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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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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斯7-8章」「王帶著哈曼來赴王后以斯帖的筵席。這第二次在酒席筵前,王又問以斯帖說:‘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求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將我的本族賜給我。因我和我的本族被賣了,要剪除殺戮滅絕我們。我們若被賣為奴為婢,我也閉口不言;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亞哈隨魯王問王后以斯帖說:‘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這人在哪裡呢?’以斯帖說:‘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驚惶……。」在以斯帖記第七章中記載了,王帶著哈曼來赴王后以斯帖第二次筵席,而哈曼卻未想到自己所面臨的滅亡。這時王第三次向以斯帖承諾:「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王也一直想知道「王后以斯帖」有什麼要求。神的時間到了,以斯帖經過深思熟慮,機智而得體地親自向國王提出請求,說到她的生命受到威脅,所以求王救她和她本族人的性命。 「被賣」,指哈曼的賄賂(3:9)。「要剪除殺戮滅絕」猶大人,是哈曼所起草諭旨里的說的(3:13)。「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以斯帖可能指哈曼所付的錢抵不上王因猶太臣民的死亡而造成的損失。而王仍然不知哈曼命令殺戮的猶太人與以斯帖有密切關係。當王聽到「以斯帖說:‘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他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王便大怒,起來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哈曼見王定意要加罪與他,就起來,求王后以斯帖救命。王從御園回到酒席之處,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嗎?’這話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臉。」王忿怒地「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可能是細想前因後果,考慮怎樣處理,也許還要照例咨詢七位大臣(1:13)。而哈曼驚恐之余,破壞了禮節,他「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求情。當「王從御園回到酒席之處」時,發現哈曼在以斯帖面前求饒,而以斯帖當時正靠在桌子旁的「榻上」。看見這個情景,「王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嗎?’」王的話一出口,即刻就有人「蒙了哈曼的臉」,意味著要處死哈曼。這時「伺候王的一個太監名叫哈波拿,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裡。’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哈波拿」可能是早先被派去請哈曼出席筵席的太監(斯6:14),所以他就親眼看見「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救王有功」,指末底改查出了謀害王的陰謀(斯2:21-23)。這「哈波拿」也是七個太監之一(1:10),過去,他宣召王后瓦實提,使王后被廢,為以斯帖的高昇開路。現在,他一句及時的話,使王不假思索地「把哈曼掛在其上」,為末底改的高昇開路。之後神百姓的仇敵哈曼被「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他是罪有應得,也證明「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傳10:8)

在以斯帖記第八章中記載了,「當日,亞哈隨魯王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經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就是從哈曼追回的,給了末底改。以斯帖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家產……。」在王處死哈曼的「當日」,王就「把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家產賜給王后以斯帖」。  末底改也來到王面前,因為以斯帖已告訴王:「末底改是她的親屬」,即是她的堂兄和監護人。「王摘下自己的戒指」,這個戒指是從哈曼那裡取回來的,這「戒指」是王權的標誌,上面上刻有國王的印章。之前是王給哈曼這戒指,授權隨意對待猶太人(3:10),現在這個戒指給了末底改。「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起來,站在王前,說:‘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傳旨,要殺滅在王各省的猶大人。現今王若願意,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若喜悅我,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亞哈隨魯王對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說:‘因哈曼要下手害猶大人,我已將他的家產賜給以斯帖,人也將哈曼掛在木架上。現在你們可以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給猶大人,用王的戒指蓋印;因為奉王名所寫、用王戒指蓋印的諭旨,人都不能廢除。’」雖然哈曼已經滅亡,以斯帖和末底敗的生命得救,但滅絕神百姓的諭旨仍然有效,所以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就是為全族的人代求。「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說明以斯帖再一次違例進到王面前,王仍然悅納她。以斯帖知道波斯王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所以她「請王另下旨意,廢除哈曼所傳的那旨意」。她又說:「我何忍見我本族的人受害?何忍見我同宗的人被滅呢?」於是王讓末底改隨意奉王的名寫諭旨,就是要他用第二道相反的諭旨來抵消第一道諭旨。

「三月,就是西彎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並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和總督省長首領。末底改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諭旨,用王的戒指蓋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傳到各處。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三月」為陽曆五至六月,消滅猶太人的詔令發出了已兩個月,但距離執行期還有八個月。「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大人」,可見猶太人在波斯帝國分布之廣,大小省分都有。因為任何人都不能取消王的戒指蓋章的詔書,所以由哈曼的陰謀而宣佈的詔書沒有被取消。那些憎恨猶太人和企圖奪取他們財物的人,仍可合法進行殺戮。但第二道諭旨諭旨允許猶大人自衛,也就是說,第二道諭旨並非允許百姓主動報復,而是允許他們「聚集保護性命」,以嚇阻仇敵。因此,第一道諭旨怎樣授權「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對付百姓,第二道諭旨也怎樣授權百姓在同一天里自衛。仇敵若不首先攻擊百姓,百姓就不能主動「報仇」,也就不會有殘酷的殺戮。這裡也特別提到「交給騎御馬圈快馬的驛卒」,表明神始終在那裡掌管一切,等祂所定的時候到了,拯救立刻發出,絕不耽延、永不誤事!

「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末底改的裝飾代表受到王的寵信。末底改是一個卑微的普通人,因為堅持見證神,雖然歷經了逼迫和痛苦,結局卻是被大大高舉。第一道諭旨使書珊城的民「都慌亂」(3:15),第二道諭旨卻使「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有些人「懼怕猶大人」,不是懼怕被殺,而是敬畏與百姓同在的神。「入了猶大籍」,包括行割禮、守律法。百姓「歡喜快樂,設擺筵宴」,與第一道諭旨之後的「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4:3)完全相反。這是百姓在被擄之地得勝的歡樂。神的百姓被擄到外邦,但許多外邦人卻因著猶大得勝的見證而「入了猶大籍」。但願我們今天的生活都有美好的見證,也使周邊的人要來認識我們所信奉的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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