历史经历论”。“蒲草没有泥岂能发长?芦荻没有水岂能生发?尚青的时候,还没有割下,比百样的草先枯槁。凡忘记神的人,景况也是这样;不虔敬人的指望要灭没…”。比勒达接着说出了“不敬虔的灭没论”。他认为约伯的遭遇,必然是事出有因,他说:“蒲草没有泥岂能发长?芦荻没有水岂能生发?”意思是“忘记神的人”既然离弃神,就会像蒲草离开泥和水一样很快枯干。他又把“不虔敬人”比喻为爬墙的蔓子,看起来非常茂盛,但却很容易被连根拔除。比勒达这种因果报应的简单模式,与复杂的人生现实并不相符。“神必不丢弃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恶人。他还要以喜笑充满你的口,以欢呼充满你的嘴。恨恶你的要披戴惭愧;恶人的帐棚必归于无有。”比勒达认为“神必不丢弃完全人”,他的言下之意,约伯如果是完全人,神必不会丢弃他。这像是在安慰一个遭遇苦难的人吗?然而比勒达也是神用来对付约伯、造就约伯的第二个工具。而神在约伯身上的工作也越来越深,要拆毁他里面深处的生命死角。
约伯记第九至十章记载了,“约伯回答说:我真知道是这样;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若愿意与祂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祂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这是约伯对比勒达的第一次反驳,约伯的肉体持续痛苦,朋友的责备使约伯无比焦虑。约伯反驳了比勒达的话,主张在神面前人都是不义的。神的公义和圣洁都远远超越了人,所以人与神争讼是毫无智慧的。“祂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祂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祂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祂:祢做什么?”这里约伯论到神的智慧、创造、奥秘、与权能,祂独行其事,天地万有都在祂的掌控之中,无所不能。面对神无与伦比的智慧与能力,约伯承认有限的人在无限的真理面前是无知的,只能凭信心接受神对苦难以及万事的主权:“祂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祂:祢做什么”。“神必不收回祂的怒气;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祂以下。既是这样,我怎敢回答祂,怎敢选择言语与祂辩论呢?我虽有义,也不回答祂,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我本完全,不顾自己;我厌恶我的性命”。这“拉哈伯”,是古代中东神话中的海怪(赛30:7),“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的党羽,连他们都要在神面前低头,人更应当如此。约伯相信自己没有犯罪,但他无法“得与神辩白”(16:21),所以盼望“向那审判我的恳求”。“祂说谁能将我传来呢?”意思是“谁能将神传到法庭上呢?”“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意思可能是“我虽然相信自己无罪,但却百口莫辩”。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也没有听到任何具体的指控,所以约伯陷于痛苦中,甚至说“我厌恶我的性命”。
“善恶无分,都是一样;所以我说,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若不是祂,是谁呢?”约伯观察到“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他承认这一切都出于神,也承认自己并不明白神的心意。因着这样的信心,虽然约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也没有照着撒但所预言的“当面弃掉”神。约伯的话虽然尖锐,但却诚实地道出了真相:因为神始终在掌管一切,只要祂愿意,随时都可以阻止任何灾难的发生。“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过去,不见福乐。我的日子过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鹰。”在这段哀歌里每一句都充满了“我”,是约伯里面的“我”向神倾诉。痛苦中的约伯对生命的态度是矛盾的:一面是“厌弃性命,不愿永活”(7:16),一面又哀叹生命太短。“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愿祂把杖离开我,不使惊惶威吓我。我就说话,也不惧怕祂,现在我却不是那样。”这里“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意思是人只不过是受造之物,并没有资格问神“为什么”,也没有资格与神争讼。约伯承认自己在真理面前的无知,他要对神的公义和主权进行更全面、深刻的思考。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也坚信神的智慧、公义和主权;但神是如此超越,人没有资格与祂争讼。因此百口莫辩的约伯渴望有一位“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两造按手”,成为双方的朋友,帮助他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
“我厌烦我的性命,必由着自己述说我的哀情;因心里苦恼,我要说话,对神说: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祢为何与我争辩?祢手所造的,祢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这事祢以为美吗?祢的眼岂是肉眼?祢查看岂像人查看吗?祢的日子岂像人的日子,祢的年岁岂像人的年岁,就追问我的罪孽,寻察我的罪过吗?其实,祢知道我没有罪恶,并没有能救我脱离祢手的……。”约伯现在向神“述说”,“不要定我有罪”,意思是不要让自己的遭遇像被神定罪的人一样。“要指示我,祢为何与我争辩?”指约伯真的不明白自己与神的关系出了什么问题。“这事祢以为美吗?”约伯并不是指责神不公正,而是看到“祢手所造的,祢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的事实,无法理解神这样做的美意是什么。“祢的眼岂是肉眼?祢查看岂像人查看吗?”意思是神的判断既然不会错,那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呢?“祢的日子岂像人的日子,祢的年岁岂像人的年岁”,意思是神为什么像人有时间限制,还没说明约伯的罪孽,就急着报应约伯的罪过“并没有能救我脱离祢手的”。“祢的手创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体,祢还要毁灭我。求祢记念制造我如抟泥一般,祢还要使我归于尘土吗?…然而,祢待我的这些事早已藏在祢心里;我知道祢久有此意。”这里的每一句都充满了“我”,也充满了“祢”。这个“我”在“祢”的眼中到底有什么意义?神的“创造”难道只是为了“毁灭”吗?约伯完全想不明白。但他又说:“祢待我的这些事早已藏在祢心里;我知道祢久有此意”,这个信心使他能一直朝着正确的方向摸索,以致神称赞约伯对神的“议论”(42:7)完全正确。然而在真相大白之前,约伯却不得不在信心中苦苦挣扎。
“我若犯罪,祢就察看我,并不赦免我的罪孽。我若行恶,便有了祸;我若为义,也不敢抬头,正是满心羞愧,眼见我的苦情…”。约伯再次回到先前的痛苦之中,他用一连串的“若”,来表达这个“我”被神对付时的困惑。“我若为义,也不敢抬头”,意思可能是约伯即使自认为无罪,但神若不承认,他也不能被算为无罪。“祢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当时气绝,无人得见我;这样,就如没有我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坟墓…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荫混沌之地;那里的光好像幽暗。”约伯再一次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出生,他希望自己在临死之前“可以稍得畅快”。虽然约伯看见了一丝亮光,但很快又陷入死亡的“幽暗”之中。但神不允许约伯继续停留在“幽暗”里,祂就要使用第三个工具,推动约伯在“幽暗”之中继续向着生命前行。而约伯虽然要忍耐巨大的痛苦,但最后神所要赐给他的是更美好的祝福。甚愿我们今天在痛苦挣扎时,都要完全放下自己,要信靠神,相信神的慈爱和信实,这样我们就会看到神所作的,都是为要我们得益处!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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