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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底改取代哈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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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末底改取代哈曼>
读经「斯8: 1-17」“当日,亚哈随鲁王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来到王面前,因为以斯帖已经告诉王,末底改是她的亲属。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给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产……。”在以斯帖记第八章中记载了,当哈曼受到应得的报应之后,亚哈随鲁王就将末底改取代哈曼,使犹大人得拯救,转悲为喜。之前哈曼夸耀自己“富厚的荣耀”(5:11),还想夺取犹大人的财物(3:13),结果王就“把犹大人仇敌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哈曼又曾夸耀“王抬举他使他超乎首领臣仆之上”(5:11),结果这地位就“给了末底改”。因末底改对王忠心,深得王的信赖,王就摘下自己的“戒指”,给了末底改,授权给末底改,可以奉王的命行事。这“戒指”,即印章戒指,相当于在文件上签名。王把自己的“戒指”交给末底改,意味着把末底改提升到和哈曼一样的首相地位,可以替波斯王签发公文。这样过去用来灭绝神百姓的权柄(3:12),现在被用来保护神的百姓。世上一切抵挡神的权柄,都能被神使用,让祂的旨意在地上通行。

这时仇敌哈曼虽然被彻底掳掠了:以斯帖得着了仇敌的丰富,末底改得着了仇敌的权柄,但这还不是最喜乐的结局,因为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那道灭族的谕令还没有被除掉,因此“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流泪哀告,求他除掉亚甲族哈曼害犹大人的恶谋。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来,站在王前,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设谋传旨,要杀灭在王各省的犹大人。现今王若愿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若喜悦我,请王另下旨意,废除哈曼所传的那旨意。我何忍见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见我同宗的人被灭呢?’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说:‘因哈曼要下手害犹大人,我已将他的家产赐给以斯帖,人也将哈曼挂在木架上。现在你们可以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以斯帖再次冒死到王面前,流泪为她的同胞求王,王再次向以斯帖伸出他的金杖表示悦纳她的觐见。以斯帖在王面前为她的骨肉之亲求情,这是关乎整个犹太民族的生死问题。而以斯帖为骨肉之亲的安危恳切代求,就如亚伯拉罕情词迫切的为所多玛代求(创18:16-33)、摩西用自己的性命换取神赦免犯罪的以色列同胞(出32:30-34),以及保罗为骨肉之亲的得救,用自己与基督分离作为交换的无私祷告(罗9:3)。今天我们也要像他们那样常为骨肉之亲的得救代求。而波斯王的第一道除灭犹大人的谕旨已经由哈曼盖上王印而无法撤销了,在人看来,此事木已成舟,但神却使王急中生智、另辟蹊径,发出第二道相反的谕旨来抵消第一道谕旨。

“三月,就是西弯月二十三日,将王的书记召来,按着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并犹大人的文字方言写谕旨,传给那从印度直到古实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和总督省长首领。末底改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谕旨,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传到各处。谕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抄录这谕旨,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犹大人预备等候那日,在仇敌身上报仇。于是骑快马的驿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谕旨也传遍书珊城”。“西弯月”是犹太历的三月,“西弯月二十三日”,这时第一道谕旨已经发出了二个多月(2:12)。虽然王不能废除先前哈曼所拟的谕旨,但可发出另一道相反的谕旨。末底改得到王的批准,便发布第二道谕旨:王允许各省各城的犹大人在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聚集保护自己的性命。他们有九个月的时间作准备防卫,来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这第二道谕旨并不是“以恶报恶”(帖前5:15)、也不是“以牙还牙”(申19:21),而是采用第一道谕旨相同的措辞,用来完全抵消仇敌在第一道谕旨中的命令。这谕旨并非允许百姓主动报复,而是允许他们自卫、“聚集保护性命”,以吓阻仇敌。因此第一道谕旨怎样授权“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对付百姓,第二道谕旨也怎样授权百姓在同一天里自卫,使他们不致被灭绝。仇敌若不首先攻击犹大人,他们就不能主动“报仇”,也就不会有残酷的杀戮。若是仇敌不顾这命令,执意要灭绝神的百姓,结局只能是自取灭亡。虽然王不能废除先前的谕旨,但神却让他发出另一道相反的谕旨来抵消(8节)。今天信徒“肢体中犯罪的律”(罗7:23)也没有废除,罪的工价还是死(罗6:23),但神却赐下了一个更高的律,用这律抵消了“罪和死的律”(罗8:2),“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

末底改得王批准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语言,以及犹太人的语言写一道谕旨,封印后就“交给骑御马圈快马的驿卒”,给波斯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太人,并透过王室的信差,快马加鞭的传遍了书珊城。这道阻吓性的谕旨颁布全国,敌人知道有这谕令,就不敢轻举妄动、轻易犯罪,以免反害了自己,因此这喻令有阻吓犯罪的作用。如果到了那天,没有人起来攻击犹太人,那天就不会有任何的杀戳,波斯国全国境内就得平安。因此这是一道和平的谕旨,神的心意是叫被掳的犹太人为寄居之地求平安(耶29:5-7)。而末底改因敬神爱人,就蒙神赐福:“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头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细麻布的外袍,从王面前出来;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犹大人有光荣,欢喜快乐而得尊贵。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以那日为吉日。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末底改所穿的朝服是被抬举为宰相,所以当他从王面前出来时,书珊城的人民都欢呼快乐。末底改不仅得自己民族犹大人的喜爱,也得书珊城人民的喜爱。百姓“欢喜快乐,设摆筵宴”,与第一道谕旨之后的“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4:3)完全相反。这是百姓在被掳之地得胜的欢乐。虽然神的百姓被掳到外邦,但许多外邦人却因着犹大得胜的见证而“入了犹大籍”,进入亚伯拉罕的应许。至此王的王后是犹大女子以斯帖,宰相是犹大人末底改。可见历史在神手里,神掌管着人类的历史以及每个国家与个人的命运。因末底改敬畏神,爱同胞,神就抬举末底改作了波斯国的宰相取代哈曼。甚愿我们今天都要效法末底改,敬畏敬神,爱人,去行神眼中看为善为忠为正的事。我们还要像以斯帖那样,成为一个代求者,面对眼前的天灾人祸,我们要祷告神将一切交托祂,并且相信神始终在那里掌管一切,等祂所定的时候到了,拯救立刻发出,绝不耽延、永不误事!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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